法庭发问是中国律师的短板
现代刑事诉讼模式普遍是以人证为中心。因为交叉询问是检验证人品质诚实与否和证言是不是准确可靠、完整的一架最佳的测试仪,所以绝大多数民主国家,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发问都是出庭律师必须具备的最基本、最核心的的技能,发问是每一位出庭律师的看家本领,不懂发问可以说是寸步难行,发问就像呼吸一样成为出庭律师的本能,出庭律师的发问技能修炼的也像呼吸一样自然。
而我国长期以来是以笔录为中心,在庭审实质化改革启动之前,证人很少出庭,开庭本质上是控辩审三方的审稿会,法庭调查说白了就是宣读笔录、审查笔录、校对笔录,正因为如此,控辩审三方共同关注的技能是如何阅卷而不是发问。
发问,虽然也是我国刑事案件庭审过程中的规定动作,但是通常证人根不不出庭,我们的发问对象就是被告人,发问的目的就是核对笔录、查缺补漏,所以在大多数律师看来,发问根本不需要什么技巧,而在大多数法官看来发问其实可有可无。
约翰·亨利·威格莫尔在《论普通法审判中的证据制度》一书中讲到:
“交叉盘问,至少从某种意义上,它取代了我们在中世界占统治地位的刑讯制度……。不容怀疑的是,它仍然是我们曾经发明的揭示事实真相之最伟大的法律引擎。”
而在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心目中,大家普遍认为发问就是一种深奥难学、根本没有用武之地的屠龙术,所以无论是检察机关对公诉人,还是律师协会对刑事辩护律师的培训活动,都很少安排有关发问技术的学习与训练的内容。
法庭发问无疑成为了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短板。
需求创造市场,市场催生产品。
交叉询问的艺术.jpg几年来,随着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推动和深入,虽然以笔录为中心的诉讼模式并未被扬弃,仍然占主导地位,但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中安排侦查人员出庭说明取证的合法性、在重大争议案件中通知关键证人出庭作证、以及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的情况下让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从无到有,日趋普及。司法实践的这种变化让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意识到法庭发问技术的重要性。
从2016年开始,特别是近两年,介绍发问技术、分享发问经验的文章、专门针对发问技能的培训明显增多。
虽然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进程无法准确预期,但是人证为中心是大势所趋,就象民法典的横空出世一样,我相信以笔录为中心的这种极其落后的刑事诉讼模式用不了几年就会被淘汰,法庭发问技能必将成为中国刑辩律师最基本、最核心的技能,不久的将来,我们的法庭上也会出现英美律政剧中哪种精彩纷呈的盘问景象。
时代呼唤英雄,中国需要威尔曼 交叉询问的艺术 [美] 法兰西斯.威尔曼 着 .jpg
直接言词能否贯彻到位,交叉询问这一发现事实真相的伟大引擎能否真正发挥作用,是衡量庭审实质化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推动交叉询问,无疑将是我国法律界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
美国人评论历史时常说,某个人在正确的时刻,出现在正确的地点,面对正确的对象,做了正确的事情,因而导致历史变革。
当下的中国急需像弗朗西斯.威尔曼一样的有识之士,能够博采众长、学贯中西,从中国人的视角、立足于中国法庭的实际经验,系统的研发、总结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庭发问技术。
我走得慢,但我绝不后退-林肯.jpeg
我不敢奢望自已能成为中国的威尔曼,但作为交叉询问艺术的虔诚信徒和布道者,我会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去践行历史赋予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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