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了“辱母案”的相关报道,仅仅作为一个旁观者的角度,一位母亲的儿子的角度让我对“法律到底保障了我们什么?”产生了思考。
法律本是是由国家为保证社会稳定所制定的一系列的规则,他让身处于这个国家的民众享受到更安宁祥和的生活。法律是严肃的,客观的,但他更应该尊重“正义”。何为“正义” ?发生一件事,换位思考后大部分人认为“这样”才是应该的,那么“这样”即为“正义”。
例如这次“辱母案”,当我们这些普通群众了解之后,都会去想:换做是我我会怎样做?答案应该都是差不多的吧——我也会那样做。
中国民众是相信警察的,但是我们又不太愿意与警察打交道,因为警察这个职业本身就带有威严性,与警察打交道会感觉压抑。当于欢家人选择报警是就是相信了那句“有困难找警察”。警察来了,又走了。我不清楚有多少人会理解那种绝望。当一个人把希望寄托于一根稻草的时候,眼睁睁的看着稻草的断裂不外乎如此吧。
一个人的爆发是需要一个点的。我们受到了侵害,第一反应不会是杀人,而是去寻求他人的帮助,无论是警察也好路人也罢。于欢把他的希望寄于警察的身上,警察走了,希望没了。对于我们普通民众而言,在当时的那种情况,除了暴力,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方法能解决眼前的困境,释放自己的愤怒。
暴力是错,于欢接受审判是应该的。但当对他进行判决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考虑一系列的客观原因呢?
于欢被一审已经被判刑了。那么那些警察呢?警察是保护我们的没错吧?那么他们走了算不算渎职?他们在此次事件中应该怎么算?
法律明确规定不准放高利贷,那放高利贷的人呢?怎么算?追债的人呢?怎么算?我也知道有些事不是说取缔就没有的,利益高难免会有人前仆后继的铤而走险。我想奉劝那些铤而走险的人,你的目的无外乎赚钱,赚了钱就好了,得饶人处且饶人。这篇东西(姑且只能称之为“东西”)也许不会有人认真的看,但还是先认为有人看吧,为什么用个“饶”字呢?放高利贷还有理了?放高利贷是错,但是借高利贷的就不错了?用个“饶”字并不过份。
这件事经过这两天的发酵,民众的想法应该已经表达的很清晰了。所以希望二审的时候法律可以保护我们心中的正义吧。
条例不清,胡言乱语。小老百姓,只想表达下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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