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我刚从建设局回来,干什么去了?
“对面的诊所的老板把我告到建设局,说我的工人受工伤,在她那治疗不给医药费,建设局局长给我打电话了解情况。”
“你到那里怎么说?”
“我的工人只是操作失误,造成轻微烫伤,另一个也是不小心铁皮割伤,都是小伤而已,这些小伤都是在所难免,我们去小诊所,就是因为伤势很轻,在小诊所能省点医药费,当时也是对她的信任,也没一天一算账,没有想到二十多天之后,结账她竟给了开出一万四千多元钱的药费,这些钱就是在市医院也够了,但是去了合作医疗报销也就是四五千块钱,她开出的所有费用的清单,该用的用上了,不该用的也用上了,一个烫伤给用了二十多天的优克,这个药最多就一个星期,还有很多,就不说了,这样的费用我们能接受得了吗?她的行为构成什么?你们说说看?”
“这个事,不是我们管辖范围内,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你们都各退一步,把事情解决得了。”
“既然,她自己挑起来的事,今天我非得好好理论理论,是我赖帐,还是她没有医德,不按规定出牌.......”
“都是邻居,你们好好的协商一下,我们可以帮助你们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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