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统治时期的不列颠
在不列颠,与铁器时代相关的一般称为克尔特文化。从广义上来说,克尔特人是铁器时代欧洲的和前罗马时期印欧民族的一个部分,其支系分布在大不列颠群岛、西班牙到小亚细亚的广大区域。其中有一部分后来被吸收进罗马帝国。而不列颠克尔特人指的是当公元一世纪罗马人征服不列颠时,他们所见到的说克尔特语的不列颠土著居民。
从公元前55年凯撒远征不列颠到公元43年可劳狄入侵这一个世纪,不列吞人与罗马人的商业贸易和文化交流扩大了,许多罗马侨民和商人在内战爆发后沿着凯撒的足迹从高卢移居到不列颠,开始了拉丁文化对不列颠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为了巩固对不列颠的统治,罗马采用从残酷到温和的统治政策;修筑可供四轮那车全年通行的“罗马大道”,在罗马大道上设驿站,修路的初衷是为了调兵运辎,但后来成了商业发展和信息传递的媒介,成为巩固罗马人在不列颠统治的工具和使不列颠拉丁话的第一个载体;为了阻止北方不列根斯特南下与南方不列根斯特人结盟的策略,罗马人还修筑了长城来防护南方被统治的不列颠人;此外,罗马人通过使用克尔特部落首领进行地方自治,以及促使不列颠土著社会上层拉丁化的方法来维持他们在不列颠的统治,这样城镇成为罗马人统治的工具,也成为使不列颠拉丁化的第二个载体,罗马人的生活方式,罗马帝国的文化正是通过城镇向不列颠乡村辐射的。
罗马人在不列颠的城镇大体分三类:一是退休老兵建成的殖民城;二是罗马在不列颠的统治中心,即克尔特人旧都“维鲁伦”发展成较大的城市,还有伦敦利用泰晤士河的运输交通功能变成商业中心,从而与维鲁伦相匹敌,结果,两城都取得“都城”的地位。三是帝国政府又将克尔特人的部落中心组建成行省下属的自治单位,使克尔特贵族迁居其中,给他们有限的罗马公民权,并把这些类似于后来的特许的自治市的居民点称为“贫民城”。
这三类城镇都有富裕市民组成的议事会,议事会负责推举管理街道、水渠等公共建筑,以及行使司法权的地方官。
当然,由于这些城镇大多是罗马人强加给不列颠的,并非不列颠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依然发展的结果,所以,除了伦敦有自己的造币厂、码头、工场和向外辐射的罗马大道,从而成为不列颠的经历中心之外,其余城镇甚至连自我维持的经济力量都没有,它们实际上是寄生于乡村的。而且,由于乡村尚无力生产大量的余粮以维持城镇的工商业人口,所以,在漫长的罗马征服时代,尽管各城镇都有自己的发展史,但它们基本上是作为罗马帝国的行政管理中心而存在的,到公元5世纪帝国政府风雨飘摇时,这些城镇也六随之衰落了。
在罗马时代大多数不列颠人对乡村有着更深厚的感情,因为乡村与他们的生活更为相关,这样,称为“维拉”的庄园就成为了不列颠拉丁化的第三个载体。“维拉”原指农村的一座房子,后包括主人所有的土地以及对这片土地的经营方式。在罗马时代的不列颠,维拉指一个以庄宅为主体的私有地产的管理中心,它既管理着那些出租给小农或或役使奴隶耕种的私有地产,也由庄宅主人尽力模仿城镇生活方式而使之有别于土著克尔特人的农庄。
盎格鲁-萨克逊时期的不列颠
一、军事征服
除了土著克尔特人和罗马移民的后裔之外,现代英国人的先祖还有一部分是从西欧大陆渡海进入不列颠的盎格鲁-萨克逊人,他们是日耳曼人的一支。一般说来,在5世纪以前英国被称为“布列吞”,自盎格鲁-萨克逊人到来以后,才称为“英格兰”,其含义是“盎格鲁人的土地”。到公元650年,他们在英格兰已建立了许多个蛮族王国。而那些逃脱了屠杀、饥荒和疫病而幸存下来的克尔特人,大多数变成了盎格鲁萨克-逊人的奴隶。所以,在盎格鲁-萨克逊语中“布列吞”与“奴隶”可以互换使用,这一点绝非偶然。
二、基督教的传播
公元597年教皇格里高利派密友奥古斯丁到不列颠传教,另一年,不列颠就建立了坎特伯雷大教堂,公元601年,奥古斯丁成为坎特伯雷第一任大主教。在奥古斯丁的传教下,几个国王都信仰基督教,国王的皈依带动了亲兵和百姓对基督教的接纳,基督教终于在公元663年前后永久性地征服了英格兰东南部。
然而,在英格兰传教最为成功的,还是那些原始而孤单的克尔特人的基督教会,尤其是从爱尔兰来的传教士,在北部英格兰人中间取得得巨大成就。
这样,在英格兰南部的盎格鲁-萨克逊人皈依罗马基督教之时,克尔特人基督教连同其特有的修道院制度已在英格兰北部占主导地位了。这就造成了英格兰北部的基督教与东南部的基督教不同:第一,罗马基督教继承了罗马帝国的中央集权观、私有制和教阶制度,管理权集中于主教手里,划分组织严密的主教管辖区;克尔特基督徒则由男修道院院长管理,所谓修道生活,实际上是在深山孤岛前后集体隐居,他们没有私有土地,没有主教制和教阶制度,主持人是云游四方的传教士,他们对其他教士只有极小而又模糊的权力。第二,罗马基督徒畜圆顶短发;克尔特基督教徒模仿督伊德教图畜络腮长胡。第三,双方都同意把复活节定在春分后的第一个满月日。
公元7世纪,英格兰宗教统一,同时,英格兰的7个王国中逐步出现3个较大的霸主——亨柏河以北的诺森伯利亚、亨柏河以南的麦西亚和南部的威塞克斯。7世纪,诺森伯利亚相继的埃德文、奥斯瓦尔德、奥斯威三个国王在位年间一度称雄,大有统一英格兰之趋势。但是诺森伯利亚国王无法乘胜前进的原因,在于他们长处在腹背受敌的境地:北部的皮克特人、苏格兰人和南部的麦西亚人都经常对诺森伯利亚进行侵扰。
到了公元8世纪,统一英格兰的可能性转移到麦西亚国王手中。然而到9世纪兴起的两股力量却摧毁了麦西亚国王统一英格兰的大业,这就是威赛克斯王朝的兴起和维金人的入侵。
维金人主要指挪威人和丹麦人。他们引人注目的扩张是一种全欧现象,对英格兰和爱尔兰的侵略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元866年,一支强大的维金人在盎格利亚登陆,5年內就征服了麦西亚和诺森伯利亚这两个曾经一度强盛的英格兰王国,并开始进攻威塞克斯王国。
当英格兰的财富被抢劫耗尽之后,维金海盗把眼光从金银财宝转向了英格兰肥沃的土地,开始尝试一种定居的生活方式。在这片地广人稀的沃土上,他们逐渐与原来的居民融合了。他们不仅带来了维金人自己的语言、法律和习俗,而且,使现代英国人种在克尔特人、盎格鲁-萨克逊人的基础上,又加了维金人的血统。在英国历史上,维金人较为集中的居住区被称为“丹麦区”。
在维金人南下时,威塞克斯王国逐步发展起来,成为“不列颠统治者”。公元871年,比尔弗雷继位威塞克斯王国的国王,紧接着他就与维金人交战,最后有败有胜,与维金人订立条约,把英格兰两分天下。
艾尔弗雷德大帝临终之时,把王位传给其子“长者爱德华”,爱德华沿用父亲的修道筑垒战术,稳固地向丹麦区推进,并得到其姐姐麦西亚女郡主的帮助,女郡主过世后,爱德华于918年彻底把麦西亚和威塞克斯合并起来。以后,经过几代国王的努力,他们在10世纪上半叶,他们继续追求艾尔弗莱德大帝的遗愿,为英格兰的统一打下了基础。这时也是英格兰君主制及王权建立的时期。
四、社会、文化和经济
建立了一套王权制度(基督教加冕仪式提高了国王的地位;国王召集“贤人会议”来做重大决策,注意这个贤人会议与英国议会的起源没有内在联系;国王的內廷;郡和百户区的出现标志着一种以血缘和家臣关系为基础的部落“王权”过渡到一种以占有领土为基础的地域性君权;习惯法)
五、盎格鲁-萨克逊时代的结束
诺曼底征服和封建制度的发展
一、诺曼底征服和封建制度的确立
诺曼底位于法国塞纳河下游,它是个由丹麦人建立的公国,直到1066年还是相当原始落后:该地没有成文法,只有习惯法;没有盎格鲁-萨克逊人已分为三部分的王室宫廷,只有公爵府邸。然而,虔诚的基督徒、征服者威廉却是一个在战场上骁勇顽强,在宫廷中威严擅权的人。
威廉是罗伯特公爵和农女阿利特的私生子,父亲英年早逝,亡故于赴耶路撒冷朝圣的途中。7岁的威廉便即位为公爵。艰辛的生存环境培养了他不屈不饶的意志,养成一种目标与坚韧同在,残忍与宽厚结合的能力。正是这样一个人,在1066年带领诺曼底军队渡过海峡,与英王哈罗德交战,并为胜利者。一方面威廉在不列颠节节胜利,另一方面,他颁布文告允诺作为爱德华的继承人,将保留盎格鲁-萨克逊人的习惯权利。这样,贤人会议只得于1066年圣诞节在威斯敏斯特给他加冕为威廉一世(1066——1087)。1068——1069年威廉一世继续率兵北上,实行焦土政策,打败了顽固抵抗的麦西亚和诺森伯利亚,最后于1070年结束了军事征服。
在黑斯廷斯战役中跟随诺曼底公爵作战的不可一世的骑士,最早在8世纪卡洛林王朝时期出现于法兰西。当时,骑士要拥有备齐了马鞍、马蹬和马衔的数匹战马,以及利剑长矛、鸢形盾牌、马刺长靴和铁盔胄等新式装备。对这种职业武士进行的训练,要从孩提时代一直延续到21岁。其武器装备和培养训练的花费是相当昂贵的。于是,查理•马特使用罗马时代出现过的,国王向跟随作战的武士授予土地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这种“回报”的地产就变成了封建财产。这显然是一种契约制度,但并不是现代社会的非人格化的商业契约,因为土地的受封者在人格上变成了封主的臣属,他必须效忠、服务,甚至为主人而献身。在接受封土时举行的“臣服礼”不仅具有宗教道德方面的约束力,它还表明因封主把作为封建财产的土地分给封臣,……
威廉完成了对北方征服后,一改盎格鲁-萨克逊末期把英格兰划分为六个伯爵领的局面,他加强了对王国的直接管理,取消了私人军队和城堡,保留了百户区法庭、郡法庭以及民军制度。最主要的是,他在英格兰推行法兰克的骑士占有制,以服兵役为条件给骑士分配土地,骑士对封地拥有占有权、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威廉靠此组建了一支4000多人的军队。起初,骑士封地只享用终身,以后逐渐变为世袭。这样,一种以土地分封为媒介,把维护封建政权的义务在各级土地所有者之间层层分割,以造成政治统治权与土地使用权密切结合的政治体制,随着征服者威廉的到来,从欧洲大陆移植到了英国。不同的是,法兰克的骑士封地制只要求封臣对直接封主效忠,而英格兰的诺曼底分封制则要求附庸的附庸也要宣誓效忠。据此,英国的各级封建主,不管是否是国王的直属封臣,都首先是国王的附庸。这种社会所含有的契约关系尽管是人格化的和不平等的,却形成了后来的《大宪章》、议会政治和习惯法体系的起源基础。
1086年,征服者威廉进行土地调查,其调查结果写成了所谓的《末日审判书》。调查结果表明,1086年全国地租总收入为73000英镑,其中约有1/2即30000英镑归属于170家诺曼底贵族,另有1/4归威廉家族,剩下1/4属于50个高级教士。可见,这250来人就控制了英格兰的绝大部分土地。这些王公贵族、教士上层及其封臣和附庸,其人数不过1万人,却高居于100——200万英格兰人之上。诺曼底征服后不仅塞恩(指盎格鲁-萨克逊时期对王有军事义务和依附关系的贵族,王以授予土地的方式回报其服务。)无法生存,许多在盎格鲁-萨克逊时代拥有自己的土地,并可随意选择庇护者的自由民,也沦为“梭克曼”或“维兰”。梭克曼是拥有自己的土地并可买卖的自由农民,但其土地不能随自己一起转给新的庇护人,因为土地所有权是庄园主的。梭克曼主要分布在盎格鲁-萨克逊时代的丹麦区。《末日审判书》表明,在1066-1086年间丹麦区梭克曼的数目在急剧下降。诺曼底征服几乎使各等级的盎格鲁-萨克逊人都变成了维兰,这是一种占有领主份地而不能出卖的租佃农。他们被束缚在所出生的庄园只上,要为领主出周工和服散役,要依主人愿望缴纳租佃税等。在诺曼底征服后地位有所提高的只有奴隶:他们在盎格鲁-萨克逊时期占总人口数的10%,在《末日审判书》制定期间比例已经缩小,到12世纪末几乎不存在了。在12世纪末的拉丁文中,“奴隶”与“维兰”两个词汇可以互换使用,它说明了奴隶阶层的消失,也说明了自由租佃农的农奴化趋向。
在《末日审判书》统计,诺曼底征服使盎格鲁-萨克逊贵族“塞恩”消失殆尽,到1086年只剩2户仍属威廉册封的170家贵族之列。取而代之的是诺曼底新贵,由于这些新贵仍保留着他们在欧洲大陆的领地,英格兰和诺曼底这两个过去各自独立的实体,如今变成了跨海峡的单一政治单位,不仅共拥一个王朝而且共有一个诺曼底-盎格鲁贵族阶层,结果,直到1204年为止,英格兰与诺曼底的历史都不可分割地交汇在一起。在征服者威廉的晚年,人们依稀见到支配下一个世纪政治风云变幻的家族不和与领土争端。在12世纪,每当跨海峡的英格兰和诺曼底分裂为两个独立体时,往往就会出现一个纷争的时期。
在征服者威廉于1089年去世后,王位按顺序由他的第二个儿子威廉二世,第三个儿子亨利一世,以及外孙史蒂芬继位。最后,亨利一世的外孙亨利二世获得英格兰王位。
由于亨利二世的母亲,即亨利一世的女儿玛蒂尔达嫁给了安茹伯爵杰弗里,所以史称“安茹王朝的亨利二世(1154-1189)”。
安茹诸王
史蒂芬统治的20年间内乱不已的原因之一,是他本人缺乏先王的雄才大略,很难支配宫廷和控制王国。此外,与不停地在诺曼底和英格兰之间奔波的亨利一世相比,史蒂芬不大去诺曼底,在位21年间只于1137年到过诺曼底一次,就诺曼底-盎格鲁贵族的跨海峡性来说,这的确是个大错误,从这一点看,他没有充分认识到英格兰只是诺曼底王朝的一部分。同时,在亨利二世继承王位的问题上教会起了决定性的支配作用,这也是事出有因的。到1153年,安茹小伯爵已是一个19岁的武士,他从母亲一边继承了诺曼底公国,从父亲一边继承了安茹、曼恩,布列塔尼,从妻子爱琳娜处继承了阿奎丹、波瓦图和加斯科尼。这样,整个法兰西有一半处在他的统治之下。他于1153年以诺曼底为跳板进攻英格兰时,史蒂芬正因常年内乱和新近丧子而伤心绝望,很快就答应了教会起草的《威斯敏斯特协议》,即死后将王位转归安茹小伯爵。1154年12月安茹王朝正式成立,因亨利二世的父亲杰弗里喜在帽子上插戴金雀花,故安茹王朝也称“金雀花王朝”。
亨利二世就这样成为盎格鲁-萨克逊时代以后第一个毫无争议地继承了王位的君主;作为从英格兰延伸到比利牛斯山脉这一广阔帝国的国王,他比德意志皇帝富有,使法兰西国王相形见绌。但是,尽管英格兰为他提供了巨大的财富和君王的头衔,但其王国的中心仍在故土——安茹伯爵领地。因为与他的出生地安茹相比,英格兰在社会生活和文化方面还多少有点穷乡僻壤的味道,这样,文化的因素及其大陆领地的庞大使他在位的34年中有21年在大陆度过。而且,在内心深处亨利二世始终是一个法兰西伯爵,出生在法兰西也归葬在法兰西。当然,作为英格兰和半个法兰西的国君,亨利二世无疑是欧洲最大的君主,但是这些分散的领地并没有一个中央政府在管理,他在英格兰的身份尽管是国王,但在欧洲大陆各领地的身份只是法兰西国王的封臣。这样大陆的存在依赖于他个人的政治能力,只有他个人迅速往返于英格兰和大陆间的奔波才能维持你过得统一,所以传说亨利二世只有在吃饭、睡觉和开会时才会坐下来。
这种带着御前会议、王室法庭、重要军人和家属一起游巡的统治方式,从客观上看不可避免地促进了分驻各地的行政机构的发展。像历代诺曼底先王一样,在国王不在时,代表王权的委员会和税务法庭就要处理英格兰的日常司法和财务工作,英格兰“政府”因之得到了发展。
由于亨利二世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先死去,二儿子理查德成为了实际上的长子,亨利二世计划把王位继承权给小儿子约翰,于是理查德和残忍而狡猾的法王菲利普•奥古斯塔斯结盟,理查德允诺把安茹王朝在法兰西的全部土地交给法王。最后在1189年,亨利二世在家族不和、王位相争和海峡两岸分离的苦恼中死去,理查德获得了安茹王朝的全部领土,保留了这个跨海峡的大帝国。
狮心王理查德继位后,常年向东征伐,最后又要因为夺取被法王占领了金雀花王朝在大陆的领地,终于在1199年在一次战斗中被飞箭射中身亡。理查德没有留下合法的子女,最后经过一些王位纷争,以及以失去大部分在法兰西的领土为代价,最后由理查德的小弟弟“失地王约翰”变成了名副其实的“英格兰王”。
三、早期的威尔士、爱尔兰和苏格兰问题
11世纪的威尔士,因层峦叠嶂的阻隔而分散为许多小王国。威尔士的山脉使诺曼底的征服者们感到困难,在威廉一世的晚期,诺曼底曾一度征服北威尔士,但是在1094年又被土著克尔特人夺了回去。此后,一些诺曼底大地主零敲碎打地蚕食威尔士,得到的领地实际上为个人所有,不包括在英格兰王国之内,从而形成了“边疆贵族”。她们一边占领肥沃的土地,一边修垒建城。这样,到亨利一世末年,南威尔士实际上已成为盎格鲁-诺曼底人的一个行省了。后来,在史蒂芬政治动乱的时代,威尔士在北部领袖欧文因和南部领袖格里非德的领导下举行起义。亨利二世继位后一度率大军征服威尔士也未获成功。
在爱尔兰,1001年南部克尔特人的首领布利安•伯罗几乎统一了爱尔兰。在1171年亨利二世带大兵压境,迫使爱尔兰诸王纷纷称臣效忠。后来英格兰加强了对爱尔兰的管制,但是直到都铎王朝时期英格兰人才最后征服了北爱尔兰。
苏格兰的情况威尔士、爱尔兰不一样。若从欧洲政治舞台的角度看,在12、13世纪,苏格兰已通过与大陆王室的联姻,日益成为欧洲政治舞台一员这一点有利于如何看保持对英格兰的相对独立性。
教会、行政、司法
在军事上征服了英格兰以后,征服者威廉马上对教会进行改组。首先,他以北意大利人、罗马派教士弗朗克取代斯替冈徳为坎特伯雷大主教。这个娴熟教会法的学者和威廉一起从诺曼底选拔了一批受过良好教育的教士,到英格兰担任主教或修道院院长。到1087年,英格兰的主教中只剩下一个盎格鲁-萨克逊人了。等等措施。
在改革教会的同时,征服者威廉把封建义务也强加给领有王国土地的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坚持教界封建主也是国王的封臣,有为国王出兵服役、祈祷祝福和充当司法顾问的义务。
与此同时,罗马教皇格里高利七世于1075年颁布敕令,宣布教皇高于世俗统治者,有权废立国王,坚持罗马教廷有权审理一切教界诉案,主教应效忠于罗马教廷而不是国王。格里高利甚至宣称整个英格兰都是罗马教廷的属地。但是,威廉一世始终坚持,不经国王同意主教会议的决定和教皇命令在英格兰都不生效。罗马教廷和威廉一世对英格兰教会的权力之争,就演变成在任命主教时是国王还是大主教主持收职仪式的问题。威廉一世在位时,他始终坚持新任命的主教或修道院院长,必须先向他行臣服礼,然后才由他本人亲手把象征权力的指环和权杖授予他们。
但是,到威廉二世统治时期,他抢劫了教会,没收了11座富有的修道院和3个主教区的财产,甚至有意使坎特伯雷大主教的职位在1089年兰弗朗克死后一直空缺5年,以收取坎特伯雷大教堂所辖地产的税金。
………………
在行政管理方面,诺曼底人基本上保存和发展了盎格鲁-萨克逊时代的主要成就:秘书部、国库、郡长、郡法庭、百户区法庭和民军,连在虔信者爱德华时代才出现的国王颁布书面令状的方法也保留了下来。…………
诺曼底诸王在继承盎格鲁-萨克逊人国家体制的基础上,又把诺曼底传统的管理方式移植到英格兰,其中最重要的是“王堂”(御前会议),这是一种不同于盎格鲁-萨克逊人“贤人会议”的封建制。在行政、立法和司法不像后来那样界限分明的诺曼底时代,“王堂”的组成和职能不时发生很大变化。这个无定形的设置实际上是后来产生的高等法院、枢密院和内阁的发源地。起初,它是诺曼底国王召集的封建领主大会,尤其是直属封臣必须出席。在亨利一世统治时期它有了比较固定的职能,成员也相对减少了,由宫廷官员、王室仆役、少数主教、男爵等组成,这些人都被称为“法官”,实际上成了封建领主大会中的一个小委员会。小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国王管理财政,指挥地方政府,处理重大案件,受理郡法庭和百户区法庭的上诉,在国王不在的情况下它由首席法官主持工作。后来,亨利二世认命其中的5个成员组成一个驻在固定地点的法院,从而逐渐演变出“王座法庭”。总之,“御前会议”只是一种为了使封建主能在政法问题上,尤其是在征税问题上达成一致的设置。
御前会议中工作量最大的是王座法庭,它实际上可审讯一切案件。而且,国王随时都能找得到理由增加罪犯的数量,国王的直属封臣一旦被判为重罪犯,就得将封土转归国王。这个机构的存在使司法权集中在国王手里。威廉一世要求郡长到郡法庭听候法庭的判决,威廉二世则在各郡指派定居的王家司法官以加强王座法庭后地方的联系。
………………
第四章 大宪章和议会的起源
一、男爵叛乱和《大宪章》
由于安茹家族的内乱和法国国王菲利普的插足,1199年继位的约翰在短短的几年中就使安茹帝国失去了在法兰西的大部分领土,这就是“失地王”称号的来源。更有甚者,在约翰统治时期,由于他贵族交往时不顾封建关系的规范,视贵族的领地财产为己有,最后导致了《大宪章》的产生。
在失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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