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进入2019年,一年一度的中小学招生在四月份即将开始,需要申请小一学位的家长们,请注意对照下方材料,租赁、社保、居住证、孩子身份证等需要提前准备哦。
避免到时忙中出错。
温馨提示:每一区的入学材料都有些许不同,请留意自己区的信息。
罗湖区(一)深圳户籍儿童
1. 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4. 申请初一的:
非本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及《验证通知》。
(二)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
1.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 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3.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5.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6. 申请初一的 :
非本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及《验证通知》。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
申请小学和初中学位的现役军人子女,请家长带上户口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等资料到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22389035。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 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 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 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
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及与房屋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
②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
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及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即无房证明)。
4. 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
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同时提供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5. 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住房属所在单位所有。
申请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父母(或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租房(蓝本)处理。不予积分。
6. 2019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
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7. 《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 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有效的租房凭证。
同时提供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即无房证明)和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8. 租住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军产房和其他特殊房产,无法办理正式《房屋租赁凭证》(红色封面)的,应到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蓝色封面)证明。不予积分。
9. 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满一年。
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9年9月30日。
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10. 《内地居民采集表》由社区工作站出具;
《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可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管理部查询打印(地址:罗湖区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
2018年罗湖区小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预申请:4月23日-5月2日
2.提交申请材料:5月5日-7日
3.公布新生名单:6月29日
4.新生报到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2018年罗湖区初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预申请:4月28日-9日
2.提交申请材料:5月12日-14日
3.公布新生名单:7月6日
4.新生报到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福田区(一)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一年以上);
③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港澳籍儿童身份证件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亲子关系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2018年单居住证即可)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台湾籍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儿童的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四)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2018年福田区小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预报名:4月23日-5月2日
2.志愿填报:5月3日-5月4日
3.初验报名信息:5月5日-5月7日
4.材料审核及复核:5月8日-6月6日,6月7日-6月15日
5.统筹学位:6月16日-6月25日
6.公布名单:6月26日
7.新生报到:6月27日
2018年福田区初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预报名:4月23日-5月2日
2.志愿填报:5月3日-5月4日
3.初验报名信息:5月5日-5月7日
4.材料审核及复核:5月8日-6月13日,6月14日-6月22日
5.统筹学位:6月23日-7月2日
6.公布名单:7月3日
7.新生报到:7月4日
南山区1.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
(3)住房材料
购房户:
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
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必须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一)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2.非深圳户籍儿童(大陆地区)
(1)《南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3)住房材料
购房户:
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PS:申请学位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
若家长用商住两用公寓申请学位的,须提供该家庭在深圳市的无房证明。
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从2019年4月30日起,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此前受理的《房屋租赁信息》申请,租赁期限不超过2019年12月31日。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5)父母必须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6)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一)
(7)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3. 港澳籍学生
(1)《南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一提供)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父母必须到本市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2018年南山区小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申请学位:4月17日上午9时-4月26日下午14时
2.到学校验核材料:4月28日-29日,共2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3.学校补验材料(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5月3日下午14:30—17:00
4.公布录取名单:6月28日下午15时后
5.新生到小学注册:6月30日-7月1日
2018年南山区初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申请学位:5月2日上午9时-5月10日下午14时
2.到学校验核材料:5月12日-13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3.学校补验材料(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5月17日下午14:30—17:00
4.公布录取名单:7月5日下午15时后
5.新生到学校注册:7月7日-8日
盐田区(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18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小一需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
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
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辈房、单位房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
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深户家庭应在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深圳市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5.2018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市内就读六年级的无需提供)。(申请初一提供)
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户儿童(含港澳籍)
1.《盐田区2018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小一需要)。
港澳籍适龄学童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19年4月1日前。
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4.住房证明材料
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
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
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辈房、单位房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
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
截至2019年4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申请的仅需提供社保卡,但帐户内必须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信息核验不能通过。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非深户儿童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登记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以上资料6外,均需验原件。
(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2018年盐田区小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申请学位:4月25日-5月4日
2.学校初审申请资料:5月7日-11日
3.学校公布预录取情况:5月15日
4.就读及免费资格审核:5月16日-6月11日
5.复核审核结果:6月20日-28日
6.公布录取名单:7月2日
7.新生注册:7月2日-7月4日
2018年盐田区初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申请学位:4月25日-5月4日
2.学校初审申请资料:5月7日-11日
3.学校公布预录取情况:5月15日
4.就读及免费资格审核:5月16日-6月11日
5.复核审核结果:6月20日-28日
6.公布录取名单:7月2日
7.新生注册:7月2日-4日
龙岗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儿童出生证;
●户口本;
●住房证明材料。
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含港澳籍)
●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住房证明材料。
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父母持有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为同时在缴状态)。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深圳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提示: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
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统称为“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2018年龙岗区小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预约报名:4月16日-4月30日
2.学位申请:5月7日-5月10日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14日-6月16日
4.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6月9日-6月16日
5.公布录取名单:7月5日
2018年龙岗区初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预报名:4月23日-5月7日
2.学位申请:5月14日-5月17日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19日-6月22日
4.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6月18日-6月22日
5.公布录取名单:7月6日
宝安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
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学位类型为第3、6类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PS:在宝安租房申请学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从2019年4月30日起,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此前受理的《房屋租赁信息》申请,租赁期限不超过2019年12月31日。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2.非深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
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PS:在宝安申请学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3)就业证明:
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需提供社保的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3.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1)台湾籍儿童:
①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有效住房证明。
(2)港澳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
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③住房证明: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
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父母社保信息;
⑤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证书;
⑥计划生育信息。
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要核验计划生育信息,一样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3)外国籍儿童:
按深圳市有关政策执行,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全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
提供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的,房屋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必须在申请入学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含9月30日),租赁有效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至少能够覆盖到入学当年12月31日;
提供其他特殊类住房证明的,入住时间必须是入学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其中,属于集体宿舍的,入住时间不能早于进入该公司的时间(通过劳动合同、社保清单体现)。
2018年宝安区小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报名:4月20日-5月2日
2.信息初核:5月3日-5月7日
3.部门审核:5月8日-6月1日
4.家长核对:6月2日-6月5日
5.部门复核:6月6日-6月19日
6.查询结果:6月29日
7.报到注册:7月9日前
2018年宝安区初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报名:4月26日-5月7日
2.信息初核:5月8日-5月11日
3.部门审核:5月12日-6月5日
4.家长核对:6月6日-6月9日
5.部门复核:6月10日-6月25日
6.查询结果:7月6日
7.报到注册:7月13日前
龙华区(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
(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二)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
(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三)港澳籍儿童、少年
申请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
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 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 社保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 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四)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2018年龙华区小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预报名:4月22-5月4日
2.学校初审:5月7日-15日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16日-6月12日
4.学位安排:6月13日-7月5日
5.公布新生名单:7月6日
6.新生注册:7月11日前完成
2018年龙华区初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
网上预报名:4月24日-5月4日
2.学校初审:5月7日-15日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16日-6月12日
4.学位安排:6月13日-7月5日
5.公布新生名单:7月6日
6.新生注册:7月11日前完成
坪山区(一)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3】计生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
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4】其他材料:
深圳户籍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二)非深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3】社保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
【4】计生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
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5】居住证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
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
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4】社保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生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
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五)属于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属于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2018年坪山区小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报名:4月23日- 5月6日
2.提交资料:5月7日-5月11日
3.审核资料:5月12日- 6月12日
4.公示初审结果:6月13日-6月15日
5.复核异议资料:6月18日-6月29日
6.公布录取名单:7月6日
2018年坪山区初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
网上报名:4月26日- 5月9日
2.提交资料:5月14日- 5月18日
3.审核资料:5月19日- 6月19日
4.公示初审结果:6月20日- 6月22日
5.复核异议资料:6月24日- 7月4日
6.公布录取名单:7月6日
光明区PS:只需带上相关证件原件,由学校工作人员初步核验,并扫描保存。
(一)适龄儿童为深圳户籍的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薄。
3.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①购买商品房:
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入学当年入住)或购安居房、保障房的购房合同。
②租房:
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城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城建部门出具的《光明新区公共住房租赁合同》与《房屋租赁凭证》等同)
③祖屋:
提供社区证明。
④集资房:
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参见招生平台样稿)。
⑤自建房:
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相关材料中备案)。
⑥集体宿舍:
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职能部门网站上打印,清单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4.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二)适龄儿童为大陆非深圳户籍的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儿童出生证;
父母及儿童户口薄;
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3.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4.儿童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并打印《参保证明》(如双方具有,请提供有利于积分一方进行学位申请)。
5.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三)申请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
参照深圳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 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4. 儿童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并打印《参保证明》(如双方具有,请提供有利于积分一方进行学位申请)。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 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四)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
1.按户籍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2.提供享受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2018年光明区小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预报名:4月17日上午9:00-4月28日下午5:30
2.提交资料及学校初审(注: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5月2日-5月4日(马头山学校5-6日)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7日-6月18日
4.就读与免费资格复核:6月19日-20日
5.学位安排及录取:7月3日
2018年光明区初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1.网上预报名:4月24日上午9:00-5月4日下午5:30
2.提交资料及学校初审 (注: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5月7日-5月9日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7日-6月18日
4.就读与免费资格复核:6月19日-20日
5.学位安排及录取:7月3日
大鹏区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5)《二〇一九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申请初一学位需提供)
2.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5)《二〇一九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申请初一学位需提供)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深圳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备注:
1.港澳户籍适龄儿童
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3.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申请2019年秋季初一学位的军人子女,请家长于4月15日前带上户口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等资料到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登记备案,联系人:向凡,电话:22389035。
4.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
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2018年大鹏区小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网上预报名:4月18日-5月4日
学位申请:5月9日-5月11日
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14日-6月15日
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6月9日-6月15日
公布录取名单和分流生源:7月25日
新生注册:由录取学校根据学校实际自行安排新生注册时间
2018年大鹏区初一报名时间(去年时间,供参考)
网上预报名:4月25日-5月11日
学位申请:5月21日-5月23日
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28日-6月29日
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6月23日-6月29日
公布录取名单和分流生源:7月6日
新生注册:由录取学校根据学校实际自行安排新生注册时间
以上信息都是2018年入学材料,如有变动,以教育局和学校的通知为准。
来源微信公众号:幼升小家长通(youshenxg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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