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者的道德經】——第二十章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荒兮其未央哉!
【註釋】荒兮:茫茫的。
【譯文】雖然說世間人們所畏懼的,不可不畏懼,但是茫茫的宇宙空間啊,它沒有中央!
【解析】在世間之中,人們所畏懼的,修道人也要畏懼。
這就是修道人在世間,要遵循世間法做事,不然就不能正常修道。
舉一個普遍性的例子:比如世間人怕沒錢、怕餓肚子,需要過好生活,所以很多人不擇手段的賺錢;修道人也畏懼貧窮,也需要錢生活,有正常的生活才可以安心的修道,不然連飯都吃不飽,怎麼可能修道,更談不上佈道、傳道。
只是兩者得財的原則不一樣,很多世人只要能賺到錢就去做,無論坑蒙拐騙等各種方式,賺到就好。
而修道者是順應天道自然規律得財,不取不義之財,捨得要求平衡,而且做的是正因正果和正捨正得,也就是好的、善的念頭去做事情而得到的果報。
古修道者們講無財不足以養道,所以修道者們也順天而行做事情,並取得回報。
由於順天者昌,故很多修道者財物也都比較豐厚。
但是也有少數一些修道者對錢財嗤之以鼻的,甘願苦修,修道比較艱辛,成道難度也大。
但也有的修道者說自我在世俗間邊做事邊修行了很多年,想要積累些錢財,可為什麼還是達不到?還是很貧窮?
那麼這就需要找一找自己的問題了,並請其他修道者以客觀的角度檢視一下自己,看做事是否真的順合了天道,付出是否會得到天道的良好回報,這樣就一定會找出問題,因為天道自然規律是必然的,不可能合於天道的做事及付出得不到應有的回報!而不合於天道的做事不僅不會得到好報,還容易形成惡果。
作為一個修道的人,要以客觀公平的心態看事情,如果兩個人合作做事情,事情成功了有了回報,兩個人要公平的取得各自的應得。
如果修道人沒有公平獲取到應得的回報,也不要強討,如果強討很可能會形成惡因,得到惡果,最後得不償失。
所以不要強討,笑一下事情就過去了,把事情忘掉,這就形成了善因。
而這事情的最後結果,該是你的所得還會是你的,天道自然規律還是會以某種形式給予回你的,不會真正失去的。
而沒有公平對待你,貪得你成果的人會受到天道自然規律的懲罰而得到惡果,也會得不償失的。
但是如果在成果分配中,對方謙讓,你在卻之不恭的情況下獲得了更多,那麼你就要把多獲得的一些以某種慈善形式捐出去,這樣你不僅沒有貪得多獲得的東西,反而種了善因,會形成更大的善報。
而多給予你成果的夥伴也由於合於道的禮讓、謙下,種下了善因,以後也會獲得更大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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