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创业者来说,股权是企业的生命线,是创业过程中稳步前进的基础,好的股权架构、退出机制等能让创始团队避开不少麻烦。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催生了众多优秀的创业者,他们有的完成了逆袭,身家过亿;也有估值过亿,但一夜分家——比如股权设置不合理的逻辑思维,股权纠纷的“西少爷”、“首席娱乐官”等等——因股权问题导致合伙人撕逼的案例越来越多。
对于创业者来说,股权是企业的生命线,是创业过程中稳步前进的基础,合伙人的股权分配、每一轮的融资计划、员工的股权激励方案、股东会股权和投票权的设计等,每一步可能都影响着一家公司的生死存亡。
关于初创团队的股权搭建,退出机制设置等问题,有很多坑需要避免。
好的股权架构是基础,要把丑话说前面,大部分走的比较好的项目都有一个好的股权架构,关于创始团队股权分配的问题,比如2个人或者3个人的团队怎么分,是没有公式拿来套的,首先得有个大股东原则,不过也有例外,像蓝色光标,创业初始阶段几个创始人的股权是平分的,他们比较特殊,是同学和室友,还要考虑各个人的胸怀,钱等,这种案例太少了。
团队中的股权比例是根据项目的模式,各自的作用和价值去衡量。创始人一般是最有发言权的,他是项目牵头人,他的判断就很关键,创始人的格局,是否能把利益拿出来,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能不能留住人才和团队能走的多远。
一个创业团队,好的股权架构和退出机制是基础,但运营过程中还是会不可避免地出现问题,我们服务过的一个A公司,三个创始人团队分别占70%(其中代持10%的期权)、20%、10%的股权,但随着项目的深入,二股东开始对大股东不服,认为他不能做CEO,就去投资人那里告状。
投资人一听已经到这种程度了,就跟大股东说,要么解决问题,项目继续,如果没法解决,就只能清算了。我们也从中努力去解决纠纷,但最终还是没有解决掉。项目清盘后,因为大股东的人品,口碑还是不错,加上他在这个领域做了很多年,也有很强资源,另外他自己也在总结,之后投资方又投了他。相当于成立了一个新公司,拉了新合伙人重新开始做了。
我们在总结的时候发现,现在碰到一些合伙人撕逼的案例,很多是二股东不服大股东,主要是股权、理念等方面,因为二股东是最接近大股东的,三股东可能觉得有点距离。
还有你在引入合伙人的时候,比如你找个CTO,后来发现不靠谱,那就需要解决方案,一方面用签过的文件去解决,另一方面得深入沟通,哪怕施加压力,妥协也好。
这个过程中会面临很多人性方面的问题,法律能约束住部分人性不好的一面,所以团队在初创期就要把各个条件细化,把丑话说前面,有利于控制风险。
我们看到一些案例,有的人出来创业,只擅长某一块,也有核心资源,但不懂得运营、管理等。我认为最好是创始人牵头去做,去学习,培养各种能力。因为他一定是大股东,如果找个CEO来管理公司,在早期容易产生矛盾,毕竟资源是阶段性的,过了那个阶段,CEO发现自己的作用越来越强,还占小股,心态就会失衡,除非他有很大的格局,否则容易忘了初心。
一旦找职业经理人来经营,创始人就要有不做一把手,甘愿做二把手的心态,因为这件事你自己做不了,不做就没有任何价值,做了虽然大部分利益让出去了,但成了后就有巨大收益,所以格局和胸怀就很开放。
资源合伙人的问题是需要注意风险控制,如果把股权给到人家了,但什么也没带来,就把自己束缚住了,中国这个环境很讲人情,尤其熟人之间,谈很多事情不够具体,怕伤感情,但万一出问题了呢?所以商业环境中,不要怕伤感情,利益关系的事情一定要提前说清楚,越细化越好。
资源型的合伙人,是阶段性的实现他的价值,不见得会跟创业团队一路走到底,在某个时刻你会发现他对团队的价值很小了,可以在某一轮的时候退出变现,这其实对双方都好,但前提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就要细化好。
另一种,要考虑他对团队此前的贡献,如果贡献很大,他继续存在对项目后续的发展有没有风险,因为随着他贡献度的变化,他的心态也会产生变化,会不会对下一轮融资造成影响,这是要顾虑的。不是说没有价值了就让他出局,就算是创始团队,从成立到上市,他们的作用都不会一直是顶峰的,所以资源型合伙人要考虑他存在的风险,没有的话可以继续留着那个位置,在合适的时间主动或被动的退出。
还有一种避免风险的方式,把他放到有限合伙公司里面,间接持有公司股权,这样多了个屏障,也不影响公司的融资或者上市。
蚂蚁众投从全行业来看,创业者在股权、融资等方面的坑有哪些?
第一是股权方面的意识问题,股权如何搭建,退出机制设置,如何激励等,现在的创业者法律意识,股权意识都在增强,整体的素质也在提高。
第二是融资方面存在法律风险,很多创业者拿了钱就很开心,但不了解其中的风险,比如投资条款里面的对赌协议。
上次有个创业者跑过来说融资敲定了,条款也没什么问题,我拿过来一看,我说你要是这么做就是在借高利贷,因为投资方在条款里面规定了,你第一年的营收不能低于6000万(假设),利润不能低于3000万,以此类推,第二、三、四年要怎么样。如果没有达到指标,要按照计算方式给我一部分股权,或者不想要股权,就要补一份现金,公司没有钱的话,个人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这不能说投资人不人道,因为大家在商言商,投资人肯定希望利益最大化,但创业者要明白其中的一些坑。
第三是控制权问题,有的创业项目为了迫切拿钱,就会放松要求,过早地把控制权放弃了,变成由投资人主导了,那项目的发展其实已经身不由己了。
第四是投资人违约的问题,签了投资协议,但钱不到账。这其实是很难追究的,因为投资条款是投资人主导的,他可以找到理由不给你钱,我们作为律师,主要是控制法律风险,同时把底线兜住,目前起诉投资人的案例是很少的,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用。
这里给创业者的建议是,最好找知名的或者专业的投资机构,他们更注重声誉,并且有专业的团队以及经验?
我们还碰到另一个案例,一个创业公司说完成融资了,在工商变更中,但投资方说LP出了点问题,钱到不了了。如果变更完了就会很麻烦,再开个股东会,把流程走一遍,最后再把股权转让出去,所以最好钱到账后再做工商变更,降低投资人违约带来的损失和风险。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