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纠结一件事情。
我们婚前买房,写的是杨先生的名字,当初婚前说的是全款买房,后来为了给我们压力,换成了贷款买房。
如今,房子交付已一年,已经在准备装修,目前墙壁做好,只差厨卫、门、家具的入驻。
这个小家就算完成了。
但是这个阶段,杨先生已经没有资金可以支付余下的装修。甚至对我说,要去贷款装修,这样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拿出结婚的彩礼钱贴补上去。
我一直持保守的态度,因为妈妈说那是给我留的底气钱,一旦拿出来,就会源源不断地被索取。这并不是我不拿钱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在于,快速的装修是为了让外甥上学有住的地方。
我们和杨姐姐买在一个小区,我们是一期,他们是二期,他们今年9月才交房。
可是,孩子9月就要入学,正好小区旁边是学区房。虽然没有房子住,但是有购买手续,孩子还是可以在学区所属小学上学。
虽然有上学的名额,但是上学接送是一个问题,他们在老家住着,也不能每天在老家来回接送。
他们一家都在和婆婆商量,按照婆婆所说,我也不能拒绝不让他们住啊。
这个房子究竟是谁的房子,是婆婆的,还是杨先生和所属我们的。
如今,房子因为钱暂时搁浅,婆婆今天又提前这个话题。
我依旧没有多余啃气,只说了一句“我妈等着撩锅底了。”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妈妈非常不赞同让外甥来住我们的房子,因为不是一天两天,甚至是半年之久,他们小区虽然马上交房,但是今年暖气是不会供送,为啥不让孩子凉,肯定还是我们的房子啊。
我妈妈十分不赞同他们来住,毕竟新装修的房子,自己还没有住过,就让别人先住,不太合适。甚至还说“只要你们姐姐姐夫来住,就让我爸和我公公说道说道。”
我一直在为难,我之前告诉过杨先生,“你姐住可以,但是住之前必须燎锅底,然后我们住过之后他们再过来住。”但是杨先生好似并不在意我所说的。
今日,这件事又提上日程,我又迷茫了,妈妈说服也对,但是有房子不让住也好似说不过去,犹豫中……
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让两头都不为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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