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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读《置身事内》10

一起读《置身事内》10

作者: 宗观 | 来源:发表于2023-04-17 15:08 被阅读0次

    下篇  宏观现象

    第五章  城市化与不平衡

    1、城市化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基础设施,“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是非常有效的融资手段。中国特有的城市土地国有制度,为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创造了条件,将这笔隐匿的财富变成了启动城市化的巨大资本,但也让地方财源高度依赖土地价值,依赖房地产和房价。

    2、房价连着地价,地价连着财政,财政连着基础设施投资,于是经济增长、地方财政、银行、房地产之间就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复杂关系。

    3、这种以土地为中心的城市化忽视了城市化的真正核心:人。地价要靠房价拉动,但房价要由老百姓买单,按揭要靠买房者的收入来还。所以土地的资本化,实质是个人收入的资本化。

    4、支撑房价和地价的,是人的收入。忽略了人,忽略了城市化本该服务于人,本该为人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更高的收入,城市化就入了歧途。

    第一节  房价与居民债务

    1、城镇常住人口自1995年起加速上涨,城市化逐渐进入了以“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为主要推手的阶段。这种模式的关键是房价,所以城市化的矛盾焦点也是房价。房价短期内受很多因素影响,但中长期主要由供求决定。

    房价与土地供需

    1、现代经济集聚效应很强,经济活动及就业越来越向大城市集中。随着收入增长和生活水平提高,人们高价竞争城市住房。这种需求压力是否会推升房价,取决于房屋和住宅用地供给是否灵活。

    2、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自1998年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全国商品房均价在20年间涨了4.2倍。但各地涨幅大不相同。三四线城市在2015年实行货币化棚改(见第六章)之前,房价涨幅和当地人均收入涨幅差不多;但在二线城市,房价就比人均收入涨得快了;到了一线城市,房价涨幅远远超过了收入:2015年之前的十年间,北、上、广、深房价翻了两番,年均增速13%。

    3、地区房价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供需失衡。东部地区的城镇人口要比用地增速高出近10%,住房十分紧张;而西部和东北地区则反过来,建设用地指标增加得比人口快。

    4、2003年后的十年间,为了支持西部大开发并限制大城市人口规模,用地指标和土地供给不但没有向人口大量流入的东部倾斜,反而更加向中西部和中小城市倾斜。然而这种土地倾斜政策并不能改变人口流向,人还是不断向东部沿海和大城市集聚。

    5、建设用地指标不能在全国交易,土地使用效率很难提高。2020年,中央提出要对建设用地指标的跨区域流转进行改革,探索建立全国性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见第二节),已是针对这一情况的改革尝试。

    房价与居民债务:欧美的经验和教训

    1、居民债务主要来自买房,房价越高,按揭就越高,债务负担也就重。

    2、“二战”后至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前,美国自有住房率达到68%,英国70%。欧美自有住房率不断上升,有两个后果。

    第一是对待房子的态度变化。随着房子数量和价格的攀升,房产成了国民财富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第二个变化是随着房主越来越多,得益于房价上涨的人 就越来越多。

    所以政府为讨好这部分选民,不愿让房价下跌。无房者也想尽快买房,赶上房价上涨的财富快车,政府于是顺水推舟,降低了买房的首付门槛和按揭利率。

    3、美国房地产市场和选举政治紧密相关。借钱给穷人买房,既能缓解穷人的不满,让人人都有机会实现“美国梦”,又能抬高房价,让房主的财富也增加,拉动他们消费,创造更多就业,可谓一举多得。

    5、于是政府开始利用房利美 (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公司(以下简称“两房”)来支持穷人贷款买房。“两房”也乐此不疲,因为给穷人的贷款利润较高,风险又似乎很低。此外,对购房首付的管制也越来越松。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前很多房贷的首付为零,引发了投机狂潮,推动房价大涨。

    6、危机之后,房价从2007年的最高点一直下跌到2012年,累积跌幅 27%,之后逐步回升,2016年才又回到十年前的高点。

    7、房价下挫和收入下降会加大家庭债务负担,进而抑制消费。消费占美国GDP的七成,全球金融危机中消费大幅下挫,把经济推向衰退。危机前房价越高的地区,危机中消费下降越多,经济衰退也越严重,失业率越高。

    房价和居民债务:我国的情况

    1、2008年之后的10年,我国房价急速上涨,按揭总量越来越大,居民债务负担上涨了3倍多。2018年末,居民债务占GDP的比重约为54%,虽仍低于美国的76%,但已接近德国和日本。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总量数据,居民债务中有53%是住房贷款,24%是各类消费贷(如车贷)。这一数据可能还低估了与买房相关的债务。实际上一些消费贷也被用来买了房,比如违规用于购房首付。而且人民银行的数据还无法统计到民间借贷等非正规渠道。

    3、以上债务负担数据的分母是GDP,这一比率常用于跨国比较,但它低估了居民的实际债务负担。还债不能用抽象的GDP,必须用实实在在的收入。

    4、2019年末,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调查了全国3万余户城镇居民(农民负债率一般较低,大多没有房贷)的收入和债务情况。接近六成家庭有负债,平均债务收入比为1.6,也就是说债务相当于1.6 倍的家庭年收入。这个负担不低,接近美国。

    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这项调查,城镇居民2019年的负债中有76%是房贷。而从资产端看,城镇居民的主要财产也就是房子。房产占了家庭资产的近七成,其中六成是住房,一成是商铺。而在美国居民的财富中,72%是金融资产,房产占比不到28%。中国人财富的压舱石是房子,美国人财富的压舱石是金融资产。这个重大差别可以帮助理解两国的一些基本政策,比如中国对房市的重视以及美国对股市的重视。

    房价与居民债务风险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数据,

    北京居民的户均总资产(不是净资产,未扣除房贷和其他负债)是893万元,上海是807万元,是新疆 (128万元)和吉林(142万元)的六七倍。这个差距大部分来自房价。

    房价上涨也拉大了同城之内的不平等。一边很多人买不起房,一边很多房子空置。

    2、房价上涨不仅会增加按揭债务负担,还会拉大贫富差距,进而刺激低收入人群举债消费,这一现象被称为“消费下渗” 。自2015年起,信用卡、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各种个人消费贷激增。2019年,信用卡风险浮现,各家银行纷纷刹车。

    3、在负债的人当中,低收入人群的债务负担尤其重。城镇居民的平均债务收入比约为1.6,而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家庭债务收入比接近3。 资产最少的20%的家庭还会更多使用民间借贷,风险更大。

    4、低收入人群的财富几乎全部是房产,其中大部分是欠银行的按揭,负债率很高,很容易受到房价下跌的打击。

    第二节  不平衡与要素市场改革

    1、过去40年间,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有明显扩大,同期很多发达国家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与它们相比,我国的收入差距有两个特点:一是城乡差距,二是地区差距。

    2、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的2.7倍,而北京和上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贵州、甘肃、西藏等地的3.5倍。这两项差距都与人口流动受限有关。

    人口流动与收入平衡

    1、低收入人群想要提高收入,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到经济发达城市打工,这些城市能为低技能工作(如快递或家政)提供不错的收入。若人口不能自由流动,被限制在农村或经济落后地区,那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就会拉大,地区和城乡间的收入差距也会拉大。

    2、在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和北京等发达地区,人口规模(人口占比)远小于经济规模(GDP占比),更少的人分更多的收入,自然相对富有。而在其他大多数省份,经济规模小于人口规模,更多的人分更少的收入,自然相对贫穷。

    3、要想平衡地区间的发展差距,关键是要平衡人均差距而不是规模差距。想达到地区间规模的平均是不可能的。

    让每个城市都像上海和北京一样,或者在内地再造长三角和珠三角这样巨大的工业和物流网络(包括港口),既无可能也无必要。

    现代经济越来越集聚,即使在欧美和日本,经济在地理上的集聚程度也依然还在加强,没有减弱。所以理想的状况是达到地区间人均意义上的平衡。而要实现这种均衡,关键是让劳动力自由流动。

    4、目前城镇常住人口只占总人口的六成,还有四成人口在农村,但农业产出仅占GDP的一成。四成人口分一成收入,收入自然就相对低。 所以,要鼓励更多人进入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因为大城市市场规模大,分工细,哪怕低技能的人生产率和收入也更高。

    5、正是这些看上去低技能的服务业工作,支撑着大城市的繁华,也支撑着所谓“高端人才”的生活质量。若没有物美价廉的服务,生活成本会急升。

    6、劳动力自由流动意味着有人来也有人走,若拥挤带来的代价超过收益,自会有人离开。至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缓解压力的根本之道是增加供给,而不是限制需求。涌入城市的人是来工作和谋生的,他们不仅分享资源,也会创造资源。

    土地流转与户籍改革

    1、增加城市中的学校和医院数量,可能还相对容易些,增加住房很困难。大城市不仅土地面积有限,而且由于对建设用地指标的管制,就算有土地也盖不了房子。假如用地指标可以跟着人口流动,人口流出地的用地指标减少,人口流入地的指标增多,就可能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自2015年起,全国33个试点县市开始试行俗称“三块地”的改革,即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改革。

    3、 2017年,中央政府提出,“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2019年,第一批13个试点城市选定,既包括北、上、广等一线城市, 也包括沈阳、南京、武汉、成都等二线城市。

    同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通过,首次在法律上确认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直接向市场中的用地者出让、出租或作价出资入股,不再需要先行 征收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从此拥有了同等权能,可以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城市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垄断被打破了。

    4、所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只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部分,并不包括宅基地,后者的面积占集体建设用地的一半。

    2020年,中央又启动了新一轮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继续探索“三权分置”,强调要守住“三条底线”。在这些改革原则之下,具体的政策细则目前仍在探索阶段。

    5、2020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阐述了包括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未来改革方向。

    针对土地,《意见》强调“建立健全 ……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

    针对劳动力,要求“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政策。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总的改革方向,就是让市场力量在各类要素分配中发挥更大作用,让资源更加自由流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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