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又火了!
这次火的不是“提灯照损”,而是“银行减一”:把江西男子陈某存在银行的60000元,减成6000元。好家伙,直接减了一位数,瞬间汽车变摩托!
这次的主角陈某,他的妻子不幸患病,这60000元是陈某准备取出来的救命钱。
万万没想到,银行的工作人员竟然说系统上显示的是只有6000元存款,存折上的金额是当时操作失误打错了,所以现在只能给你取款6000元。
陈某怒怼道:“怎么可能?我当时存的就是60000元”。
但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就是不认账。陈某无奈之下,只能将银行告上法庭,那法院会怎么判呢?
事情始末
原来三年前,陈某和妻子的理想,是把一家面馆经营好,为此夫妻同心,很用心的经营着。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生意并不理想,最终不得不忍痛割爱:以60000元的转让费,转给了另一个餐饮人。
签了收据拿到钱后,陈某把这笔钱存入银行,做了五年定期,不到逼不得已,坚决不用这笔钱。
万万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陈某的妻子走在路上,走着走着就晕倒在了地上。
被紧急送往医院后,医生告诉他们需要长期治疗才能康复。
这突如其来的病情,让本就不富裕的陈某一家,犹如掉进万丈深渊。
昂贵的治疗费用,很快就把陈某一家的家底掏空了,亲戚能借的也全都借了,但还凑不够后续的治疗费用。
就在陈某绝望到捶胸顿足、怀疑人生时,患病的妻子反而清醒了,说家里还有一张60000块的定期存折啊。
虽然还没到定期的时间,现在取利息会少得可怜,但有什么比救治妻子更重要呢?
于是,陈某飞奔回家,找到这张存折就往银行赶。
本以为能顺利取出这笔救命钱,万万没想到,银行的工作人员核对后告诉陈某,系统上显示的是存款只有6000元哦。存折上的60000元,纯属操作失误、打多了一位数字,所以陈某最多只能取6000元。
陈某觉得银行的工作人员简直就是姓赖的,自己明明存的是60000,竟然说成6000,这是要把人忽悠瘸吗?
陈某再也按捺不住自己激动的情绪,恨不得狠狠揍那些自以为是的工作人员一顿。
但是,银行不认账、“耍流氓”,陈某能上哪讲理去?
无奈之下,陈某只能先离开银行,到其它地方求爷爷求奶奶,才终于凑够了妻子的医疗费。
为了不让妻子受到任何刺激,陈某选择了向妻子隐瞒没从银行取出6万块的事。
等到妻子病情好转后,陈某终于能腾出时间来对付银行了,于是一纸讼状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银行返还60000本金和利息。
在法庭上,陈某展示了三年前铺面转让费的收据,证实他确实收到了60000元。与此同时,银行也确认了陈某的存折不是伪造的。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也就是说,在本案中作为金融机构的银行,对整个银行业务审查应该是非常严格才对,没能及时发现异常数据,那是银行内部的过错,不能把这个过错转嫁到储户身上。
即使真的存在打印错误,银行是可以在3年内,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但是,现在陈某存这笔款的时间已经超过了3年,所以银行已经失去了诉讼的权利。
最终法院一审判定:银行需按存折上存款60000元兑付给陈某本金和利息。
本以为银行会照做,万万没想到,他们竟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原判,结果出来后,网友表示真是大快人心!
这正验证了美国大法官休尼特的那句话:
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对于这个案例,您是支持陈某还是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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