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篇帖子,有句话:我一个92年的一直认为自己现在是“年少轻狂”,不曾想,他人眼中已是“老夫聊发少年狂”……
作为一名95后女生,虽然没有“狂”过,却也想过要“诗酒趁年华”,可我没有一点点防备,突然得到通知我居然开始步入“中年化”,但我至今还未曾有过对象啊,倒是高中时,曾有过脸红心跳的男生。所以,我决定写点什么,纪念老夫逝去的青春啊……
我喜欢他时,他,已有心仪的姑娘。当然,那时候我并不介意,毕竟他不高不帅不富有,估摸着,除了我眼瞎,也不会再有第二个眼瞎的姑娘,瞧得上他。直至今天我都快大学毕业了,三年未曾联系过,那时候坐我身后的桌子,我也是怂的可以,不敢回头,若是回头看一下,我的脸必定红半天,然后一个人傻笑很久。现在想起来,倒是不觉得自己白痴,不过是有点遗憾,而且那种美好的感觉,我再也没有经历过。年少不懂情,不知所起,也不为所困,懵懵懂懂的坐在室友床边,支支吾吾的问她,如果,我是说如果一个女孩子看到一个男生就脸红,还会傻笑,这是什么状况,可是疯了?室友们大笑,从床上弹坐起来,逗我,哎哟喂,我们的万年铁树开花啦!把我嘲的又是一顿脸红,一本正经的告诉我,或许我是恋爱了。嗯,准确的说是暗恋。这让我有点不知所措,有点不可思议。而后第二天,她们兴致冲冲地跑到我班级(我们是混合寝室,不在一个班),趴在门口和窗前,打量我身后的他。回来后,是兴致缺缺地拍着我肩膀,语重心长道,唉,好不容易开个花,眼光还是有待考察的。可我不管啊,等他放弃了他那所谓的喜欢的女生,我就告诉他,或许,我是喜欢你的,不是或许。
虽然高中结束我也没有等到。
我犹记得,第一次问他文具,询问他的姓名,脑中便出现李白“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一诗,他说不好,他说他喜欢“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哦,我忘了问他说的是他喜欢,还是她喜欢,但我依然坚持我的看法,因为我喜欢,就是喜欢!高辰啊,打出你名字的时候,除了有点不好意思,我对你早就没有了年少的欢喜,也没有脸红心跳,也不怕你窥见我的小心思啦。老夫现在就希望能够左牵黄,右也牵黄,去溜达溜达,看看这美好的春天……
最后,所有感叹“年华已逝”的“中年”朋友们改天一起约着打麻将呀,一起聊聊想当年呀~
(头一次发文字,还这么矫情,不喜勿喷啊,若有人怼我,我就倒地碰瓷~图片自己拍的,也是随便配的。)
老夫短暂的青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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