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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设计法则》3.1-3.4记录

《品牌设计法则》3.1-3.4记录

作者: S禹溪_ | 来源:发表于2019-09-19 22:35 被阅读0次

    品牌标志

    1.现代设计的起源在19世纪下半叶的英国工艺美术运动。彼得贝伦斯被视为“德国现代设计之父”对现代平面设计的探索具有跨时代意义。到1960年在国际上终于形成对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定义上的共识。之后又涌现出一批如保罗兰德(代表作IBM UPS ABC标志)这样的设计大师推动视觉识别设计从探索走向成熟。

    2.标志由图形符号,标准字,标语三者组成,或其中一个,或两两组合。品牌标志的两大类型:图形标和字标。字标类型又分为统一型和点睛型。

    3.为更好分配标志设计中各个要素的权重,需要了解人们对品牌标志的认知顺序,依次是色彩,轮廓最后才是解读标志中形式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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