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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安乐死合法,你是否会选择去死?

如果安乐死合法,你是否会选择去死?

作者: 慢美好 | 来源:发表于2017-06-25 20:24 被阅读61次

    人们潜意识里觉得会作出自杀行为的人,肯定会有先兆(比如语言状态、行为状态的失常),会有前因,因为失恋,因为缺少家庭温暖,因为经济问题,因为罹患不治之症……然而事实上,自杀的念头在正常人的脑海里,也是经常会浮现的。

    如同电影《雨中的请求》的天才魔术师,他生活富庶,衣食无忧,却渴求安乐死;电影《朗读者》女主人公在风烛残年时遭受爱人责难后悲凉地走上绝路(在外人眼里,她服刑期满,应该可以自由享受余生);或者像电影《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的男主人公一样在遭到上司解雇心灰意冷决定去死……

    死神

    人生来拥有生存权,是否也应该拥有安乐死的权利呢?

    当一个已经尝尽人生喜乐的人,不想余生走下坡路,能否选择就此离去,留给世界一个背影;

    当一个已经完成最高理想的灵魂,觉得继续活着就是浪费时间,是否能潇洒离去,不畏人言呢;当一个人生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然后有一天见识到光明,会不会因为难以改变现状想着要去死呢……

    那些选择自杀的名人

    三毛——这个像风一般的女子,在无边无际的沙漠里绽放了自己的短暂的一生,陪着阿经走过了高中三年,她明媚又多愁,叛逆又温顺,总是追着自己的脚步在外面流浪,却又一遍又一遍地自问乡关何处。

    张国荣——在电影《霸王别姬》中那一句“不疯魔,不成话”,不正是他本人的内心独白么,也许只有死亡,才能成就一个戏痴。

    梵高——能够画出《向日葵》的灵魂画师,对生活对美要爱到什么程度呢,爱到自我毁灭,如同飞蛾扑火一般。

    林奕晗——这个女子,有才有貌,衣食无忧,唯一的缺憾就是青少年时期受到的巨大的心灵创伤。一个人,能承受多大的伤呢?这个问题是无解的。世界上遭受性侵的人不计其数,有些人选择遗忘重新生活;有些人选择反抗据理力争;而有些人则如同鲜花遭受摧残之后便香消玉殒。也就是选择去毁灭自己,去死亡。

    ……

    这样的自杀案例从古至今从未断绝过。

    描写自杀的书一两本和电影两三部

    书:

    《刺猬的优雅》

    《维罗妮卡决定去死》

    电影:

    《朗读者》

    《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

    《雨中的请求》

    选择自杀的原因

    主观原因:

    精神问题(抑郁症)

    个人追求(客观现实世界与主观理想世界无法调和)

    没有存在感(脱离群体,不被需要)

    客观原因:

    生存需求得不到满足或遭遇变故(温饱问题、健康问题)

    发展需求得不到满足(落榜,失业怀才不遇)

    如果安乐死合法,你是否会选择去死?

    不会:

    好死不如赖活着

    会:

    如果余生都是在复制今天,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阿经也会有这种设想,分享一段当时的心境写照:

    “原来也有这么一瞬,觉得自己不属于任何地方,之所以到处流浪,是不知乡关何处,那地那人,早已物是人非,只是偏执地认为一切如初。世情的变化原不是轻松可以接受的。到底谁欠谁的,可能已经不重要了。时间是摧物的毒,没有解药,也不能拒绝服用。我本是快乐鲜活的人,参透这些,终是笑得沉重了。”

    那些鲜血淋林的案例,给我们这些尚且没有作出自杀行为的生灵,有怎样的启发:

    是如司马迁所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还是如文天祥所云“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或者是如李清照所云“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之前网络上流传“很多人25岁就死了,直到75岁才埋”的说法。到了25岁,就应该思考生或者死了,选择生,就要决定是做树还是做草,是做花朵还是做果实。

    如果没有思索出答案,有两条路:

    一是去尝试去经历;二是去学习去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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