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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如:关于尚同,强光中还是被孔儒骗了

顾如:关于尚同,强光中还是被孔儒骗了

作者: 墨者顾如 | 来源:发表于2018-03-07 09:01 被阅读0次

顾如: 简答孔儒们的墨家尚同说2

此文是《顾如:简答孔儒们的墨家尚同说》后续。概有好事者转贴作《强光中先生被骗了》。效果还不错,引起了强光中先生的注意。强光中先生又发一文,可以看到其中对顾如的答辩是部分接受的。但是仍然有些误解,确实还是被孔儒骗了。。呵呵。。所以本文就继续此路线,名《强光中还是被骗了》。

强光中主要提出两个问题:1、墨家是真正的民主基础上的民主集中制。2、墨家对百姓的监视很严密。这两个问题其实还是带入儒家思维和儒家社会背景造成的误解。

民主集中制是儒家的“谏之又敬而不违”。也就是没形成决策前可以讨论,决策之后就必须执行。军队也是这种体制。战前充分讨论方案,长官决心已下则必须坚决执行。古籍曰:孔子贵公,墨子贵兼。也确实,从墨子书看,墨家很讨厌这个“公”字。所以这里再次呼吁,大家千万别称墨家大公无私。想美好墨家的,咱还是另外发明词语为妙。以免与儒家混同。

这里先提一下另一人提出的,顾如对“是”字的训诂错误。顾如称:“《说文》十目烛影曰是”。有人提出是:《说文》:“是,从日正”。但他也不完整,完整的是:“是,直也。从日正”。段玉裁注:“正見也。从日正。十目燭隱則曰直”。徐凯亦注曰:“今十目所見是直也”。这是在专门解释日正之直。为什么说是“专门”解释前文的直呢?因为《说文》另外解释了正和直。《说文》“正,是也。从止,一以止。凡正之屬皆从正”。《说文》“直,正见也”。正、直与是,三者是互释的。从这里已经可以论证“十目烛影曰是”。让我们继续。“十目烛影”并非直字字形,那么此说从哪里来的呢?恰恰从《墨经》而来!请看《经下》:「18【经】景不从,说在改为。【说景:】光至景亡,若在尽古息」。这一条恰恰就是在用“日正”形象说理。想“光至景亡”,光源必须在柱子的正上方。所以是“日正”,也就是在讲述“是”字。文中的“景”,正是“十目烛影”中的影。另有《经上》「日中正,南也」。讲得则是官方的中正需要向南(民)稍偏向一点。这是墨家偏向弱者之意。这两条都以“日正”说事。再考察墨经中的“景”,实际是指某人或者百姓与官方之不同之义。“光”,实际是指官方之义。百姓不服从官方,应该改变的是官方。当官方之义中正(日正)之时,百姓之义就被消化在官方之义里了。与《经下》第82条说的是同一个意思。只是此条是正面讲述,82条是反面警告。再看《经上》「侗:二人而俱见是楹也,若事君」。注意其中的“俱见”-都看见了,与“十目烛影”是一个意思。而其讲述的恰恰是“同”,尚同之同。《经上》:「直,参也」。对直进行了解释,也是直应该通过相参而得。《经上》:“若圆,无直无方”。批评将个人意志扩大占据他人自由空间的行为。其中包含无直,也就是没有相互的参照(协商等)。所以墨家确实是主张通过找到众人的共识治理天下的。而且“是”字之字义确实是共识。只不过先秦没有将人们的共识与客观认识区分罢了。是字的其他字义还有:指代某个客观事物,还有遵从等等。这些字义合起来,也可以看到先秦字义是共识。所以「上之所是必是之」,不能被曲解为“上之所然必然之”[注1]。前者是用众人的共识,后者是用其个人认识,或者说主观。《经下》说:「室堂,所存也。其子,存者也。据在者而问室堂,恶可存也?主室堂而问存者,孰存也?」。简单说就是:想对甲好,就该问甲;问其他人则几乎必然不可能对甲好。

当然,解决了“是”字字义,仍然解决不了强光中先生的第一个问题:民主集中制。

现在让我们继续看看墨家是不是主张下位者必须执行上位者的决策。其实《吕氏》里面说得很清楚:「墨者以为不听巨子不察」。墨者认为不需要听从巨子的不明察的指令。直接读即可,先秦只有墨家讲这话。但是梁启超这位革命党人偏偏要将之搞了个莫名其妙的倒装理解:「墨者以不听巨子为不察」。且不说这个倒装没有句法依据?请问不听命令就是不明察?察是察知真相、内里的道理。哪有不听命令是不明察的道理?其实《吕氏》记载的事件中,墨家弟子就没有执行巨子的命令。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巨子未能察知他们与同伴的情感之深。巨子孟胜也没有执行阳城君的守城命令,只好自杀殉信了。《吕氏》另一个记载里,巨子腹朜还是没有执行秦王的命令。那么多墨家不执行不合理命令的案例。梁启超居然声称墨者必须执行巨子命令。怪不得他们的所谓墨学被陈寅恪嘲笑是胡编乱造!

这是墨者们用行动证明自己的主张。从墨子书看,则《大取》上半篇一直在批驳儒家对百姓的强制教化[注2]。认为「求为义,非为义也。求为之,非也」。墨家小取篇曰:「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对比一下孔门的“有诸己而后求诸人”,也就清楚了。墨家反对违背别人意志强求别人,甚至反对干涉别人。《大取》第二段:「以乐为利其子,而为其子欲之,爱其子也;以乐为利其子,而为其子求之,非利其子也」。你认为乐是好东西,希望孩子学,可以说是表现了你对孩子的爱。但你强要他学,就对他不利了。墨家反对不符合他人意志的强求,怎么会同意非执行领导意志不可呢?不会吧。。

也许强光中先生会反问:别东拉西扯,尚同篇就说过「必是之」。顾如答曰:你还是不自觉带入了儒家思维。主要是因为以后世儒家大一统之超级政权看墨家主张。要求打土豪分田地的是孔孟。墨家甚至认为只要是自愿交易,卖儿嫁女也是公平交易。原文就是这么难听。墨家就是不主张官方插手经济。这从墨家工商层的本位看是非常自然的。墨家主张的是消除导致人们不得不卖儿嫁女的环境等外部因素。而不是直接插手经济。请参考《经下》第30和31条。从墨子全书看,提到的政权职能有五:军事、执法、有备、救灾、修路搭桥(当时除了官方没其他人有能力)。《经上》「君臣萌,通约也」。萌,职责。君王的职责是使人民的约能够通行。「君,以若名者也」。君王凭借符合“名”自立,包括德与行。所以我们说墨家是执法王主张。或者说是白右们的守夜人政权。这不是随意比附。《经下》「蓬为务则士,为牛庐者夏寒,蓬也」。恰恰定义了士的首要职责,保民!墨家的天下主张简单了说也可以表述为《经上》“有间而又有闻”。前述军事、执法、有备、救灾是保民。后面的架桥修路是有闻,帮助人们交流。这一点从墨家工商层本位也很好理解。道路不行,就不好贩运了。所以《尚同》篇必然讲得是执法。其实“一同天下之义”这个明确表述已经足够说明了,尚同篇讲的是行为规范范畴,具体是法律范畴。与“民主集中制”无关。因为墨家尚同篇只在法律范畴,否则所有体制都会被强光中先生称作“民主集中制”。任何法治、法制社会在形成法律之后,都必然是要强制执行的。强光中先生应该看到的是《尚同》篇的「以身戴行」。要求君王自己首先执行法律。巨子腹朜抗辩秦王、秦法,正因为秦法使君王能够法外开恩啊!

最后该谈谈监督问题了。这个问题其实最简单。强光中先生大概是看到儒家社会的东厂、西厂之类。却没看到《尚同》篇里的讲述:「上下通察,上有隐私遗利,下得而利之」。执法确实需要对官员、百姓的监督。但执法者本身又何尝不在百姓的监督之下?强光中先生应该欣喜发现了最早的透明政权主张才是!

结论:

还是被孔儒骗了。

有个关于孔子的故事。弟子与人辩论。人说一年只有两季。孔子赶快让弟子认输。说是和蠢人辩论的人,不也是愚蠢吗?这个故事表现了孔子的无知。仅仅走过中原那巴掌大的地方就敢认定一年必然有四季,还自以为高明。却不知所谓一年四季只是人为规定。有的地方应该分作2季,有的地方3季。《经下》说,「夫名以所明正所不智,不以所不智疑所明」。作为对比,墨子讲节葬的时候,就列举天下四方的各种丧葬方法。包括火葬、吃掉尸体等等。而墨子认为各种丧葬方法都不见得是不爱父母。这才是真正的见识广阔而不自以为是。墨家说,爱是接受。见到天下那么多风俗而都能理解接受之,墨子的兼爱并非虚伪啊。

注1:然,某个物体的样子,某个人的认识。是,众人的共识,因为是共识所以是正确。请找到一个先秦问别人看法,别人回答“是”的例子?一个都没有。只能回答“然”与“可”。另外,可是单方认可、接受。当,是双方、所涉及各方认可接受。

注2:大取分两个半篇,是不同时期著作。上半篇批儒家思孟,下半篇批驳杨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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