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我觉得很对,很有道理。我就是一个很会
做菜的女人。
我家先生是从农村考大学后留在大城市工
作的。
刚认识的时候,他在读大学。家里一个
哥哥,四个弟弟,一个姐姐。穷归穷,一家人
感情挺好。婆婆和爹爹待人很真诚。
我20岁那年,正在一楼家里厨房做菜。隔壁同
事冬梅姐喊我:佩佩,出来一下,我介绍个
人你认识。天哇,这样介绍对象,我没打扮,
还穿着围裙呢。冬梅姐走后,他说去操场转
一下好吧。我脱了围裙,随他去转转。
到了操场,他从随身带着的包里拿出一大块
排骨,说是亲戚给的,一个人没法做。让我
帮帮忙处理了,免得浪费……
最后,我真的把排骨拿回家了。当然,我也给
他送我一大块排骨了他一瓶我做的又辣又香的腐乳。
我送他我自做的腐乳结婚后,他说,那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腐乳,
比肉好吃。
许多年过去了,我还是很清楚地记得那时的情形……
我觉得,男女之间,结婚成家,还是多一些
烟火气才好呢。家常里短,儿女情长。
每天,餐桌上摆一桌子菜,有荤有素,五颜
六色,热菜冒着袅袅的香气,都是他爱吃的:
剁椒鱼头,青椒肥肠,红烧狗肉等等等等,
他爱吃的 他爱吃的 他爱吃的这才叫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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