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这种事情在法院检察院实在不宜提倡,这两个地方一直都是矛盾集中且尖锐的地方,一个民事案子,判了原告赢被告势必不服气,怎么办?可以上诉啊,但很多人一旦判决结果不满意,你让他上诉他不去,就去上访,因为上访好使啊走哪儿都有人惯着,说法官接受对方好处了所以判他赢判我输,然后大肆宣传法院怎么黑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以前法制不健全,有的法官确实有这种情况,但是现在很少了,能把案子结出去不被告就不错了,谁敢节外生枝,很多人信律师不信法官我也觉得很奇怪,律师收了律师费肯定会说当事人愿意听的,而法官看证据相对来讲中立很多,以前遇到过一个律师收了当事人五千块钱说给我们庭长行贿,后来事情败露发现钱让律师自己用了,回头赢了就说送钱好使,输了就说对方送钱送的更多,刑事案件有很多被告人到了法院很法官说“你不都收我钱了么,怎么不能给我办事”,一查发现中间人把钱吞了,然后说是打点法检了,真是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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