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婚姻最常见的迷思之一是将婚姻质量寄托在找到一个永恒不变的“理想对象”之上。一旦相处不如预期,人们的第一反应总是“是不是找错了人?”。于是也总有人在追问:“结婚以后遇到更好的人该怎么办?”
社会学学者陈一筠说,她40岁被派去加拿大留学,在同去的二十几个风流倜傥的中年人中,大把人比丈夫优秀。“当时出现什么心态呢?相见恨晚啊。”她从国外回来,也跟丈夫坦诚交流过,“我30岁嫁给你还是有一点儿早,也许我40岁,50岁再嫁人可能就不会找你了。我丈夫说,你说的正是我想说的,如果我50岁结婚我就不会找你了。”
话虽无情,却是现实。“当你决定结婚时,事实上还有很多候选人没有出现在你眼前。”陈一筠说,“很多人因为遇到相见恨晚的人而考虑离婚,我会劝:别着急,再过5年还有相见再晚,再过10年还有相见更晚。生命不息,探索不止!”
“相见恨晚”的一面,是长期的共同生活总会磨去结婚对象在我们最初结合时的光环,逐渐把彼此的不合拍呈现出来。“婚前对方一个突出的,十分吸引你的优点,婚后常常变成了让你难以忍受的缺点。”清华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临床督导刘丹指出,“不是你看错了人,而是同样的人,在婚姻中与在婚姻外的感受,因为观察角度不同,所以观察结果差异甚远。走进婚姻,日日耳鬓厮磨,缺点无处遁形,优点也不能顿顿当饭吃。”
“相见恨晚”的另一面,是我们认为一个“理想对象”应该满足我们的所有需求。“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满足另一个人的全部需求。婚姻的基准是它能够满足你最基本的需求和利益。一个人在婚姻里获得这种必需,然后可以从其他关系里获得补充。一个人可以有‘蓝颜’‘红颜’,只要不跨越对婚姻的忠诚,都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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