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者之机会与责任
教育者的机会可分为四种:有可教之人;可教者而未能完全教;可教者而未能平均教;已受教教而未能教好。
学校应给学生使命环境的能力,去做环境的主宰;应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以发展人性之美感;应当给学生一种技能,使之可以贡献社会,独立生活;应当使学生在休息时有正当的愉快。
但是现在我们往往很多时候的教学,一味的只追求分数。而与学生的实际需要以及社会的需要相脱节,有时甚至以牺牲学生的休息时间为代价。所以往往会出现很多学生分数可以考的很好,但是却无法在社会中独立,在工作中运用得不多,学用脱节的情况严重。
一般的教育者对待机会,有四种情形:候机会;失机会;看不见机会;空想机会。
好的教育者应当具有灵敏的手去抓机会,并且要带千里镜去找机会,机会找着了,就要用手去抓住机会,不断地发展机会,这也就是教育者的责任。
做好学生,好教育者应当对于坏教育者,坏学生加以严厉的驱逐,使学校成为好学校,不能辜负这机会与责任,要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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