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风而去

作者: 程就人生 | 来源:发表于2019-03-13 22:04 被阅读7次
    江对月

    往事点点滴滴,涌上心头,旧愁未消,又添新愁,哪知道生活如此不易。看窗外,冬去春来,陈雪渐渐化去,土壤也变得酥软起来,想必踩在脚底下,淡淡地,一个又一个的脚印,枝头上的嫩芽包迫不及待地要裂开嘴角,玉兰树上的花骨朵更是蠢蠢欲动,耐不住春天的骚动。桃花们,有的早早地开了,艳红艳红的,引得路人们止步拍照。

    春天,每一个春天,都是这样一个春天,在江南这样的小城,旧绿迎来了新绿,姹紫嫣红加百般嫩绿。人们大抵都是这样,只记得这新鲜的绿,草绿、青绿、额黄绿等等新鲜的颜色,把这隔年绿,丢在一边。这旧绿,便是樟树,满街满街的,不知道这樟树为何称为香樟树,是因为它有香味吗?

    依稀记得,在某些夏日的晚间,香樟树下阵阵清香,沁人心脾,过肺难忘,想必是香樟树开花了,才来的这香气,白日却闻不到。每当此时,总喜欢一人到树下散步,独自享受这香气,用鼻子深深地吸进去,用嘴巴缓缓地吐出来,然后再用鼻子深深地吸进去,再用嘴巴缓缓地吐出来,如此多次,乐此不疲。

    然而眼下却是春天,春风、春意、春泥、春雨、春梅、春柳,让懒了一个冬天的人们蠢蠢欲动,想出去走走,伸伸腿脚,活动一下筋骨,却也怕这早晚的春寒再次回卷。河边蔓藤一片片的迎春花,婀娜多姿的春梅,娇艳的桃花,高贵硕大的玉兰花,处处都在炫着,春天来了。

    春天总是这样的生机、惹眼,纵然是眼睛闭着,脑门里也能冒出几个鹅黄绿的小草来,宣讲着春意。

    春天,是四季之首,是一年之始;本应该和那些花儿草儿一样,生机勃勃,兴高采烈,然而在这春季,却也有着百般心思,牵挂着昨天,悸动着今天。

    春天的风,有时寒冷,有时微暖;寒冷时,让人难以褪去冬装;微暖时,便想敞衫拥抱;然而,却拥它不得,古人云:“春天要捂”。

    说到这风,更想到了十几年前的晚风,那时还在工厂里上班,每天加班至很晚,在炎热的夏季,下班后已是深夜十点多了。在夏天里,一个小城市里,十点似乎不算太晚,路上还有少许行人过往,骑着自行车回家,迎面吹来的晚风,一下子疏散了身体里、在车间里积攒的闷热,浑身上下都觉得甚是轻松,这感觉能记一辈子。为此,自己建了个博客,名字叫晚风,只为纪念这晚风,那曾经舒爽的感觉。

    又过了一些年,已不去工厂里上班了,再次纪念这感觉,就把博客改成了“随风而去”,真的想随这阵风而去,那舒爽的感觉忘不了。

    再过了一些年,QQ胜起,我也有了自己的QQ,博客逐渐被淡忘了,更不记得自己曾经在里面涂鸦了什么。唯一印象深刻的只有这名字,有感觉有温度的名字。

    QQ的微博,在百无聊赖之时,也会用来发点碎碎念,刷刷存在感。然而,都是陌生人,个把个熟人,语不惊人、貌不清秀,也没刷到什么存在感。本应该是这样不咸不淡的活着,某天发了一条,其实也记不清具体发了什么,大体意思是晒被子和喜欢阳光的味道。

    被子写成了“背子”,被一陌生网友津津乐道,刚开始还被他说的晕头转向,后来才明白,是写错了字。经网友这么已解释,尴尬的自己也哈哈大笑,而且还厚着脸皮的狡辩,背子晒好了,才有阳光的味道。

    阳光的味道,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阳光的味道。而我,却喜欢这阳光的味道,阳光的味道是闻出来的,只有棉布做的衣服或被子,经过太阳暴晒后,才有阳光的味道,这味道真好,和花香一样,沁人心脾,久久回肠。每次晒被子,傍晚收回家后,我都要体验一下这阳光的味道;寒冷的冬天,更能感觉这阳光的味道真阳光,好温暖。

    再后来,和这位网友成为了好朋友,相聊甚欢,甚是投机。某一日,见他把QQ的昵称改成了“随风而去”后,兴奋了很久,这是心有灵犀、不谋而合吗?

    告诉他自己曾经也用过这个名字时,他也很兴奋,或许真的是心有灵犀吧,这默契是来自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共同认可,有着相似人生经历的相惜。就这样,偶尔彻夜长谈,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你做诗来我来喝,不亦乐乎。有时,也为彼此的文采,大加赞赏,也为彼此的怀才不遇大发感慨,天不怜惜自怜惜,天不怜才自怜才。

    或许,精彩本应该再继续。嘈杂的现实,繁忙的工作,淹没了彼此,隔阂就像这水中的波澜,慢慢荡漾开来,再也恢复不到往年的平静。

    在某时,看到空间里改掉的名字和说明,心里一紧张,整个下午都恍恍惚惚。最终,还是选择默默点赞。

    行到此时请珍重,心中挚友怎能忘。已在心中烙下的痕迹,是不能轻易抹去的。

    晚风,是有记忆的,它驱散了积累一天的烦躁、闷热以及劳累。

    随风而去,也不是凭空而来,它是有感觉的,想随着这风而去,想随着这感觉而去,潇潇洒洒,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任意挥洒。

    阳光的味道,来自阳光,赋于棉布、棉衣,惬与鼻子,受与肌肤;阳光的味道,是来自于自然的味道,是来自于天然的味道,却得益于身体肌肤,肌肤之感,感之良好,惠之心脾。

    挚友在心中的温度,不是热水袋,不是电热毯,它是镶嵌在心里的玉,晶莹、剔透,泛着光泽,还暖着心。不,它已不是玉,它已嵌入了身体;是身体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灵魂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拿掉这一部分会很痛,很痛。

    这挚友就像晚风,曾驱赶累积一天的闷热和烦躁;这挚友就像阳光,沁入心脾,暖于肌肤;这挚友还像这香樟树的花香,待到花开时,香随风飘,令人止步,让人难忘。

    春天来了,花香还远吗?

    不管你在不在,我都会来,这是花香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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