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其实也是能够与我们曾经学过的霍布斯还有洛克对比的。那么,卢梭所有的假设有什么不同呢?他认为所有的人在先天之上生理是不平等的,然而人与人之间的伦理是平等的。
且卢梭与霍布斯的假设也不同,他所假设的自然状态之下的资源并不是稀缺的,而是十分丰富的。再一次阐述一下什么是自然状态,自然状态便是人类史前文明诞生之前,人类没有社会的时候的状态。这种状态并不代表着负面的野蛮的,而是一种与文明相反的状态。
在卢梭所假设的状态下是可以没有国家的约束的,但是在这种状态下的人类有着自然法之约束,而这自然法是被强制实施的。但是在卢梭索假设的这种状态之下,最终仍然会出现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人类在不断的消耗外部资源的情况之下,外部本应该丰富的资源正在不断的变少,直至变成一个稀缺状态。那么人类应该怎么办呢?这个时候他们就必须要团结起来面对所有的外部的危机。
这一刻,所有人都必须要将自己的个人利益,便是众意,转化为集体利益,也便是公意。所谓的集体利益便是所有的公民意志的结合,并非个人特殊的意志,而个人利益便是每个人的私下的自由的利益。
而这种集体利益并非是像霍布斯一样的所谓利益维坦的强权,而是将强权转化为了权力与公民的义务。在这种状态之下,所有人的阶级差异都是不能存在的,然而这一点很难实施的原因也有很多。这其实是一种应然状态,而事实上对于那些拥有自己的教派的人,拥有着独特的思想的人来说,他们很难做到思想与集体利益相吻合,
这也是卢梭观点最大的漏洞,但是我们并不能怪罪他,因为他的观点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启发,这是人类历史上第1次谈到民主这个概念。
而卢梭这样想,其实也有他自己个人的生活经历因素。在他年轻的时候,他一直处于社会底层的战乱之中,也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他看透了人世间的黑暗,也渴望背后的和平。而他的观点与霍布斯的观点也很不一样,因为霍布斯是在看透了人世间的黑暗之后,认为人类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和平,这是很可怕的。
正是人类拥有了民主,所以我们才能够分配自己的权利。在霍布斯主张的国家之下人们的权利被全部剥削给了国王,也就是领主,然而在洛克的底下,人类的权利是借给那个领主的,这也是有限政府理论。而卢梭所认为的国家是所有的公民的意志的结合,所以如果我们建立了国家,那么我们便是建立了公民的集体意志,所以公民可能就需要将自己的一部分权利交给国家来掌管,而这样做最终能够保障的是他们自己的权利,也就是说他们给予国家权利,而国家回馈给他们保障的自由。不过我们也要明白卢梭所希望的人人平等的状态,事实上只是他最渴望的理想国而已,因为我们这个世界怎么可能会失去阶级分化呢,只要拥有国家,我们便会拥有权力的大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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