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
於陵 (ɔ-liŋ5)。於字是“哀都切”,普通话读wu1。
文言台词
纯文言的台词很不好记。青年演员演陈仲子记错了一些台词。如果在外地演出无所谓,反正别人也听不懂。秋韩的仲子妻就表现得很好,咬字清晰,台词准确。
出处
《孟子·腾文公下》:匡章曰:“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居于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纑,以易之也。”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锺。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于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曰:‘恶用是鶃鶃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鶃鶃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于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白话文翻译(via 百度文心一言)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真正的廉洁之士吗?他住在於陵,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没有了听觉,眼睛也没有了视觉。井上有个李子,螬虫吃了它的果实,已经过了一半,他爬过去拿起来吃了,咽了三次,然后才有了听觉和视觉。”孟子说:“在齐国士人中,我一定把仲子看成是首领。但是,仲子哪里算得上是廉洁?崇尚他那种行为的操守,就要推举蚯蚓而后才可以。蚯蚓,在地面上吃干土,在地下喝泉水。仲子所居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建造的吗?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筑的呢?所吃的粮食,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种植的吗?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种植的呢?这个还是不知道的。”匡章说:“这有什么关系呢?他亲自编草鞋,妻子绩麻练麻,用这些去交换房屋。”孟子说:“仲子是齐国的世家,他的哥哥戴在盖地做官,俸禄达万钟之多。认为哥哥的俸禄是不义的财富,因此不去吃它;认为哥哥的房子是不义的居所,因此不去住它;避开哥哥离开母亲,住在於陵。有一天回家,正好有个人送给他的哥哥一只鹅,他皱着眉头说:‘怎么用这嘎嘎叫的东西来害人!’第二天,他母亲杀了鹅给他吃,他的哥哥进来看到后说:‘这就是那嘎嘎叫的肉!’他在屋里就呕了。母亲做的饭不吃,妻子做饭的就吃;认为哥哥的房子是不义之居所就住在那儿,认为於陵便可以住下来;这样的人还被作为榜样吗?像仲子这样的人,要崇尚他的操守,就要推举蚯蚓而后才可以。”
孟子是批评的。像陈仲子这样的人,只能去当蚯蚓。也就是没办法做人。不和人发生关系,才能做到彻底的“廉”、“与世无争、与人无争、与虫无争”。
但是王仁杰的剧是不是表达这个意思?不是。只是提出一个问题,让观众自己的判断罢了。
因为孟子的论断是建立在极端化的前提下。仲子更看重的是自己凭什么有资格住这样的房子。是凭借自己的劳动,还是家族世袭。
拒相是妻子的建议
跟王仁杰剧本不一样的是。《高士传》不让陈仲子去楚国当相国的,是他的妻子。剧中却是他的妻子劝他去,他自己讲出:左琴右书,乐在其中矣。结驷连骑,所安不过容膝,食方丈于前,所甘不过一肉。今以容膝之安,一肉之味,而怀楚国之忧。乱世多害,恐先生不保命也!
- 《高士传》:陈仲子者,齐人也。其兄戴为齐卿,食禄万钟。仲子以为不义,将妻子适楚,居于陵,自谓于陵仲子。穷不茍求,不义之食不食。遭岁饥,乏粮三曰,乃匍匐而食井上李实之虫者,三咽而能视身。自织履,妻擘糸卢以易衣食。楚王闻其贤,欲以为相,遣使持金百镒,至于陵聘仲子。仲子入谓妻曰:“楚王欲以我为相。今曰为相,明曰结驷连骑,食方丈于前,意可乎?”妻曰:“夫子左琴右书,乐在其中矣。结驷连骑,所安不过容膝,食方丈于前,所甘不过一肉。今以容膝之安,一肉之味,而怀楚国之忧。乱世多害,恐先生不保命也!”于是出谢使者,遂相与逃去,为人灌园。
讽刺吗?刺自己
确实。改编的两处都是在滑稽化、孤立化陈仲子。古代故事里的仲子妻比较难得。正如曲子里唱的“孟光自有梁鸿配”。
不太正宗的闽南话
不懂 -> 袂晓
蚯蚓 -> 䗔蚓
听着会有点出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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