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有点特别。他是‘全份武装’地穿着洋服,该怎样的全就怎样了,例如手绢是在胸袋里掖着,领带上别着个针,表链在背心中下部横着,皮鞋尖擦得很亮等等。可是衣裳至少也像穿过三年的,鞋底厚得不很自然,显然是曾经换过掌儿。”
这是老舍先生短篇小说《牺牲》中描写毛博士的一段话,读到这里时,我油然想起了鲁迅笔下的孔乙己: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
虽然他俩一个崇洋痴迷洋装,一个是古执著长衫,但一律都穷,穷得只那么一身装门面的衣衫而已,倘要用一个字来概括两人的共同特性,那就是“装!”他俩其实是一胎所生的两个娃。
不过,要是孔乙己知道我这么说,他肯定是不服气的:“呜呼!吾与之大不同也!其虽博士,实乃今之韦庄也!吾虽贫,然吾食邻儿豆也!”
的确,动辄把“牺牲太大了”挂在嘴上的毛博士,真的太吝啬。不说别的,就这一件事,他觉得找女人,“你得给她买东西吧?你得请她看电影,吃饭吧?”“要是花了这么笔钱,就顺当地定婚、结婚,也倒好了……”,他太太跑了,他顺了半天气才说出声来:“我已经天天喝牛肉汤,不是我要喝,是为等着她;牺牲,她跑了我还得为她牺牲!”毛博士的这些话,其吝啬已可窥一斑而见豹了。
孔乙己则不然,虽然他叉开五指罩着装茴香豆的碟子说:“多乎哉,不多也!”但是他还是给别人家的孩子们吃了他的茴香豆。在气度方面那是有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差别的!
其实,五十步和一百步又有什么区别呢?哈哈⋯⋯
俩人的结局也是大同小异,毛博士进了疯人院,孔乙己呢,“大约确乎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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