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简称LPR)是指由各报价行根据其对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在实践中,LPR的报价主要参考贷款基准利率。
利率市场化进程新的 LPR 报价机制与之前 LPR 有哪些不同?
(1)报价方式:公开市场操作利率(MLF)加点形成,既能反映货币政策意图,又能反映银行资金成本、风险溢价等。
(2)覆盖期限:增加 5 年期的品种。
(3)报价银行范围:扩大报价银行类型,将城商行、农商行、外资和民营银行纳入,数量上升至 18 家。
(4)报价频率:降低至 1 个月 1 次。
怎么解决存量合同和银行执行力度的问题?
央行规定,对于存量合同,将依然按照原合同执行;明确要求各银行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 LPR 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LPR 作为定价基准,将此纳入 MPA 考核。
新的 LPR 机制何如解决当前的融资问题?
(1)新的报价机制更灵活,有利于疏通货币政策向信贷市场的传导渠
道。一方面,新的 LPR 参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之前参考贷款基准利率),能直接反映货币政策意图。此外,还允许各个银行在此基础上加点,反映了“货币政策—>银行间市场—>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的传导渠道,能体现银行资金成本等因素。
(2)新的报价机制有利于打破贷款定价的隐性下限,有利于切实将政策利率、银行间利率等的下降反映至贷款中。
在经济增速放缓下,我们认为,后续央行或将下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引导市场利率和贷款利率下行。几个需要关注的时间点:8 月20 日(新 LPR 第一次报价)、8 月 24 日(1490 亿 MLF 到期)、9 月 7 日(1765 亿 MLF 到期)及 9 月 17 日(2650 亿 MLF 到期)。
只过了一周,央行就公告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参考LPR。
2018年10月8号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形成。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资料来源:wind,微信公众号,网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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