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无言的山丘
我是个很懒的人,连走到小区门口买根冰激凌都要天人交战十分钟。小时候就不爱动,家里也很少有人拜访,出门不论走到哪里,手上都捧着一本书,跟人打完招呼就找个地方坐下,心安理得地看起书来。这样,不会让大人觉得我没跟他们说话不懂事,更让他们觉得我是个喜欢读书的乖孩子。那时候,书就是我跟外界保持距离的工具,就象周董的棒球帽和王家卫的墨镜。
而晕车也是从童年就开始的光荣传统。妈妈告诉我,我小时候最远一次出门是四岁时坐火车去三明的姑姑家玩。妈妈说我一路上是个只会睡觉的小白。而这段时光在我全无印象,那次旅途对我来说唯一的收获,就是可以很得意地跟院子里那些只坐过拖拉机的小屁孩夸耀,爷我坐过火车,你们坐过咩?
初三那年姐姐考上厦大,成了家族里第一个上大学的孩子,全家欢喜雀跃。姐姐到学校报道的那天,举家护送姐姐来厦门,顺便找当地的亲戚玩儿。这是我记忆里第一次去到外面的世界。潮湿清冷的海风,一千块钱一顿的家宴,象蛇一样扭来扭去的1路老公交汽车,银行大厦25楼看到的鼓浪屿,姑姑那个装修得象别墅的家,漂亮无比的厦大……都是记忆里为数不多的外面的世界的风景。印象最深的是第一次坐的士,五分钟的车程我吐了四次。还有生平第一次做的封闭式电梯,升上去降下来,害人家小心肝也跟着忽上忽下地跳。后来在网上看到一个中文词叫“忐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这词儿是专用来形容做电梯时候的心情的吧?
时间跑得比兔子还快,再一次出远门就是高考结束奔赴四百公里之外的高校那会儿了。当时那叫一个解脱啊。终于可以不用每天吃老妈煮的难吃的稀饭了,终于可以一个人生活了,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只有一条街满大街的人还都他妈全认识的鬼地方了,终于可以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了,终于可以撒了欢玩四年了。——我从没觉得多读了几年书的人就会更聪明或者更有文化,我只是认为考上大学的人可以比没考大学的人多玩上四年。哇咔咔。
到了破破烂烂的福州,第一次出门坐车我就吐了。那会儿还没认识人,老乡们倒是抱成团,跟一个老乡坐5路公交车去参观师大,车开到东街口我就开始呕吐,头昏眼花。哥们儿见我那还剩下半条命的熊样慌了,于是只好跟我一起打道回府。
似乎什么东西都能成为习惯。感情也可以在习惯中慢慢培养。之后的几年,我天天坐车吐啊吐的,也就习惯了。还跟车发生感情了。等公车的时候,看到5路车开过来我就眉开眼笑的。那神情,那心境,比第一次坐5路车呕吐那会儿不知要贱上多少。
大学四年间,还坐过几次火车。我喜欢火车,一来不容易晕车,二来有桌子能趴着睡觉,三来在徐徐前行的火车上人感觉特放松又特惆怅,会觉得自己特有文化。碰上寒暑假,同学们常常去旅游,因为放假时间长,考上各样学校的中学同学遍布五湖四海,学生证坐火车又半价,结伴出行,会晤老友,陪吃陪住,还能遍览祖国大好河山,不亦乐乎。而我呢,对出去玩一点欲望都没有。当时我认为去哪儿玩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身边的人是谁。要是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天天宅在家里,也倍儿满足倍儿开心。旅游则是我所唾弃的:花一大笔钱,搭各种交通工具去到各个城市的景点,被大着嗓门儿的导游像猴子一样耍来耍去,匆匆忙忙地用同样的表情在不同的地方拍了几张照片,再匆匆忙忙地回来。然后守在家里等谁来串门的时候就给人家看相册。只有在别人发出啧啧声的配合中,这场YY的过程才能算真正完整。
关于旅行,当时全国唯一想去的城市是西安。历史古城。十三个朝代的帝都。听说那儿的村民家里砌猪圈的砖头都是秦砖汉瓦,随便偷一块去卖就能发笔小财。还听说贾平凹常常在没有星星的夜里坐在西安的古城墙上吹埙。当时最喜欢的国内俩个唱摇滚的歌手,张楚和唐朝(唐朝是个乐队),也是西安的。帝王喜欢的地方,也容易产出革命份子。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真是个人杰帝灵的好地方。
可一转眼十年过去了,这个去趟西安的愿望至今还没实现。
后来呢,换过几份工作,那些工作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小资情怀,那几年,自助游也开始流行起来,内心深处也许是潜藏着的那些四处乱走的欲望渐渐地被各种报刊杂志电视网络上面登的那些闲人游山玩水的日记勾引出来。名字都起得很诱人,什么“一米阳光”,“人一生中一定要去的五十个地方”,“邂逅一场艳遇”……直到此刻,我还在想,自己到底是一个喜欢安分的人,还是个喜欢晃荡的人?内心里很渴望当个背包客,停停走走、自由自在的浪迹天涯,可是又很喜欢安定、懒惰、无所事事的御宅生活(你看,我很俗吧,因为我跟大部分人的想法都一样)。
也做过关于旅行的白日梦,俗话说,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那我这么低调的人,就去小镇隐居吧。不用知名,有水就好。在那里租个小阁楼,一住至少两三年。想象我买了很多很多的书,然后把书堆满房间的一个角落,一直堆到天花板。小镇的生活水平很不高,每顿花上一点点钱,就可以吃饱。每天上午的阳光可以晒到阁楼的书桌上,连灰尘也在阳光里。这样就算一个人呆着也不会觉得孤单。我还要向瓦力同志学习,默默的小强也可以成为我的好朋友(耗子就算了)。看书看累了就去街上走走,边走边观赏那像联合国的国旗一样丰富多彩地悬挂着的各家各户晾出来的衣裳。跟卖猪肉的小贩聊聊天,巷口的狗每天见到我都会趔趄着跟上来,蹭着裤管嗅几下,然后小跑着走开。那路最好是石板路,这样就算遇到雨天,也不会让人讨厌。雨后的石板路,近看清新,远看又蒙着一层烟雾,相当诗情画意。
或者,是因为总幻想着在一个地方呆腻了,人际关系开始复杂起来的时候,就可以放下包袱,潇潇洒洒地去到另外一个城市重新开始。其实空间和时间都是治愈系的。春光乍泄里,张国荣和梁朝伟去阿根廷的目的也是期待着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两个人可以知道什么东西最重要,或许能够重新开始。
忘掉忘掉,然后重来。空间的药,其实比时间的药更好。记忆是绝症,时间治不了,空间没准就能治。不信的话,你可以试试。只要你们的心里还爱着彼此,在森林里冒险碰到大灰狼的时候,你一定会奋不顾身地给他/她当替死鬼的吧?YOU JUMP,I JUMP。YOU DON’T JUMP,I DON’T JUMP ,TOO。如果那个时候有猎人跳出来救了你们,那么你们不但命得救了,爱情也得救了。如果你们的命没得救,那你们之间的爱情也会光辉灿烂、永垂不朽。那死也能死得其所。一对恋人去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相互依存,相濡以沫,是很能促进感情或者说明问题的吧。钱钟书在《围城》里都说了,在打算跟对方结婚之前,最好一起出去旅行。如果旅行完了发现你们还能很好的相处,那么才可以结婚。何宝荣和黎耀辉在阿根廷重新开始了,可惜他们最后没有结婚。
……扯远了。我想,既然两个人都可以重新开始,那么一个人更容易重新开始吧。我可以换掉一座城市,换掉一套房子,换掉工作,换掉手机号码,换掉所有的联系方式,换掉发型,换掉熟人和朋友,重新活过。去一个城市,就是再活一次。一辈子可以去好几个城市,那我就可以多活好几次。对我这种分裂的人来说,这真是一件太过瘾的事。
虽然常常一个人呆着,可内心里却很少觉得自己是孤单的。相反还颇为自得。所以,从小到大,我想象中的旅行,都是一个人的旅行,而且并不会觉得孤单。我猜之所以能这样是因为在我的想象中,旅途并不存在“牵挂”这个词。然后,去旅行就是为了逃离现实,不想和任何人发生任何关系,你瞧吧,是我抛弃了世界,并不是世界抛弃了我。我抛弃了你们,我高兴都还来不及,又怎么会觉得孤单呢。
想象中自己最理想的生活应该是这样的吧,工作半年,旅行半年。你生下来的国度,就是个地大物博、古老而美丽的地方,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天然的优势啊。不充分利用简直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然后在自己准备安度晚年的那个城市,还有一套小房子。这样就不至于在外漂泊的时候不安全感太过于强烈。在一个地方住上好几个月,像品茶一样慢慢感受不同的地域对自己的生活和身心的一点一滴的滋养和渗透,感受呼吸到的空气的不同,地方文化的不同,建筑的不同……呃,在这个全球经济萧条的时段,我讲这些,是不是YY得有点过分了?
想象归想象,事实上,未必是这么一回事。洒脱豁达如升哥那样的人,写出来的《一个人旅行》,也不是什么高兴的旋律,相反的,这首歌伤感得让我一听到就想哭。可是,可是,要找到一个合步调一致愿意跟你一起常年奔波劳苦像野狗撒尿似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人是多么的难啊。
如果硬要把旅行这个不矫情的词矫情地跟个人情结扯上关系,那么我会跟你说是因为想当年我听了两首歌。一首是BOB DYLAN那首著名的《BLOWING IN THE WIND》,另一首也类似,尹吾的《或许》。“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能被称为男人/是否经年的奴役/自由才会萌芽/要有多少死亡发生/才知道死不能复生……”,“一条路要走多长/才能抵达远方/一首歌要唱多久/人们才不会遗忘/一条河要绕过多少/多少高山/多少峡谷/才能看见海洋”……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次远行。真正的意义在哪里,没有人知道。或许我们追求了一生,仍要从追求本身寻找,或许我们穿破了许多双鞋子,走了几万里的长路,只是为了寻找那个在风中飘着的答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