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个在法院门口,看到一位六十来岁的大哥,身穿白色背心,背心上写着红色的一些大字。字的旁边还点点点点地仿佛是血渍。那白背心是穿在衣服外面的,毕竟现在天气已经凉下来了,他里面穿着长袖,外面专门套了这么一件背心,只为惹人注意。
还没见过这种衣着装扮的。刚走近他身边时,都没敢往人家身上看。后来发现他身边的地上摆着两面A3大纸,下面还摆着一些A4小纸,写着什么内容。
旁边还有两位男士在与他讲着什么话,行人路过那里会往他身边的地上看一眼。我看人家站过去看,我也上去凑了热闹。
只见地上是一纸诉讼状,写着发生在他们家人身上的事情。
这都什么时代了,还有人这么来告状的。也许是很冤枉吧。如果早许多年,在法院门口这么摆摊的话,可能会引起大多数人的同情和注意,现在,时代不同了,关心他这样事情的人也寥寥无几。所以也就是有两个男人站在他旁边与他讨论着他的行为。
那两人一直在说他这么做不管用,这样的冤枉事多了,不可能都给你整明白,还清白的。他是一个劲儿地为自己辩解,那意思是总不能任违法的人逍遥下去吧。
他在大概十多年前借人百万元开公司,说是做服装生意,结果那人开的公司后来搞了放高利贷,非法暴利,也被很多人投诉,搞得公司开不下去。所以他借给那人的钱好多也没要回来。那人还了一部分,但大多数都不再还,再要就开始动手打人,把到他们家里去要债的人打得伤的伤,残的残。他告到法院,当时法院判的案子很不理想,所以又来上诉。
于是就夸张地在法院门口摆起了地摊。背心上的红色字代表用血写出的血书,控告。可以说有点恐怖的意味。
再细细打量他,发现是那种有精明头脑的人。里面衣服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只不过背心穿在身上显得尴尬落迫的样子。
这时代,要债的全成了欠债的。欠债的倒变成了祖宗八代。
好自为之,别轻易借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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