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云迪嫖娼,轰动国人。
在中国钢琴界,李云迪是和朗朗并肩的人,从事着高尚的职业,所登皆大雅之堂,声誉享誉世界,整个就是高尚高贵的化身。
如今李云迪坐实了嫖娼,身上飘着一股“屎”味,人们弃若敝屣,合乎情理法。
但也有一些媒体和个人(我就不说是谁了,免得帮他引流)不知道为了标新立异还是为了他口中所谓的情怀理想,认为嫖娼的人多了去了,人们就是在针对李云迪这个弱者;警方通报是不尊重公民隐私;同样有违法行为,吴京酒驾不受影响,李云迪为什么被游街示众?
我就这些问题谈一些个人看法。
1、李云迪遭遇“仙人跳”,朝阳群众举报李云迪有针对性,是仇富仇星心理作怪?
千万别冤枉了朝阳群众的见识。作为帝都心脏,一块砖头砸下来十个人里面九个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什么政界高官,商界名流,明星名人,朝阳群众见怪不怪,那些不都是街坊邻居,一个小区的住户么?在朝阳群众眼里他们都是普通群众。
朝阳群众只对事不对人。近年来,经朝阳群众举报的明星名人可不止一个两个:
涉毒:李代沫、张元、宁财神、张耀扬、尹相杰、毛宁、宋冬野、傅艺伟、王学兵、张博、高虎、房祖名、柯震东、满文军......
嫖娼:薛蛮子、黄海波、李云迪
朝阳群众不针对任何人。最后官方调查结果都坐实了这些明星名人们的违法事实。朝阳群众无处不在,不要妄想在朝阳区干坏事,朝阳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2、李云迪嫖娼,只是一个普通的治安案件,违法但非犯罪,公众人物也有隐私权,他的嫖娼行为有没有必要向社会通报?
在社会风气越来越清朗的今天,政府部门的工作也越来越阳光规范,要求服务精准,结果精准。所有的举报、投诉,要求件件要调查,件件有回应,结果要反馈告知社会。
其二,作为曾经有违法行为的个体,情况通报对当事人是提示作用,能记住曾经的过失,不再重蹈覆辙,并接受群众监督。毕竟在有些人心里,治安处罚案件就是缴个罚款,拘留几日,无伤大雅,过后依然是“好汉一条;情况通报对于群众是警示作用,以此为戒为鉴,严格要求自己。

其三,官方的情况通报措辞很严谨,用语非常官方,“卖淫违法人员陈某卉;嫖娼违法人员李某迪”,“李某迪”那个“某”可以换成几千几万个字,何况就算直接写上“李云迪”,重名重姓的也多了去了。官方没有写上“著名钢琴家李云迪”,已经是极大的保护,他们的做法非常文明。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深入思考悔改自己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反而去质疑官方情况通报是否合理、群众为何关注嫖娼,纯属本末倒置。
如果非要抠“公民隐私权”,那么,国家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就不该存在,不是么?而事实是多少老赖因为这个系统公示才无处遁形。
3、吴京酒驾、李云迪嫖娼,都是违法行为,为何吴京没事,李云迪被直接“社死”?
作者搬出2006年吴京酒驾事件,质问:同样都是名人,为何吴京依然可以活跃在影坛,可以拍《长津湖》这样的大片,而李云迪直接被中国音乐家协会取消会员资格、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对其进行从业抵制,网友也持续揪着此事不放!
吴京酒驾和李云迪嫖娼都是违法行为,没有谁的社会危害性更大。但群众对吴京和李云迪的定位是不同的,他们的人设不同。吴京是商业大片导演,这和爱国、拍主流价值观电影都不冲突。
而李云迪在群众心里的定位其实更高,不是明星,是艺术家,是高雅艺术家。提到艺术家,人们自然地认为他们都是“德艺双馨”,内外兼修的典范,外在干净俊朗,心灵蕙草芬芳,品质纨素洁白。这样完美的人和嫖娼这样下三滥的事情组合在一起,当然会激起千层浪。此所谓,期待越高,摔得越惨。
李云迪嫖娼对群众欺骗性更大。外在干净,内在龌龊,反差极大。真相暴露,让人遗憾且恼怒。愤怒的人群不是鄙弃就是砸碎,也是那一刻的真情实感。
虚伪、伪善是人们最痛恨的个人道德行为。说到底,李云迪这样的高雅艺术家嫖娼动摇了群众心目中追求“真善美”的基石,本来这种东西就稀缺,李云迪再自始自终的伪装,表里不一。切肤之痛呀!
吴京酒驾违法只是违法,李云迪嫖娼不但违法,而且破坏了“美”,伤害了群众精神领域的东西。这就是二者的区别。
4、更可笑的来了。这位媒体人说,39岁的李云迪单身,不让嫖娼生理问题怎么解决?他就是个缺爱的大男孩。
借用一位群众的留言:按照这个逻辑,国家应该立法,光棍单身汉强奸无罪论。一言蔽之,我就不再赘诉。
写完这篇稿子,再去看某人的文章,已经被提示“此内容因违规无法查看”。人们都是明辨是非的,甚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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