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早上起床实在是舒服,昨晚饱饱的睡了一觉,早上醒来神清气爽。稍做洗漱便出了门去,找个小店随便吃了个早餐,准确的说应该是午餐,毕竟年轻人要睡个饱觉醒来可不早了。
吃完早饭也是无聊嘛,难得周末也不能整天在家里呆着是吧。那就溜达溜达呗,就往公园方向去了,寻思着偶尔运动运动也是不错的,就顺便和年轻人打打球嘛。
这一路可是气死人了,到处在修路,昨晚又下了些小雨,这一路的泥泞把我刚洗的旧鞋都弄脏了。更可气的是路过的电瓶车还溅了我一身泥水,把我这件去年买的新衣给溅脏了。这件衣服从买来我都不太舍得穿的呀,要不是起球了我都舍不得从箱底拿出来啊,真是倒霉。
得亏我脾气好啊,不然我非得弓下腰给那老头盆子大的脸上来上一记黯然销魂掌。哼!壮硕点又如何,我不也是个百来斤的高个子吗?当然了,这也只是自己心里想想而已,好歹我也是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呀,况且还多受了两年高等教育呢,岂能和个糟老头子一般见识呢。只是回了他个略带歉意的微笑,便将手机揣兜里起步走了。
到了公园朝球场方向望去,场上空荡荡,仅场外几个大爷大妈聚着怡情,不时赢钱的大爷传出一声大笑。眼见此景心中更是愤懑,现在的年轻人都怎么了?周末都不出门运动一下的吗?整天呆家里过着那种糜烂的生活真的好吗?唉,真是太让人失望了。当然也只是失望还没绝望,心里还存着一丝侥幸,我想应该再给年轻人些机会才是,便在场外较为幽静的角落坐下了。
许久,还是没见来人打球,心灰意冷,彻底对现在的年轻人绝望了。起身就离开,离开时步子迈得很大,因为我想快点离开这个一丝活力都没有的地方,这让我感到很不愉快。
十分钟不到我便走出那段让我气愤的烂路,但我并没有放慢脚步,因为我手机也快没电了。沿着回家的路我健步如飞,连从身旁擦肩而过的路人都不屑抬眼一看,因为我认为他们都没出息。尽管有几个长得还算不错的女孩,我也不屑去看一眼,因为我知道她们粉底之下必定不堪,空是那一身千遍一律的着装就不能让人提起兴趣来,再肉色的丝袜也还是丝袜、再短的裙子还是挡住了男人想看的部分、再轻薄的上衣里面也还裹了块布,就这样的岂能入得法眼。
终于里家越来越近了,我心态也渐渐平缓,我放慢了脚步 我觉得能和我住附近的人绝对不会太差劲。果然下个转角就有两个优秀的少年,俩人非常相像,一头深红茂密的头发,还是蘑菇头呢!前额还留着个小中分,那模样像极了掏了心的柚子盖头上。精致的发型下是绝美精致的俊脸,微尖的下巴、高高的鼻梁、轻抿薄唇双眼有神 帅呆了。一米六几的身高加上应该不到一百斤的体重,这身材简直不要太完美。穿搭也是讲究,上身一件稍小的贴身T恤比较修身、腕上是一串漂亮的手链,和我买腰带送的那串差不多、下身是条七分紧身牛仔裤,勒得确实紧。完全贴身这样一身穿着才足以展示他们完美的身段,胸前微显的肋骨、下身细扁的小腿,裤子比较贴身谁都可以看得出他俩鸡儿不是太大。
其中一个应该是摄影师,手持着之前最潮的手机,开着前摄像头向天四十五度。他应该是比较专业,从他的站姿就可以看得出来,一手插兜挠鸡儿、双脚外八、挺胸扬脖,还时不时的往镜头这边探出个头来,另一只手握着手机完全不抖,可见其水平。
另一个应该是个网红,从他身上散发的气势就可以看出来,上半身往后仰、双脚外八、下半身前挺也是一手插兜挠鸡儿,一副要日天的神情、还一只手挠着毛发。是网红没错了,人长得又好看、又会打扮,完全符合网红的特征了。
我从边上走过,看了一眼向天四十五度的手机,发现我的影子竟然出现在他们手机屏幕里,我赶紧往后撤了一步,因为我怕它们说我蹭热度。我从那经过也不过二十多秒钟,我却能清晰的记住当时的画面,印象太深刻了,第一次遇见网红难免又些激动。当时我想和它们合拍来着,又怕我这丑脸出现在视频里回吓到别人。
回到家,早上的不愉快已然忘尽,心里又些小幸幸还有些惶恐。幸幸是因为遇到网红实在令人兴奋,况且我还有幸出镜了,会不会就此走红?惶恐是因为我的影子出现在视频里,会不会被他们粉丝人肉出来,要是为此挨上一顿打可就亏大了。
然而心里更多的还是小幸幸,整个人已然沉浸在遇到网红的喜悦中了,我决定提笔记录一下这非比寻常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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