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律师法律课之——工作篇
入职前:试用期的待遇
提问:
我一个朋友Jack,是一家互联网创业公司的创始人。最近公司效益不好,他希望能降低一些人力成本。没想到这竟然引发了一场官司。
今年几个应届毕业生与Jack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两年期,但要试用六个月才能申请转正,而且转正前双方不签定正式合同,只有一个非常简单的试用期合同。在工资方面,员工正式工作后是8000元月薪,但在试用期只能拿到3000元。他的员工认为公司对试用期员工太苛刻,要起诉他。
那么Jack的公司这么对待试用期员工,是不是真的违法了?
岳律师:
Jack的公司这样做已经违法了,我建议既然他开公司,就要遵守法律,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
那么为什么这家公司对试用期员工的待遇,属于违法行为呢?
这家公司对待试用期员工,有两点不合法。
第一点是试用期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法律是不允许的。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明确规定,公司如果想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立刻签约,也要在员工工作的第一个月之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没有按时签,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另外,就算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确实在公司工作,那这也是事实的劳动关系,真的有法律纠纷,劳动关系也受法律的保护。
为什么有些公司不给试用期员工签正式合同呢?
可能有公司担心一旦员工了劳动合同,万一不合适解约会很麻烦。其实这是个误解,只要在试用期内,公司觉得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不录用他,并不麻烦。另外还有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单纯的约定试用期六个月,但没说试用期之后的合约期。这个在《劳动法里》也是不成立的。按照《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那么,这种只约定试用期的合同,就等同于正式劳动合同,期限是六个月。
所以我对Jack的建议是,立刻和新员工们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且在劳动合同里,写清楚试用期的时间、薪酬待遇等重要信息。
为什么要“立刻”签呢?
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公司要是一个月和员工签订正式合同,如果没签,从第二个月起,就要支付给员工双倍的工资。所以不签劳动合同,最后单位受到的损失最大。
Jack的公司,对待新员工第二点不合法的是,约定试用期已超过了法律规定,而工资也低于国家要求的最低标准。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年以上不到三年,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公司要签订6个月的试用期,很明显是违法的。
另外,试用期的工资也不是随便定的。法律试用期间不能低于劳动合同里约定转正后工资的80%,而且也不能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按照这个标准,Jack为了避免违法,就必须要给新人们支付每个月6400元的试用期工资,也就是合同中约定8000元月工资的80%。
像Jack开公司,为了省成本,这样对待试用期员工,其实并不少见。延长试用期,也是一些公司常用的手段。
最近一位刚工作的女生Lily,她的遭遇和Jack正好相反。她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勤勤恳恳的过了试用期,表现的虽然不是最好,但在新员工中排名里居中。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他们同期的几个新人,只有评分排第一那位顺利转正,其他几人都要延长试用期。
Lily翻看劳动合同,看到合同中明确说了,试用期如果表现不够好,公司再会延长三个月。她的工作本来就难以用数字来评估结果,说她不合格,她也就认了。但入职半年后,她依然难以转正,理由还是,评分不合格。
Lily在微博上私信问我,该如何是好。
我首先向她确认一个问题,她的合同是几年期。她回答是三年。
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三年和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又提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公司在合同上约定延长试用期的条款,以及后来两次延长Lily的试用期,都是违法的。Lily完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直接申请仲裁。
今天我们讨论的是,试用期员工的待遇问题。
作为一个合伙人,一个老板,我建议所有开公司的朋友,不要想着去剥夺试用期员工的合法权益,除了违法,这样做也会让你的员工对你、对公司产生失望和怨恨的情绪,甚至你的名声在业内也会变差。
而作为一个面试过很多人 的面试官,我建议所有找工作的年轻人,一旦你发现,你所在的公司,在你试用期时,就开始在合同上、规章制度上做文章,侵犯你的合法权益,我想,这家公司你也没必要继续待下去了。以小见大,这不是一家好公司,不值得你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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