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来搬到北方了,倒也不是对哪个城市心向往之,更多的是想逃离那里,逃离那个家,既然目的是离开而不是到达,那终点是哪都没差了,当然生活环境说的过去就行,不过考虑到人毕竟是个社会动物,最后还是选择了他在的那个城市,恰好之前他来找我玩的时候我们也一起生活过几天,我们都感觉我们生活在一起还都不错,所以和他合租成了一个相对好一点甚至勉强还能让人燃起一点期待的选择了。
说实话,我感觉我们两个如果真的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久了,一定会有很多的矛盾,因为我们很多生活习惯太像了,这种就仿佛我们最讨厌的是我们自己一样,准确来说是现在的自己,但也正因如此,我们理想中的自己也很像,那我们姑且就有一个想象的共同体了。我们两个讨论了一下,一致认为,相对于暂时的合拍,有一个共同的前进目标更好,如若同归,疏途也无妨,顶峰相见即可,或许我们就是在这种对“自己”的厌恶中获得前进的动力。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