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本事自主创业,为国家创造与输出财富,甚至帮助解决社会就业压力,所有这些都是一般人都能从“网红”身上看到的经济正能量,但除此之外,“网红”还会产生更深层次的经济影响力。
一方面,“网红”对于传统经济与产业的改造与激活功能不可小视。关注变现的“网红”通过特定垂直圈子实现精准营销,互动环节又能增加对用户的黏性,在其为普通产品增加了情感溢价的背后,其实是一个新型消费群体的兴起。这种全新消费势能的壮大可以形成对日渐式微的投资、出口等传统增长动能的有效替代,从而增强经济的可持续性。
另一方面,为了提高粉丝注意力的转化率,“网红”会对粉丝进行深度挖掘,包括调查粉丝的消费习惯、审美情趣,并为粉丝推出定制产品,而且粉丝也可以参与到产品的设计中来,由此产生了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C2B(消费者驱动商业模式)。而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可以通过柔性化生产实现与市场的无缝对接,并取得零库存的管理效果。不仅如此,围绕“网红”展开的产业链条还在不停地延伸,产生诸如“网红孵化公司”“网红培训班”和“网红营销公司”等新的业态,由此带动国内服务业的壮大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
虽然商业变现在“网红”手中实际就是一种营销,但确实是一种有别于传统营销的全新营销理念与模式。与受众在传统的广告营销下只是被动地接受完全不同,粉丝看重的是“网红”的人格魅力,因此即便是他们的埋单行为也是一种主动性选择。不仅如此,粉丝们在购物的同时还乐于把自己的喜好传播给别人,这种基于交互的涟漪效应更是在传统营销身上所不可能发生的。重要的是,“网红”还是鲜活的“人”,“网红”做的事情是“人与人的连接”,因而所传播的东西更显人性化色彩。以此而言,“网红”既能作为品牌传播的杠杆,实现品牌的溢价;又能深度挖掘营销的价值,赋予营销新的灵魂。
网红一方面娱乐了大众,也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有些人为了成为网红,突破了底线,色情、爆粗口、炫富等不健康内容搬上直播荧屏,污染了社会风气。而网红时代的大众往往非理性的盲从网红,这就会使社会产生负能量效应。网红的“带货”能力远超某些大牌广告,粉丝或许并不需要,跟随网红随意乱买,追求所谓的时尚,加剧了社会的攀比心理。生产这些商品的厂家往往没有资格证书,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购买后往往无处投诉。
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所以,网红终究只是一段时间内人们所追求的东西,当下一个需求来临时,人们的追求又会发生变化,只有抓住时代的机遇,才能发展的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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