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距离那次去劳动办事处调解已经过去了一个月零18天。大家终归是要生活,各自很快就又投身到新的工作中。想想当时自己是多么的愤慨,到现在也已经慢慢平复下来,“哀莫大于心死”当你的希望之火被慢慢浇灭,最后一根稻草也毫无作用之时,就会体会到个中无奈非三言两语可详尽。
2017年9月5日,我与几位原公司同事与原公司法人在商都路办事处就拖欠工资一事进行调解,未果,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公司老板与法人不是一人,老板近一个月不知所踪,法人只是挂名,自然也不愿承担其责。劳动办事处协调,联系到老板,老板承诺给所欠员工打一张欠条,一个月内偿还劳动报酬,我们几位同事讨论意见。当时我问了办事处人员,如果由老板打欠条,是否债务关系就由公司与员工变为个人借贷关系,得到了肯定的回答。那时,我尚还怀有希望,较为愤慨,对比了利害关系,觉得这样将会使得我们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之所以这样考虑,乃是出于对前老板个人信誉的极度不信任,公司之所以到这种境地,正是与他个人的不诚信有极大关系。2017年8月中旬,公司出了一台桑泰纳,客户已交付定金与尾款,他个人收取后未与公司车务人员和财务人员报备,客户提车时候车务毫不知情,最后无奈自己垫付(车务人员及另一位同事两人也有资金投入,具体细节她(他)们比较清楚)这件事也是公司最后要停止经营的直接导火索,毕竟这样的事情的出现,他的合伙人已经不愿意再与其合作,他自己也深知这点。我刚来公司时候,负责车务的同事也即他的合伙人,一位能力挺强的女孩,在一次聚餐时候曾对我说“我们老板是一位很单纯的人,太实在了,”她告诉我自己在公司也有投入资金,这也正是她自己为公司任劳任怨的一个原因。这样一位同事口中“单纯的人”,最后却坑了最信任他的人,我事后每每想到总是觉得啼笑皆非[允悲]。果然是人心隔肚皮,日久方能见人心!
正是基于此种考虑,那次调解,我没有同意打欠条,最后未能调解成功,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员对我们讲,既然如此,那只能走仲裁了,最后撕了调解协议。公司正在注销中,办公场地尚未转租出去,法人不愿承担任何责任,老板不知身在何处,调解未能达成统一意见,劳动处也无能为力,就这样,我们用了一上午时间无功而返。回去路上,我很是愤慨,又很是无奈,深切地感受到无能为力的挫败感与绝望[摊手]。那天是9月5日,中元节,民间所谓的“鬼节”,心中有些怨念,无从发泄,可是出于读书人的矜持与含蓄,也只是隐晦地发表了一句无关痛痒的话-----“终于切身体会到讨薪的艰难 人无信不立 今日特别之日 祝您全家福报不减”。当时内心中的善念还是提醒了自己,一己之恶,罪不及其家人。
这期间我不断地安慰自己,希望自己能保持一个积极的心态。我告诉自己“生活若是不起一丝波澜 何其无趣 每个阶段所经历的种种都是你人生中的必修课”“事到万难须放胆,人处逆境应从容“。
当然所有的矫情都不及现实来的更有说服力。由于做了风险性投资造成的亏损失去了自己毕业两年来的大部分积蓄,每月定时要缴纳的房租以及衣食住行等必不可少的费用,没钱万事难!“前事尚未尘埃落定 生活仍需负重前行 成长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 之前负责车务的小姐姐自己筹集资金,新开了一个汽贸公司,继续她的事业。另一位合伙人也不知所踪,由他介绍来的一位同事也离开了郑州,回到濮阳重新找了工作,中间他借人家的钱也一直未还,失联。另一位销售的同事去了别的汽贸公司,也是继续这一行业。另一位同事,说来也是愧疚,我们先前在另一家公司共事了近一年,被我招到这家公司,不曾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一同经历的事情也蛮多,感恩,我俩也重新找到了新的工作。毕竟,都还是要生活。
相继都有了自己新的工作,讨薪的事情已经搁置,在各自忙碌的新生活中,似乎大家都接受了这样没有结果的结果。我也是,虽然每想起来这样一笔本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就有些心疼。现在也想借这段经历来提醒自己及更多的求职者,求职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对于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维护好。我的一位大学同学近日回到了郑州,要找工作了,对我说“郑州的工作太乱,搜的面试公司都是骗子公司,找个工作也没有方向了”让我又想起来自己这段刚过去不算久的经历,是啊,每天都有新的公司注册成立,每天都有公司倒闭,需要自己甄别了。或许像我这样的经历,也普遍存在呢?[/cp]
过不去的过去 过不去的过去 过不去的过去 过不去的过去 过不去的过去 过不去的过去 过不去的过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