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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庭审:一个在疯狂脱罪,一个在拼命撒谎

江歌案庭审:一个在疯狂脱罪,一个在拼命撒谎

作者: 剑圣喵大师 | 来源:发表于2017-12-11 17:39 被阅读38804次

    文:剑圣喵大师

    01

    我是一个理智的人,当我看完江歌案庭审的直播后,我觉得我很难理智起来。

    我曾经写过《当我们痛骂刘鑫时,陈世峰却在悄悄脱罪》。我指出,在网络铺天盖地对刘鑫的骂声中,我们忽略了一个关键人物——杀人者陈世峰。

    相比药家鑫案、李刚案、李双江他儿子案、这次江歌案引起的网络关注更大,但奇怪地是陈世峰显得太低调了,网民这么强大的搜索能力,网上关于陈世峰家庭的消息几乎没有,相反,江歌妈妈的微博却能轻易被删,有关陈世峰的热搜一降再降。

    陈世峰就像一个影子一样,案发后,江秋莲其实曾试图联络过陈世峰的家人,却发现无从下手:陈世峰的父母,一年多来从未发声;陈世峰的日本辩护律师称,他目前也不便接受采访。

    我不得不猜想舆论被带偏了,我们也应该把注意力关注在杀人者身上。不然在日本法律特殊的环境下,陈世峰脱罪可能很高。

    虽然我也想过,也许自己杞人忧天,但江歌案的庭审却验证了我的猜想。

    北京时间今天上午9点,江歌案开庭了,陈世峰和其辩护律师的表演实在让人大跌眼镜,其荒诞程度不亚于日本福田孝行杀人案。

    在庭审中,陈世峰不但不承认自己“故意杀人”,甚至连自己“过失杀人”都不承认,陈世峰只承认自己“杀人未遂”。

    纳尼?我没听错吧,陈世峰杀人没成功?

    难道说江歌还活着?并不是,江歌已经确实死在了他的刺刀之下,我们不妨来欣赏下陈世峰律师的逆天口才。

    陈世峰没有故意杀人的打算,水果刀是江歌带着的,是刘鑫进了房间后,把水果刀带给江歌的,当他看到江歌带刀后,害怕江歌伤害他。于是他和江歌发生肢体冲突,在扭打过程中,江歌不小心误伤了自己。

    你一定要问,陈世峰不是捅了江歌九刀吗?

    陈世峰律师说,根据法医鉴定,江歌中了第一刀就已经流血身亡了。陈世峰后面连捅了九刀,他确实有杀意(有媒体说是因为他害怕父母承担高额的医疗费)。

    不过嘛,江歌都已经死了,陈世峰再捅多少刀都没关系啊。杀一个死人能叫杀人吗?因此陈世峰和江歌的死不具备因果关系。

    律师拿出了医检结果,证明了陈世峰的说法。

    日本警方也不是吃素的,他们提出陈世峰带了换洗的衣服,是有预谋的杀人。

    陈世峰律师说那些衣物是他准备送去洗衣店的,他还用手机查过附近有没有干洗店,有手机记录为证。

    警方又指控凶器的水果刀来自陈世峰的大东文化大学的研究室里,陈世峰坚决否认。陈世峰暗示,刀就是刘鑫递给江歌的这件事,有人(刘鑫?)会为我作证。

    凤凰网记者观察到,陈世峰在回答警方提问时,情绪极为稳定。不时对检方对其的指控皱眉头,显然他对目前的指控很不满。

    还有件事不得不说,有一个我非常喜欢的人物访谈杂志,在庭审昨天刊发了篇文章,作者引用刘鑫和陈世峰大学老师的评价,总结他一个“家里穷,其实很要强又很自卑的人“”一个斯斯文文的男友,一个想努力改变命运的人“。

    我不知道这篇文章能不能唤起大众其陈世峰的同情,至少我不会,我认为他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接受相应的处罚。

    02

    13号刘鑫将会出庭,如果刘鑫证实刀就是自己递给江歌的,那陈世峰的故意杀人罪,可能不会成立。如今,刘鑫和江歌妈妈的关系几乎到了冰点,她支持陈世峰的概率很高。

    即便刘鑫作证,刀是陈世峰的,陈世峰律师也可以抬出证人证词被“污染“的论据来削弱其证明力。

    即江歌妈妈和刘鑫的见面,并没有检方人员和律师在场时,被害人家属可能会用一些不当的方式企图影响证人。这种会面如果被证明,证人受到了家属的威胁,那证人证词可能被法官认为无效。

    如果陈世峰律师去《局面》视频里截取部分,是可能让法官产生这样的认识:“江歌妈妈利用网络暴力威胁了刘鑫“。

    那刘鑫是一个诚实的证人吗?

    根据日本警方提供的一段报警录音,里面录下了刘鑫 一句话,刘鑫说:“我把门锁了,你不要再骂了!“

    然而她在《局面》视频里,当着上亿网友,她对江歌妈妈说,自己并没有锁门。

    刘鑫说:她说自己来姨妈了,先跑回了家换衣服上厕所。后来她在屋里听到江歌与人在争吵,不知道是在和谁争吵。自己从来没有锁过门,也曾试图推开门,但是发现门打不开,后来才知是江歌倒下把门堵住了。

    如今看来,这样拙劣的谎言实在是愚弄天下人智商。

    新浪网友发明了一个词叫“鑫峰作浪”,可以说,这场官司目前对江歌妈妈非常不利。

    她遇到了一个前期低调后期百般抵赖的犯罪者,还有一个逃避责任又不断说谎的关键证人,又在一个法律极其善于原谅的陌生国度,还有一群动机不明,拼命黑她的意见领袖。

    03

    陈世峰死刑不可能,如果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都不成立,仅成立杀人未遂和恐吓罪的话,陈世峰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按照日本刑法203条,故意杀人罪死刑或无期徒刑以及5年以上20年以下,日本刑法第43条,未遂罪中如果是中止未遂的话,免除或者减轻。免除=释放、减轻的话= 2年6月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6年到2017年实际案例,最多15年,最少1年多。

    日本通朋友判断,在日本法院看来,陈世峰非本国人(关押外国人很麻烦),杀害的也不是本国公民(没有本国苦主),又没有违法犯罪记录,重判概率不高。

    如果法官又相信了什么,陈很自卑又很穷,经常做志愿者,是个成绩优异的好少年,在刘鑫这种渣女的刺激下,一时失手杀人未遂,那陈世峰大概只会七年。陈要入狱表现好点,最短四年就能出来。

    有很多网友给我留言,问我:

    陈世峰为什么就不可以脱罪?他凭什么就不能拼命为自己辩护?我是不是心理变态,所以总是呼吁对其重判。

    因为陈世峰没有道歉啊,无论他是否像新闻里所说的,自卑好学斯文贫穷上进。当一个鲜活的生命因为他而死去时,他和他的亲属为什么从来没有向受害者家属道歉的行为,难道在他们心中,脱罪是最重要的,其他人的痛苦对于他们无所谓吗?

    从这一点上来说,我无法原谅陈世峰。如果没有警方证据,没有全民的关注,他们的谎言就不会被揭穿,他们可以肆意做出任何伤害别人的事,而事后毫无愧疚,这样的人是可怕的。

    所以我希望把这样的谎言曝光在大众眼前,让黑暗无所遁形。

    热点事件不停的轮转,也许大家的愤怒已经不够用,大家的注意力已经没法关注那么多了。

    我也希望,不要所有的不幸都依赖大众的声援,但我实在不忍看到,在一次次热点事件中,受害者的诉求得不到正义的支持。

    因此我还是必须发声。

    活在当代社会,幸福度是很高的,但前提是不要出事。教科书式的老赖、忘恩负义的被救助者,反咬一口的犯罪者,颠倒事实的新闻工作者,正在让无数人的梦想破灭。

    我支援每一个不幸的人,也许某一天当我遇到不幸时,也有人能支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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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df07f2007d96:日本的判罚还是很公证的,判的是故意杀人罪,立场没有问题,就是日本的刑法轻了些,在国内是死刑,便宜了这个杀人凶手
      • 71963393506d:陈世峰他没道歉,也就是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所以就算他被日本法庭原谅了以后也可能会再犯。因为他分不清是非对错
      • 5c7184cc788a:如果换做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可以回复一下哦
      • 衾侞盏:罪恶深重的人,还有资格获得原谅吗?也许法律不会给你应有的惩罚,可是天道不会。
      • 青松林里:杀人偿命
      • 爱尔的蓝:日本法律真奇葩!杀人之后道歉就没事了!法律就是个屎!
      • 本子博物馆馆长:喵大师真是无处不在😂
      • 无疾而终0819:如果最后真的陈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在日本那样的国情和判刑政策下,事不关国,高高挂起,江歌妈妈该怎么办,岂不是没人正道和真相了么
      • 米洛斯:关注这个案件很久,真心为江歌觉得不值,希望江妈妈能早日振作起来。
      • 我不能为爱做主:毁了另外一个家庭!多么可笑!江歌妈妈的痛苦谁能替他分担分毫!只是让他们精神受点折磨就受不了了!不抵江歌妈妈痛苦的万分之一!
        守望幸福共享美好:@事与愿违的人生 其实我也一直在关注江歌事件,也曾痛苦痛恨过,因为我也有位女儿!但长久之下,我真的想让江妈妈学会放下,放下仇恨吧!学会宽容,更应该应施暴者活着,让世人不断关注,也让人真正看明白这样人这种人的未来,让她和他成为活着的标本,用宽容去化解能让江妈妈解脱,毕竟善良而美丽的江歌已经悄然逝去,别再打扰她的善良灵魂,我们也让时间来证明什么是正义和狭獈,真的,江妈妈回归平常本真生活,天堂里的女儿在时刻陪伴你,女儿也不希望妈妈这样痛苦地生活,真的,女儿也会痛的!真的希望江妈妈能利用宽容的大度来放下,用江歌的名义做慈善之事,让女儿的事迹持续人间更久,把美丽美好留下,让世人去自己评判和叙说!更让历史去鉴证真正的丑恶和美好!愿江妈妈能理解!对不起,我也是有个女儿!既然我们无法改变过去,我们就改变自己,决定明天!谢谢!
      • 蓝色印迹:一码归一码,陈世峰不能因为所谓的贫穷出身、品学兼优,摆脱犯下的罪恶。
        狡辩不过是他的自由。
      • 无味白开水:这是什么世道啊!没人性!
        5c7184cc788a:@无味白开水 你觉得你在这里评论有意思吗?只能说默哀了
      • 青青世界里:我会一直支持江歌妈妈:fist: 最起码发声呐喊支持江歌妈妈,我们不冷漠,让“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从唤醒良知开始。 我还是会教育我的孩子要善良,当然善良是要有前提,像江歌这样善良的孩子是可以交往的;远离李世峰和刘鑫这样的恶人。让好人和好人团结协作平安无事,让恶人和恶人互相撕杀去,宁可孤独也不与恶人为伍是为了更安全的活着! 江歌案令人痛心疾首,我们支持江歌妈妈就是伸张正义唤醒良知,让邪恶得到应有的下场,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fist:
      • 青青世界里:江歌案真的很令人心痛:broken_heart:这毕竟是血淋淋的现实
        …这是真实不是剧情 …
        :hocho:这是现场不是剧场:hocho:
        :sob:这是谁辜负了善良 :sob:
        :pray:这是多么痛的过程:pray:
        :broken_heart:这让母爱撕心裂肺:broken_heart:
        🕯️这使母女天上人间🕯️
        :pray: :pray: :pray: :pray: :pray: :pray: :pray:
        …这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blossom: :blossom: :blossom: :blossom: :blossom: :blossom: :blossom:
        江歌在流血妈妈在流泪
        …善良的人们心碎了一地…
      • 5d81cf91e6e7:感觉江母也是受害者,被几个媒体人,和一众沙比暴民陷害,本来江母失女,心理脆弱,小人鼓动,脑残暴民雪上加霜给江母心理暗示,让她更加冲动的行事和更疯狂的思维方式,如果江母能理性一点,理智处理刘鑫问题,正确对待陈的行为,陈世峰死刑或许还有希望,到这个地步,江母心理彻底崩溃,她的一众仙女也有责任
      • 读点书识点字:很多网友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刘鑫,
        我其实很想问网友:如果你是刘鑫,你有勇气开门阻止杀人犯吗?
        事后江歌妈妈利用网络力量对刘鑫进行施压,指责,这时候如果你是刘鑫,你会是什么心理!
      • 凉醉猫九:网络上不理智的关注度。真的往往会带偏舆论方向,直接杀人凶手在那里,是陈世峰啊
      • 沈心灵:不批评,不指责,不抱怨。
      • fbe8588d1287:首先很明显一切舆论 套路的重点是被告律师的套路 其次现在你们吵的再凶陈世峰什么在中国已经死了 过两年在看到这个名字你还记得起是什么事吗? 现在中国人忘性可太大了
      • de791f289d0a:我支援每一个不幸的人,也许某一天当我遇到不幸时,也有人能支援我。
      • 62f31370cf41:倒数第二段写的太好了,只要不出事。然而谁能保证我们一辈子都不出任何事呢?
      • 1793cfbe3dfa:人下意识都会自保,这也警示我们帮助朋友要有分寸,否则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别人也不会感谢我们,甚至搭上自己的生命
      • 7acd2cbdffcd:法律如果不能保护受害人,民众会有多大的恐惧
        5c7184cc788a:@overdoss 其实法律很冷血
      • 死亡天使:还是日本的刑法太落后,也太严谨,刘鑫太不要脸为什么不能说实话,不管法律怎么判你的同胞被杀你都不能说实话吗?就因为有裸照吗?太没有人性
      • 梦想粉碎机:真相到底是什么?我已经被各路神仙彻底迷惑了!
      • 依泉:一个案件就是一个里程碑!
      • 伯垣:活在当代社会,幸福度是很高的,但前提是不要出事。教科书式的老赖、忘恩负义的被救助者,反咬一口的犯罪者,颠倒事实的新闻工作者,正在让无数人的梦想破灭。一一这个总结的好
      • 阿木沐木:希望苍天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 骑老虎喊救命:如果说第一刀是误伤,那么人还没死,可是你他妈的又捅了几刀直接致死,这还不叫故意杀人???如果这都不算故意杀人,我觉得这法律是不是该改一改了
      • 骑老虎喊救命:这个世界还是需要黑暗骑士的
      • sheif:这个社会像这样的事也许还真不少,偏偏他们也都是有些背景的(假如没有背景也不会把事情闹得这么大,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普通人知道的都是无关紧要的,根本不知道事情却说着什么伸张正义。很多人都是盲目跟风,片面地指责,我觉得是比较恼火的。
      • Floweer:我说怎么那么熟悉,原来今早在微博刚看了你的文章!(剑圣你好,我是德邦,我要跟你sala)😀
      • 止痛药deca:🙈🙈🙃
      • Jack_f1da: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 我叫林坏:别说了 有一天,陈世锋 刘鑫都会死于非命,大家都好好生活吧。
      • 五万年前走丢了:这个社会正义太难了,那么贫穷还有钱请律师。我猜应该是刘婊做了什么使陈极其愤怒的事,愤怒到了已经失去理智,他本来是想去杀刘婊的,结果江歌挡了刀。事后陈只顾自保无暇再报复刘婊。刘婊怕激起陈的愤怒再来杀她,然后成天胡说八道。
      • 哭了笑了:请原谅我的无知,为什么中国人在外国杀害中国人,中国的法律处理不了呢?他们都脱了中国国籍吗?以前电视上演的都是,杀人了就会被判罪,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的,都会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
      • 郭小巫:奇怪,喵大师我在另一个公众号看到了和你这篇差不多一模一样的文章……他们把你的copy过去了?
      • 71e8cb5ba71b:看了底下的评论确实有点寒心,你们就是在把自己变成当初自己讨厌的那个人罢了。
      • 好赧:非常赞同“我支援每一个不幸的人,也许某一天当我遇到不幸时,也有人能支援我。”倘若邪恶被所谓的“法律”包庇脱罪,老天定会替江歌“惩凶”的!:scream:
      • tomhou927:"我支援每一个不幸的人,也许某一天当我遇到不幸时,也有人能支援我。" 說的好。
      • 0765b17749d0: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 f056d48f2f3f:我居然愤怒的,一直在吐气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8425:@sthh 你吃你爹的
      • b0d0a7aa4f7f:那个闺蜜是什么闺蜜,我还是赞同君子之交淡如水,哪怕在好的朋友。
      • 花猫无言:如果法律没能惩罚恶人,那法律还需要完善;
        如果恶人的无耻能被赞扬,那社会风气则有待提高。
        我不知道那些同情凶手陈世峰和那个垃圾朋友刘鑫的人是什么心态,但我觉得,作恶就需要被制裁。无论什么方式,他们都需要被审判。
        有人觉得这样子过于偏激,但是,如果已经可以让旁观者产生了以暴制暴的想法,那是不是表示着这个法律已经令我们不再信任了呢?
        一个恶人难以被审判,无耻可以得意洋洋的社会,真的好吗?那是不是也说明了,只要我们没有踩法律那条界,我们就可以不道德但合法的方式来把他们的生活逼入绝路呢。
        可能过于极端,却是可以表达我们这些平头百姓的想法,“善恶有报”就是我们这些普通人最起码的需求。
      • 伊小二:一个家庭贫困的家庭,如何能请的起如此牛逼的律师?(该律师曾为李天一、薄熙来等人辩护)
        伊小二:@动不动就胖了 这个律师也没犯法。😂
        bff5903708ce:@伊小二 这个律师为什么还活着😒
      • 坏蛋222:人都没了,磨磨唧唧有啥用
      • 940b0ce17f69:能感觉到江歌妈妈的无助,“我失去了所有,却换不回一个公道”
      • Hybqn:什么世道!帮杀人者脱罪,律师还有点正义感没?
      • Greta2017:这个杀人犯到哪儿也不可能道歉的,这点事想不明白?用琼瑶奶奶的话:我的字典里没有道歉两个字. 他侵犯了你,杀了自家孩子,就应该主动地去找他!
        那孩子爸爸也是,他应该也知道自己的这个孩子已经没了。
        遇到事情是应该冷静.冷静不下来就过两天逼自己冷静.要不然你看看,时间都浪费了给了敌人充足的准备时间。反而自己只是得到了网民支持,这有多大用?签字搞的轰轰烈烈,法官认吗?好像不认。这么多义愤填膺的网民,此时此刻没有专业的律师给予支援。这是怎么回事?可能忌惮于陈的背景,如果帮了理,以后别想混了。
      • 斯文痞: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我本可以容忍黑暗...
      • 古道先生:杀死人不是更加毫无人性么,这个律师估计是想证明自己有一张颠倒是非的嘴,却忘了人性和正义。
      • 愿肆:突然想到了《妈妈不哭》……
      • b2d8e5137512:等着最后结果了。只希望杀人偿命,既然有勇气杀人就要有勇气偿命。
      • 徐晓琳111:人都死了,如果要复仇或惩恶扬善就看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没有马山开始训练自己,正义和公平不会自己降临,那些享受正义和公平的人一定付出过等值的代价,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你们以为君子没事做了才自强不息的么?当你有了让对方血债血偿的能力时别人便不敢侵犯。君子不涉险地,遇人不淑我只能为她感到惋惜,同时告戒我身边的人一定要明辨善恶,珍稀彼此。
      • 猫思思:看了以后感觉太寒心了,可是对于现实却又无可奈何,舆论的同情并不能带来实质的进展
      • 西行猴:没有人会忘记杀人凶手,只是刘鑫的行为让我感受到了世间的人性,一个毫无底线的人更值得我们去审判他,杀人者必严惩,但也别忘记了一切的根源便是那个知道事实却拼命说谎的“可怜者”
      • 我爱打游戏:撒谎的证人,自我开脱的被告,正义这次可能要迟到了!
      • 箴言难言:社会本就不公平,就连天平也不是一直是平衡,而大多数时间是不平衡,死者不能发声,于是作恶者却拿死者说事,再于是没有了道德,当国外媒体把我们国家评述成一个没有道德底线的国家,不得不反思一个问题,国家的问题就是个人的问题,个人组成大家,然后才有国家,无个人无国家,到底是国坏了还是民坏了?还是中间哪里坏了?
      • 2211f16360b7:突然想起一段话:当纳粹来抓共产党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
        当他们来抓犹太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当他们来抓贸易工会主义者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贸易工会主义者;
        当他们来抓天主教徒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是新教徒;
        当他们来抓我时,已无人替我说话了。
        ——来自 波士顿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铭文

        希望大家谨记
      • 心窗无尘96:死的不明不白,生死面前,都在各自保命,没有了良知
      • df49290abb33:我支援每一个不幸的人,也许某一天当我遇到不幸时,也有人能支援我。
      • 幽小窗:如果法律没用,不如也杀了他们全家,也说杀人未遂
      • 天空之辰c:江歌不应该和刘鑫做朋友的,那女的就是怎么说呢,反正没有什么底线,像那种没有底线的人,真的当断则断,与他们保持距离。
      • 52赫兹的鲸_d452:佛说,这对狗男女应该下十八层地狱
      • e2f82a327789:鼓掌👏
      • 清晨出阳光:说到律师,才是这个时代的悲哀,如果这样的事件还去帮忙,难道钱可以压制他的道德了?
      • 陈占云:我们可以允许一个人犯错,但是不允许一个人没有良知。杀了人,还怡然自得,这样的人让人感觉到恐怖,如果支持了这样的人,这个社会让人心寒。
      • 空腹學士喆澧:一切公共话语都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娱乐成为我们的文化精神。
      • e9ba0b655136:社会怎能留下冷酷自私的杀人犯?勇敢的承担自己的责任吧!
      • d01fb91ccc07:中国有一句古话,杀人者偿命。显然我们出国的高材生们,忘记了自己的国籍。
      • 贰拾七月:要是鑫峰得不到应有的报应的话,估计江麻麻会化身老天爷爷,替天行道
      • 720cd9061d3c:建议大家看看 日本神剧 李狗嗨
      • 锦璱年华:地狱坦荡荡,魔鬼在人间。除此之外,别无可说。
      • 陈狂:找杀手吧。。。顺带把那些道德真君也杀几个
      • csu_zipple:如果社会让你走投无路了,其实犯罪并不可耻
      • aafb4db2b937:陈有可能是某二代,你们信不,照片都出来了,万能的朋友圈网友,大家赶紧人肉吧
      • 燕万里: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对于自媒体人发表社会性的文章我是不相信的。
        如果真想要事实就应该去看真正记者写的文章,毕竟自媒体人都是自己的想法,是不是所谓的正义还真不知道。
        反正看谁写这样的文章都有理,但都掺杂着太多的个人感情,不可靠。
      • aafb4db2b937:我感觉陈的家庭背景肯定不一般....!
      • Heat_c37e:无论怎样,现在最重要的是减轻江妈妈的痛苦,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 aafb4db2b937:主角是陈@@
        大家丢人肉他啊,把他八辈祖宗都操出来
      • 嫏汐:只是突然想到当你沉睡时,面对选择,律师是选择职业,还是选择道德
      • Sekale:想起了星爷的《九品芝麻官》里常威一家和其讼师强行颠倒黑白的情节。
        世态苍凉,但这是人性。
      • 挨淋破音:妈妈情绪失控 一个淡定想办法。
      • binixinfu:不懂,不能遣送回国再判一次么!杀人要偿命!
      • 熊风力:不管他是什么人,都要以命换命!
      • nariance:找到事实最重要,不需要暴民的狂欢
        一路花香1:@会谈人生的大狗 麻痹,你等着
        一路花香1:@会谈人生的大狗 所有人都在谴责杀人犯,只有你这个变态狂和他是一路的,为他喊冤,杀人有理吗?孙子,你爷要教训你!
        一路花香1:@会谈人生的大狗 你个傻逼
      • 森森喵:希望他别回国😡
      • Ryub:心痛
      • 万宛碗:站在了一个很客观的视角去看这个问题
      • 镜中燃灯:天哪,天哪,不忍卒读:sob::sob::sob:如果邪恶不能被惩罚,那就由道德来手刃凶徒。看看《东方快车谋杀案》
      • 风云翁:公道之文,正义之言!作者是弱者的代言者,你对恶人的口诛笔伐,也是一粒无形的击中要害的子弹!让恶人身心俱伤!使其活在万人的涶液中!
      • 苏清岩:我想说,那对狗男女多般配啊,不在一起简直天理不容!
      • 冄末兮:相信恶人总会遭报应的那天
      • db85c86dbfee:没错,既然日本法律这么仁慈,那么已经失去一切的江歌妈妈为什么不能好好利用呢?你们对一个恶魔都能这么宽容,那么,我就算宰了这头恶魔,按照日本法律 ,又能把我如何呢?
        我也可以布置一个失手错杀的现场哦!江歌妈妈已经五十多了,就算进去相信也够本了!既然都不判那个恶魔死罪,那么 错杀了恶魔的江歌妈妈,会被判死罪吗?!
      • 我预拔剑心茫然:能上简书看你评论的人太少了,看杀人者辩护的多啊
      • 执直之智:屁人这句话
        放这
        二十年之内没人敢动

        涉嫌一级谋杀
        说多了都是些废话

        1.见义勿为行为
        间接造成
        被害人江某的死亡
        死者家属
        在法律上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其与犯罪嫌疑人之间
        为情侣关系
        其与死者之间
        可能存在利害关系冲突
        情杀仇杀或者财杀
        亦或借刀杀人
        具有客观杀人动机
        可能性方面
        则需
        警方的证据支持
        3.从案发之后的种种迹象
        表明
        其言论行为已严重违背
        正常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
        表明
        该反常的系列行为的背后
        意图在刻意隐藏或者掩盖某种事实

        请用法律
        来解析具体的事件
        逻辑越辨越明
        而若进行道德绑架
        无异混淆视听

        我胡诌的
        别信

        这是事发文扩后的留言
        二十年后
        就这句话
        还能屹立不倒
        执直之智:@执直之智
        杭州之火
        我们被告知不可以至高道德
        日本之刀
        我们被告知不可以相信法律

        讲真
        那要怎么
        莫非
        这是
        鼓励
        默许
        血亲复仇
      • 好吵啊:该还的总是要还的

      本文标题:江歌案庭审:一个在疯狂脱罪,一个在拼命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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