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德斯·赫胥黎:
我写作很有规律,时间总安排在上午,然后晚饭前再写一小会儿。我不属于晚上开工的那种人。晚上我更愿意读书。我每天通常写作四五个小时。尽可能地坚持下去,直到感觉自己才思枯竭为止。若是陷入困境,我时常转而阅读,读小说还是心理学或历史著作倒无所谓,不是为了寻找思路或材料,而只是让脑子重新运转起来。几乎所有书籍都能完成这个任务。
大体而言,无论写什么,我都要重写很多次。我所有的想法都是再三思考的结果。每一页都要经过我的大量订正,或者随着时间推移重写数次。
我每次只努力写好一个章节,边写边寻找方向。刚开始的时候,我对后面会发生什么知之甚少。我只有一个非常大而化之的概念,然后让情节随着我的写作自行发展。有时候——对我来说不止一次——我写了许多才发现这么写行不通,于是不得不推倒重来。我喜欢打磨好一个章节,然后再动笔写下一个章节。但在写完下一章之前,我无论如何也没法确定即将发生些什么。
情节总是一点一滴地出现在我脑海里,得到这些点滴片段之后,我必须耗费极大的精神,把它们写成前后连贯的文字。
博尔赫斯:
如今,写完的东西放了两周左右之后,我会争取再过一遍;当然了,总是有很多笔误和无意重复要避免,某些个人喜好的文字花招要注意不能玩得过火。不过,我想我现在写的东西总是能保持某一特定的水准——我无法再提高很多,但也不至于会写砸了。因此,我就任其自然,干脆就完全忘掉已经写好的文字,只去考虑手头上正在做的事情。
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
我从来不出去寻找故事。我记笔记,但从来不是像记者那样。我的故事都是基于生活中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而不是我走出去寻找它们。我记的唯一笔记是关于一个故事的想法。但这个故事必须有一个高潮。我不是那种写生活片段的作家。如果我有了一个故事的想法,我会把它写在我随时携带着的小笔记本上。最后,故事要求被写出来,然后我就把它写出来。
E。B。怀特:
拖延对于作家来说是很正常的。作家就像一个冲浪者——他会等待时机,等待一个完美浪潮的出现。
我写出来的东西内容很杂乱——是锅大杂绘。每天早晨我都不知道这一天将会有怎样的进展,除了一些每天必做的杂务。我就像个守株待兔的猎人。
我刚写完《夏洛的网》的时候把它搁在一边,我感觉总有点不太对劲。我花了两年时间写这个故事,写写停停,但是我并不急于求成。我又花了一年时间重写,这一年花得很值。如果我写完之后又感觉不对劲,我就会把这篇东西滤一滤。时间有助于对作品的评价。但是总的来说,我倾向于赶紧付印,乘着一股子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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