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奥兹:
我用手写。写字台上的那个机器(文字处理器)是用来打印的,而不是用来写作的。多年来,我使用我的便携式打字机打下最后一稿,这样其他的人可以阅读了。而今我用文字处理器也这么干。我甚至不在上面编辑,而是用手写的方式一遍遍重写。多易其稿后,我最终将其打出。文字处理器对我来说只是打字机,使得你不必使用色带涂掉或修改错误。
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而后站在小讲桌旁写下一个句子,再继续踱来踱去。我在写字台和小讲桌之间来回行走。
V。S。奈保尔:
严格来说不会每天都写,因为一旦你缺乏灵感,你所做的事情就难以维系。不过同时我还试着当一名书评人。某人把我推介给《新政治家》,他们给我派了一本又一本书,可是我用心过度,没能成功。然后他们给我派了本牙买加的书,我终于把握到了自己书评的口吻。所以当时我取得了一些成就,学会了如何写简短有趣的书评,使得一本书在读者眼前栩栩如生。后来我的小说终于灵感爆发,然后一切都非常顺利。我每个月都会花三周来写作。
格雷厄姆·格林:
现在我给自己限定了字数。每天五百字,写着写着会增加到七百五十字。当天我会重读,次日早晨再读一次,反复读,直到这个段落远远落后于进度而影响了我正在写的东西。然后改正打印文稿,作最后的更正校改。
乔伊斯·卡罗尔·欧茨:
我没有任何正式的工作日程,我喜欢在早餐前的时间写作。有时候,写作进行得如此顺利,以至于我很长时间都不得休息结果是,我会在那些好日子的下午两三点时吃早餐。我要上课的时候,通常我会在早上我第一堂课前写上一小时或四十五分钟。但我没有任何正式的工作日程,现在我正感到颇为忧郁,或说脱离了常轨,或者就是很失落,因为几周前,我完成了一部小说,现在还没开始新的创作。。。。。。除了一些零散稀疏的笔记。
威廉·特雷弗:
我过去四点起床,大部分工作——特别是在夏天——是在四点半到吃早餐前这段时间里完成的。不过一段时间以前,我不再这么做了——因为它马上给我颜色看了。如今我八点差二十分开始,一直工作到十二点,晚些时候可能还会再干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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