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罩在冬天的阴霾已散去,到处都是花开满地,可是我还没有感觉到春天的气息,还在严寒中寻找希望!
由于疫情的原因,我们公司受到严重影响,不能保证上班时间,所以就建议员工,你们可以另外找份工作,可是员工以为被辞退了,就伙同几个人去劳动局仲裁了,以没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赔偿双倍工资。说实话刚开始挺生气的,我们又不欠工资,为什么还要额外支付你双倍工资呢?我们创业20多年以来也没和任何一个员工签合同,况且周围也没有签合同的,都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我们从来没和谁打过官司,总是以和为贵,退一步海阔天空,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处事方式,怎么突然冒出来这一出呢?
仔细想了一下,责任还是在我们,古人云:行有不得,反求诸己!是我们没考虑周全,是我们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没和员工签订合同,还有一个是欠他们一个道歉!
既然做错了,就接受惩罚,就提出赔偿的要求,我们一点也不怪他们,反而还要感谢他们,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又往前迈了一步。希望能当面道歉的机会早日到来,无论结果怎样,我们都欣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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