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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物流金融模式

四大物流金融模式

作者: 孔老二 | 来源:发表于2016-10-19 10:30 被阅读0次

    物流金融是一种创新型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产品,它为金融机构、供应链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提供了紧密合作的平台,可有效整合各方优势,达成多赢效果。

    物流金融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在内的金融业务,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组织和调剂货币资金的运动。这些资金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

    物流金融中涉及三个主体:物流企业、客户和金融机构,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联合起来为资金需求方提供融资。目前物流金融的服务和实施方式不再局限于货物质押,现已实现三个主体间的多项业务形式,比较成熟且常用的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仓单质押

    首先,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物流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协议》;同时物流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然后,货主按照约定的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物流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后开立专用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仓单做质押背书,由物流企业签章后,货主交付银行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

    银行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账户,银行按约定根据到账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物流企业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贷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货主(借款人)自行支配。

    二、动产质押

    债权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质物必须是银行认可的动产。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保兑仓

    “保兑仓”是指以买方信用为载体,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由银行控制货权,仓储方受托保管货物,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金额部分,由卖方以货物回购作为担保措施,由银行向供应商(卖方)及其经销商(买方)提供的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方式的一种金融服务。

    通俗一点讲,企业向合作银行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开出承兑汇票,且由合作银行承兑,收款人为企业的上游供应商(卖方),供应商(卖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开始向物流公司或仓储公司的仓库发货,货到仓库后转为仓单质押,若融资企业无法到期偿还银行敞口,则上游供应商(卖方)负责回购质押货物。

    四、开证监管

    开证监管是指银行为进口商开具立信,进口商利用信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或出口商购买货物,进口商会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则以进口货物的货权提供质押担保,货物的承运、监管及保管作业由物流企业完成。

    物流金融是物流和金融相结合的复合业务概念,它不仅能提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业务能力及效益,还可提升企业融资及资本运作的效率;对金融机构来说,亦能扩大贷款规模、降低信贷风险,是一种三赢的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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