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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西藏法院执行法官授课

为西藏法院执行法官授课

作者: 马庆可 | 来源:发表于2018-04-22 23:32 被阅读0次

          4月21日,西藏全区82家法院执行法官共聚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林芝教学点,接受一周的执行业务培训。这次培训师资力量雄厚,最高法院和业界知名专家来藏授课。

       

    为西藏法院执行法官授课

          21日报到那天傍晚,我与区高院副院长米玛次仁和纪检组组组长吴兴宏同桌吃饭。在讨论法院执行工作时,我说了自己办的一些案件,他们听了很感兴趣,要求我在22日下午区高院执行局年珠局长讲课结束后,由我为大家讲一个多小时的课,介绍一下内地法院的一些做法。虽然时间十分紧迫,但我还是愉快地接受了任务。为了对得起听众,我吃完晚饭后去附近找了一家理发店,把头发理了,把两鬓的白发刮了。理了发后,人一下子精神起来。穿上白衬衫和别着徽章的法院西服,系上红领带,越来越象个法官了。

          上课讲什么内容好呢?当然是讲法院执行方式的创新了,我不假思索地想到这一标题。是啊,近几年,温州法院在执行方式方法上作了很大的创新,执行工作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特别是2016年3月份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承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后,温州法院更是自我加压,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当事人对法院的美誉度日益提高。

          晚上,我打开笔记本电脑,并插上随身携带的硬盘,进行案件和资料搜索梳理。很快,思路就有了。我用“敢于创新”和“善于创新”二个专题,结合十个案例,洋洋洒洒地写了好几页内容。当天晚上十点钟,我叫上西藏高院的高杰帮我搞个PPT。真是不好意思,白发苍苍了,我还没搞过PPT这玩意呢!记得前几年申报“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时,PPT也是别人帮我弄起来的。高杰年轻,懂技术,十几分钟就弄好了。我一看,效果还挺不错的,我很满意。

          为了讲课出彩,当天晚上,我还是对内容进行再三斟酌修改,力争做到精练,选取的十个典型案例能反映温州法院的水平。而且,在讲课中要融入西藏元素,要把我近两年在西藏法院办案中的一些思考和探索放进去。我想,这样大家才会更好地理解和接受。

          第二天别人上课时,我发现了两个问题:一是课件字体较小,后面的人看不清楚;二是教室没拉上窗帘,课件效果凸现不出来。为此,中午吃完饭后,我急急忙忙叫上高杰,叫他帮我把PPT的字体弄的大一些。而WORD格式的案例字体,我自己会弄。

          下午三点半,区高院执行局年珠局长为我们讲执行案件的流程与执行规范化,他讲了一个小时。课间休息时,我把课件拷贝到讲台的电脑上。我走上讲台,服务员已按我的要求拉上了全部窗帘,区高院副县级调研员杨泉简要地介绍了我,我开始讲课了。

         

    为西藏法院执行法官授课

          我讲课的内容分“敢于创新”和“善于创新”二个专题。“敢于创新”专题,讲四个方面的内容。1、虫草采挖权益的冻结、评估与拍卖 。(1)能不能拍卖:是财产性权益,能拍卖。(2)怎么拍卖?  A、法院与畜牧局或虫草办签订会议纪要,做好乡村工作; B、查封或冻结; C、评估; D、可传统拍卖或网络拍卖; E、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F、强制管理(拍卖、变卖规定第28条)。2、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要纳入综合治理考核范围,改变法院一家独斗的局面。3、司法网络拍卖与按揭贷款,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首创。目前西藏法院网拍次数和拍品数量尚少,要适应形势发展。4、房产租赁权益的冻结、评估与拍卖。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创,据了解,目前全国仅此一例。 “善于创新”专题,讲六个方面的内容。1、法律文书方面的创新,特别是浙江法院将所有控制性和处分性强制执行措施写入一份执行裁定书中,提高了执行效率,值得借鉴。2、带租房产的评估与拍卖 。(1)抵押后设立的房屋租赁,可在所有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带租拍卖,承租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买受人支付租金,这种做法虽然突破了法律规定,但由于承租人投入巨额资金用于生产,如果依法定程序去除租赁,强制腾空,不仅法院的执法成本很高,对实体企业也将造成致命伤害。(2)多间带租房产可整体拍卖,这符合《拍卖、变卖规定》第十八条“拍卖的多项财产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别拍卖可能严重减损其价值的,应当合并拍卖”的规定。3、执行转破产,是执行中的重要手段。破产制度可以做到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有序清偿。对于已经出现破产原因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无论是打算挽救还是让其淘汰,都应尽量通过破产程序解决,做到“当破则破”,防止以执代破。4、执行审计。温州中院执行庭成功运用执行审计手段发现被执行人企业隐瞒转移高达13亿元的资产。主要手段是:伪造委托加工合同掩盖货物销售的事实,隐瞒正常销售收入,转移资金或通过关联方交易转移资金。5、借助外力,成功化解一起历时14年的涉市重点工程仲裁老案。6、用好拒执罪,破解执行难。(1)公诉方面:浙江温州法院的实践。对被执行人房产超标、支取存款超标、采用虚假诉讼等方式逃避执行、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有关规定、拒不腾空房屋或阻挠司法拍卖工作、拒不提供直接反映财务状况的材料、隐藏或伪造财产权属的有关凭证、有能力又拒不履行等八种情形,均应定罪处罚。(2)自诉方面:重庆高院最近作出具体的规定,对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进行细化。

          讲课结束时,我向大家致意,教室里响起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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