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真是个死脑筋,下午想写一下自己对这本书的读后感,死想了半个小时硬是想不到书名字和作者,但是对书的内容又是记忆犹新。最后在借阅历史页面才找到了书名,估计查不到书名我今晚都睡不着。
在5月1日读完的这本书,也是毕业论文PPT答辩制作期间,算得上是忙里偷闲,小书的情节引人入胜,一个下午时间就一口气读完了。
作者湊佳苗是新本格派的代表人物吗,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对于作者的身份等一项不太关注,因为通过作品去深挖作者的心理才是对她的最大尊重。
曾经也听过一位中国的作家说过一句话,希望读者读完我的作品之后,记住的是我的作品而不是我的名字,那就是对我最大的尊重。
前三章读完其实感觉故事已经没有是可写的了,可以说是已经在我的逻辑范围内可以结束了,我是大致以为是分了很多个不同的小说汇总在一本书里,只是书名叫《告白》而已,就像《人间失格》一样。但是本书每一章节的内容可以算得上是分属于不同的主角,而每一个人又有故事与内心戏可以去描写。
电影也翻拍过这本小说,对于将女孩扔进游泳池的画面,我也是历历在目。
所揭示的是什么?
学生心理,对于学生心理的关注不够,嫉妒心因此攀上高枝。内心的丑恶不分年龄,更不分性别。
唯一的寄托与爱,全篇如果说最大的支撑点,或者说积极方面以及站队一面的话,就是被电晕后,明知道没有死去但是却被人蓄意扔进游泳池的那个女孩。怀着好意去喂小狗,最后却死亡。
杀人是犯罪,交给法律进行制裁,但是惩罚的年龄有限制,对于小学生,初中生这些未成年群体,或者说受到法律所偏袒的群体,如果有犯罪行为,或者说恶意蓄意的谋杀行为,那么到时候又有如果的惩罚呢?口头教导?或是回家多多管教?可知,这些对于一个失去孩子的单亲母亲来说,惩罚力度是完完全全不够的。
书中这一观点:“我知道杀人是犯罪。但我不能理解这为何是坏事。人只是地球上无数生物之一。如果为了得到某种利益,而必须消灭某个物体的话,也是没办法的事啊。”换句话来说,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但是谁有去剥夺一个人生命的权利呢,即使他再不堪入目,你都无法去对他宣誓,让他像物品一样随意消失。
当法律无法制裁凶手时,谁又能充当制裁者的角色呢?让我联想到上个月刷完的一部剧《巡回检察官》的最后几集所表达出的生意,接连的复仇,内心的阴暗所导致无辜的人受伤甚至死去,这样的观念与思想真的正确吗。
同样有启示,对于本国人而言。
未成年人犯罪层出不穷,如何完善法律体系,需要我们去深思。
校园暴力接二连三,新闻事件频发,这也是我们能够在网上能够看见的一部分,但是被遮盖的部分么,不敢为人所了解的校园暴力行为又有多少呢,甚至现在学生心理方面倘若遭受了暴力创伤,在一个人的一生都需要去治愈。我们应该如何鉴定与预防,怎样减少,怎样做好一位老师,都需要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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