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周末,人一下子松弛起来,连深秋也好像变迟钝了一些,走着走着一头栽进来,正午的阳光非常好,黄澄澄的一片,从车窗外洋洋洒洒的照着,照在我的大衣上,我好像穿了一件带着金色的黑色外套。
我只是漫无目的地望着街景,其实什么也没想,习惯这平缓的移动,默默地沉寂在偶尔交接的陌生的眼神之间,此时我们谁也不认识谁,只有交给那些因为好奇而走失的阳光去辩驳、去相认吧。
我感到这些透明的温温的光,不露声色地追逐着地上的落叶,驱赶着空气里细细的尘埃,可当它加快步伐已然来到云朵之下,又忽地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这,算啥?可我又转念一想,或许是它也倦累了!它也不想再追了!
我被这片晶莹的浮动着细小颗粒的金色团团抱着,昏昏欲睡之间仿佛看到了地上冒出了一簇簇浅色的水草,风把气泡一个个吹破了,又马上长出新的。人影跟着柔柔软软的藻类摇曳着,变成了拖着尾巴的洋粉色金鱼了。
坐在车窗跟前似看非看着,好像也是一种奢侈,这也是一种过失,无所事事的过失,这样美好的阳光,这样晴朗的碧空,叫人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吓跑了这难得的静谧之美,可是什么也不做,又为这流淌不复的时间感到惋惜。那么,就姑且当作是给“精神文明”的一次小小的旅行吧。
突然发现人真的天生都很乐于找别人缺点,并且善于观察,还经常喜欢随着臆想作出各种判断,这也许是一种情绪使然的叫法,我胡诹的。
还是回到我喜欢的一片阳光吧,复复斜斜的映在地板上,光明磊落地在朵朵菊花间,影影灼灼地投在树叶中,那些光都是大大方方毫不吝啬地亮着, 映衬在草木山水之间,使它们吸收养分而成长为或气质非凡,或钟灵秀气;这是全是阳光的功劳。
我记得小时候,每年秋天的下午,我都爱扒窗台,因为阳光把墙壁烤的非常暖和, 许多花大姐都在那里晒日光浴,所以整个白白的外壁,被星星点点的橘色包裹着,我觉得好玩,那种闪烁着涌动的明艳,颇有古意,俨然成了一副动态的画轴,我与小虫们互相对视,光亮所到之处叫人冥冥中感觉到一股互通的灵性,我高兴极了,好像这些花大姐是听从我指挥似的,全都一动不动,可我奶奶却很紧张,生怕一不小心飞进一只来啃她晒的白菜。
这也让我回想起有一年,大概是初中二年级的时候,不知什么原因起了水痘,满身都是指甲盖般大小的水泡,待在家里被“隔离”,我可以心安理得的不写作业又天天躺在床上,那时候,上午经常看阳光从桌子上慢慢地爬过来,爬上我的被子晃得人晕晕乎乎的不知不觉睡了一觉又一觉,下午三点多钟,本来还意气风发干劲十足的阳光一下子变得萎靡不振起来,就那样融融泄泄地照着,我对着镜子里自己的怪样子,噗噗地乐的直放屁。
时光就是那样急急忙忙,又慢慢吞吞地,那些曾经的阳光,也跟着一层一层的金灰悄悄地隐去了,总是那一圈一圈的花大姐,一张被烘的暖暖的床,我想,那也许是一种美好时光的念想,很不想告别,可我与少年时代的分离,其实是一种必然的走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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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旗旗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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