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一个小时读一本书是什么魔鬼,毋庸置疑,这是本很轻快的书,轻快并不是贬义词,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高度赞赏。
讲重点,语言精炼,逻辑通顺,像是坐滑梯一样,一路读到末尾,毫无落差感。最最最关键是,读完之后竟然感觉还蛮有增益的。
不过值得一提,这是一本工具书,从书的类型来讲,这是一本我所不怎么喜欢的类型的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快速阅读术》,书名已经概括了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怎么快速阅读的“技巧”书。简而言之,教你怎么一天读一本书,甚至一天两本。
书中提到这么一个概念,其中以作者自身举例,如果你一天读两本书,那么每年大概就读完700百本,十年,7000本,想想是不是很过瘾。当然,于此同时,肯定会有人觉得这么快读完一本书能学习到什么呢?就像我一小时读完了他的这本书,我读懂了这本书的内容吗?
答案是,从结果论的角度来说,快读远比慢读更有效。
毕竟我们读书本身肯定不是为了“背诵全文”,而是希望能够从书中邂逅那心动的部分,从而有所增益,或有所启发。这是绝大多数人的私心。所以,怎样快速的找到那百分之一,并记住它,这就和十天读一本书,达到了同样的效果。这也就是说,如果慢读需要十天,那么一天读两本就取到了二十天读书的效果,有这样的“快速阅读术”的存在,你还愿意花个十天半个月去慢读吗?当然,这是功利性的方面。可说到底,多少人读书不存在功利性呢?这也是为什么市面上那么多教人快速阅读的文章、书籍的原因吧!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这些呢?
作者对此就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挑重点读,跳读。怎么理解呢?序言,标题,段落。这么直白可能不太理解,简而言之,序言可以理解为这是作者想要吸引读者的点,那么这里面肯定是有重要信息的;标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目录,看目录,有些文章的大致结构,甚至文章的内容已经明了了;段落,段落并不是说看一段跳一段,而是学会选择性阅读,比如以某些常见的故事为例,看个开头几段,看个结尾几段,再把转折的地方看一下,或者带着问题去找内容整个故事是不是就清晰了呢?当然,这个是快速读一本书的技巧。但众所周知,有些书就是没办法快读的,所以学会挑书是很重要的。
所谓挑书,并不是只挑自己喜欢的类型,而是要学会搭配。就像吃饭一样,只挑自己喜欢吃的菜,吃个十天半个月总会腻的。所以,最好是荤素搭配,最好配点点心啥的。从读书的角度也就是说可以速读的书搭配一两本需要慢读的书,最好是混搭一些不同类型的书。这和吃饭的道理是一样的,怕起腻,从而产生厌倦心理。
接下来,作者还从习惯的力量。限制一个特定的时间,养成良好的习惯,继而产生一个良性循环,当然这个时间最好是在早上。这个时间不要太长,可以是起床的10分钟,因为你学会了速读,再加上时间的急迫感,你会少了很多扰乱因素,再者你也会希望发挥时间最大的价值 所以这也加深了自己对书的专注,继而提高了阅读效率。
看到这里,想必很多人依旧会存疑,若是如此怎么能证明我就真的能记住呢?别急,作者既然提出这么一个概念,自然也会去解决这个问题。
于是,作者提出了“一行精华,一行评论”的概念。怎么理解呢?就是带着寻找目的去读书,只找最触动自己的一行精华,也就是说这行话的作用就相当于书的简介,相当于一个人的“墓志铭”。一行评论,则可以理解为你为什么选择它,为什么不是别的句子的选择,这是一个积极的,反复取舍的过程,必然会起到加深印象的作用。同时,作者也强调说,不要记忆,而要记录的方法。简而言之,手抄。用我们读书的时候的话,就是做笔记。笔记内容是哪些呢?书名,作者,然后是一行精华,一行评论。这些记录下来,而不是去背下来。这样做的结果是,尽管你记不住书的大部分内容,但是相对而言,最关键的信息你能够很快的知道。这于读书的效率而言,确实很高了吧!
除此之外,作者还顾及到某些人的不自信,担心有人觉得能这样做到的人肯定是多么天赋异禀的人吧,为此,作者用了单独的一章讲了自己9岁时的一场事故,讲的是他骑自行车载着弟弟摔了一跤,后果很严重,医生说:“99%醒不过来了”。
事实上,这本书能写出来,从他一天能读两本书的事例就知道他醒过来了,而且好像生活得还不错。可他也不是天生就这样,或者摔了之后反而天赋异禀,恰恰相反,他醒过来之后一度觉得自己脑子摔坏了,以前爱读书的他也变得不爱读书,甚至他感觉自己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都不行了。他的父亲是一名编辑,这给他的压力就更大了。甚至在他20岁之前,都还依旧一事无成。所以,如果你担心这个,完全无需顾虑,这也就告诉我们,这个方法不仅适用于天赋异禀的人,还适用于普通人。
其实,到这已经是差不多占据了一半的内容了。有一点我觉得挺有趣的,就是作者“为提高修养而读书”的观点,看得出来,作者是很不屑的。
他说:“为了某个特定的目的而读书”,这种想法本身就很无聊。而且,他还强调,为了培养素养,或将读书作为一种手段,很可能收效甚微。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可能就会疑惑了,既然你这么说,那你这速读法不是更离谱?你这不是自己在打自己的脸吗?
事实上,还真不是,因为我卖了一个关子,我准备把这个作为“彩蛋”。因为作者始终都没有说速读本身就意味着将读书作为一种手段,或培养素养,作者提倡的始终是享受阅读,享受最高质量的阅读。也就是说,是享受阅读本身,至于那些附加的记住多少,懂多少,这些不过是阅读之外的收获罢了。当然,这也不比慢读更差。这是作者的观点。
通俗点讲,每道菜我都尝了几口,不同类型的作法的菜,不同口感的菜,于我而言,我损失了什么呢?只怕我享受的更纯粹,更高质。
以上就是我读这本书的全部收获了,还有点私货我准备藏着,感兴趣的朋友自行去看吧!
俗话说,少即是多,多即是无,所以少即是无吗?这实在是一种谬论。我说的是逻辑上的谬论,少即是多,意思是核心点少,但是包含的内容多;多即是无,说的是零零散散的东西多,脱离了主题,就不知道说的是啥了,那也就相当于啥也没说。就像一个理论,你说正也可以,反也可以,但是你始终没说到底是正还是反呢?这就相当于啥也没说了。另外,我们也应该想到,量变是能够引起质变的,以及“一万个小时定律”,而这些理论是早就经过了现实的考验得出的结论。无可厚非。所以,我是赞同《快速阅读术》的观点的,一天读两本书,每本书记录一行精华,一行评论……
鹿九
2019年7月于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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