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试工期的第一天,每天工资50元,试工三天。然后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一个月后,实习又2个月。
虽然工资才50,但是也是属于上班,既然上班了就得听从安排,并且真的付出行动。
但是,很多人都是投机取巧,能偷懒就偷懒。能5分钟完成的事,20分钟完成就已经不错了。
我觉得,尽量去做,所以看见别人发2个作品,我发了9个。也许有人觉得我傻,跑上跑下,整个小区的单元楼层,累得直不起来腰。
事实上,老板并没有跟着我,我也不是做给老板看的。
这么做,只是自己本来就是这样做事的!
无所谓谁是怎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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