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丑国变后大陆的文学艺术——即使民国时期颇有风骨的从业者、“大师”,一旦丧失了对纵向历史的规律认知或者对横向世界文化的比较认知,大多都堕入伪道德的泥潭,实质仍是大陆文化人有史以来的虚名自欺而沦为钱牧斋类的贰臣,其中亦不乏为虎作伥辈——无论早期的为“人民”(本质是为郑权和皇帝以及能光耀门楣的名利)服务的文艺作品或者后期至今的反扑、“回归”、消解等艺术行为,实质上仍是借助大众商业文化与权势话语之媾和来谋求对自身文艺作品的宣讲(或正名)。
己丑以来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在跪拜与反跪拜的轮回中嚎丧,归根结底是性奴般的斯德哥尔摩症候快感与卖身为奴而不得入门的怨妇般絮语。你会对你真正不屑一顾或者从未知晓的人、事反复言说吗(无论是顺从、爱恋的附和或者爱而不得的瞋怨)?
所以,无论多么癫狂或另类,它们对于外在条件的刻意也不是艺术规律的需要,而是来自一种对社会评价体系的过度反应,潜在地受制于它所扬言反对的被我们当做道德的东西。
伪道德、伪善、跪求青天等文艺行为的劣根性注定了大陆当代文艺相较于人类文明文化只可能是糟粕。
真正纯粹的艺术(行为)是远离所有评价体系的,是自我言说的,是不以名利、教化、目的为目的与动机的。惟此方能够抵制来自内心的自以为是的错觉。它不是非(动词)道德原则和理想主义,而是从不在意与他人发生关联时的再一次被定义,因为它葆有一种原创性的、自发的对社会规则乃至对类的反抗与自由。
因此真正的文艺行为是刻骨孤寂、无法与他人交流的,所谓共情亦仅为相似的智识结构与相应的觉知体历引发的自我唏嘘。
结论:发自生命本真的文艺行为一定是反类群(族群)、反“道德”的,一定是站在乌合之众对面的。比如尼采萨特但丁叶芝巴赫德彪西达芬奇etc。
故曰:美是自由的象征。写(画、作)者不读(学、借鉴),读者不写。
在下浅陋,不敢言自发创作,但力求不读今人(尤其是49以来大陆人)作品,且力争摒弃所有(伪)道德(伦理)范式(本质是统治集团奴化臣民的一套评价系统)。
会写“诗句”的不一定是诗人。
诗人未必一定要留下诗句。
诗人是一种生活形态,一种智识体系。
因此诗人一旦言说,其自有的自由的语言体系必然是合于诗的内在逻辑结构的。它不以你是否能读懂或受启为目的,它甚至不以示人为目的。
真正的诗歌是止语。
2018年11月20日13:00于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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