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90后男子潘某华与父亲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在父亲酒里投放农药,欲毒死父亲,被父亲察觉出犯罪未遂。201×年×月27日,上思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案件:被告人潘某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年201×年×月21日中午,潘某华趁家中无人,将农药投放到父亲潘某平时装米酒的塑料瓶里,欲毒死潘某。当天,潘某干完活回家把塑料瓶里的米酒倒入碗里的时候,察觉酒水有异样而没有饮用,致使潘某华的犯罪未得逞。
报案后,经公安机关现场调查,潘某华当场承认投毒。
经法定程序鉴定,涉案的米酒样本以及农药样本的检材中均检出敌敌畏及甲氰菊酯;潘某华案发时和目前的表现诊断为精神发育迟滞(轻度)、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潘某华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潘某华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但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潘某华在公安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指定辩护人请求对被告人潘某华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决定对被告人潘某华减轻处罚。”
看到这篇新闻后 我越想越生气!我对这个儿子产生了非常大的意见,因为不就是家庭里的事情何必要把自己的亲生父亲置于死地呢?所以好有好报恶有恶报因此这位父亲的儿子就是吧把毒药放的太多了才会被父亲认出来的,最后自己也被法律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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