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同样因为观看《一本好书》后动了去看原著的心思。之前在何帆《读书俱乐部》听过这本书,但没后续关注,直到看了《一本好书》演绎的《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是《一本好书》的第一期,作为第一期的内容,猜想应是千挑万选后定下来的。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内容简介
维基百科
《月亮和六便士》 是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一本小说,以第一人称通过对中心人物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心灵的描述,展现一个中年英国股票经纪人如何突然扔下妻子和孩子去追寻成为艺术家的梦想。故事一说是取材于画家保罗·高更的生活。
对书的评论网上已经有很多专业的评述,本文仅从个人角度去记录一些打动自己的文字和看到这些文字的感受。
文字摘要及感受
1
老实说,刚认识查尔斯时,我压根没发觉他有什么不寻常。然而,如今鲜有人认为他不伟大。我说的不是走红的政客或立功的军人那种伟大,那是身份地位的光环而非个人特质,时过境迁就所剩无几。首相卸了任,往往是夸夸其谈的自大狂;将军离了部队,不过是泯然众人的市井汉。斯朱兰的伟大是真正的伟大。你也许不喜欢他的画,但无论如何都不会无动于衷。
-----个人特质 VS 身份地位的光环
2
我不赞同某些画家的傲慢论调,说什么外行不懂绘画,门外汉鉴赏艺术的最佳方式是免开尊口,但 签支票,艺术是艺匠才能彻底理解的技巧,纯属一派胡言。艺术是感情的表达,感情是人类共同的语言。不过我承认,不懂实际技巧的评论家很难做出真正有价值的评论。
-----不标榜抬高艺术,艺术只是一种表达情感的存在方式。不要妄自菲薄预设看不懂艺术,应敞开心扉去与作者共情。
3
钟爱神话是人类天性。大家贪婪地抓住杰出人物生活中令人诧异或迷惑的事,捏造出自己深信不疑的传说。这是浪漫情调对平庸现实的抗议,传奇故事是人物步入永恒殿堂的最佳武器。
4
一本书有多大机会从茫茫书海中脱颖而出?即使成功,也不过热乎一阵子。天知道作者花费几多心血,遭受几多磨难,尝尽何等心酸,才让不期而遇的读者放松几小时或者在枯燥的旅途解解烦。从书评来看,我觉得许多书写得很好很精心,作者绞尽脑汁,有些甚至是一生苦苦求索的结晶。我领略的教训是,作者应当以写作为乐,享受思想重担卸掉的释然,其他什么都别管,任人赞赏或批评,随它失败或成功。
——作者对写作该持有的态度
5
文明人真是莫名其妙,擅长把短暂的人生浪费在无聊活动上。像这种聚会,你简直纳闷主人干吗要请客,客人干吗不厌其烦地来。十个人,了无兴致地相聚,如释重负般分开,显然是纯属社交所需。
大家嗓门都高得有点不自然,下意识制造聚会气氛。满堂语声嘈杂,但没有共同语言,每个人都跟邻座的聊,喝汤吃鱼吃正菜跟右手边聊,烤肉甜点小吃上来跟左手边聊。他们聊政治形势,聊高尔夫,聊育儿经,聊最新戏剧,聊皇家学会的新画,聊天气和休闲计划,言语喋喋不休,嘈杂渐至喧哗。
-----社交饭局真实写照,千百年并无多大变化
6
事实上他虎背熊腰,手足硕大,晚礼服穿得挺别扭,活像个为赴宴而乔装打扮起来的马车夫。他四十来岁,长得不好看,也不丑,因为他五官还算端正,只是都大了一号,组合起来颇不雅观。胡子刮得精光,一张大脸仿佛很不自在地裸着。头发泛红,理得很短,眼睛很小,不清楚是灰是蓝,整个人平庸无奇。我终于确信斯朱兰太太嫌他有点拿不出手,对一个想在文艺圈立足的女人而言,他这模样很难是加分项。他显然没有社交才能,不过没有也罢,他甚至连一点让自己从人堆挑出来的异处都没,只是个好好先生,忠厚老实朴素无趣。你也许会敬重其人品,但肯定不愿跟他做伴。他没有存在感,也许是个有用的社会成员,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一个诚信的经纪人,但你没理由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这是第一次对斯朱兰的描写,屈服并服务于“六便士”下的他毫无生气、毫无生命力、泯灭于路人
7
斯朱兰一家是普通中产家庭,主妇贤良好客,有结交文坛小名流的无害癖好;丈夫呆板无趣但尽职尽责,颇得命运眷顾,一双子女健康可爱。这一切再平凡不过,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值得瞩目。
这准是世间无数夫妻的人生故事,一种家常体面的人生轨迹,让人联想到平静的小河,平稳蜿蜒地流过青青草场,沿岸佳木掩映,最终汇入浩渺的海洋。然而海如此镇静,如此沉默,如此冷淡,你心头蓦然掠过一阵隐隐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天生的情结,那时候已经非常强烈,觉得这种生活,这种随大流的生活,有点不对劲。我承认其社会价值,我清楚其安稳的幸福,血液中却有一股热流需要更狂放的通道。这种轻而易得的快乐似乎应该警惕,我心底渴望更惊险的活法。若能改变,改变并体验未知的激情,我随时准备攀越嶙峋的怪石,涉足阴险的浅滩。
8
老天,那你到底为什么丢下她啊?”
“我要画画。”
我盯着他愣了半晌,摸不着头脑。也许他疯了。别忘了当时我很年轻,把他当中年人看。我脑袋一片空白,只剩惊讶。
“可你都四十了。”
“所以要赶紧行动。”
“你画过画吗?”
“小时候想当画家,但父亲让我经商,说艺术不赚钱。一年前我开始尝试,在夜校学了一年。”
“你妻子以为你去俱乐部打桥牌,原来你去上夜校了?”
“没错。”
“为什么不告诉她?”
“我宁愿保密。”
“你会画了吗?”
“还不行,但迟早会的。所以我要来巴黎。伦敦不行,也许这里可以。”
“这把年纪才开始有意义吗?一般人学画都是十八岁起。”
“我现在比十八岁还学得快。”
“你凭什么觉得自己有天分?”
他没有立即作答,兀自凝视来往人潮,却又视而不见。他的回答等于没回答:
“我非画不可。”
“我说了我非画不可,由不了自己。落水的人不管泳技好坏都要游,不游出来就会淹死。”
——想改变真心想做一件事,什么时候都不晚,原来这里已有这么好的回答。
9
因为斯朱兰口齿不大伶俐。他好像有表达障碍,仿佛语言不是他的思维媒介,你得从陈词滥调俚俗套话和支离破碎莫名其妙的手势中猜测他灵魂的意图。然而,虽然他不会口吐妙语,但他有某种人格特质,让你不觉乏味。也许那是真诚。
-----真诚自可打动人
10
斯朱兰嘿嘿笑,似乎并不灰心。他根本不理会同行评价。
这正是跟他打交道最叫人头疼的地方。一般人说自己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多半是自我欺骗。通常来说,这些人我行我素是因为觉得别人看不出他们的异常;他们至多敢在亲朋好友的支持下逆多数人意愿而行。在世人面前叛逆反常并不难,只要这种反常正是自己小圈子的正常,你还能洋洋自得呢,满可以不冒风险顾盼自雄。但博取认同的欲望恐怕是文明人最深的本能。所谓新式女人,一旦触犯礼法招致唇枪舌剑的非议,就会迅速冲进冠冕堂皇的庇所,谁都没她蹿得利索。声称不在乎同伴意见的,我压根不相信,那是无知无畏虚张声势,只意味着他们不怕犯小错落埋怨,何况这些小错他们深信不会给任何人发现。
但这位仁兄真不在乎世人的看法,习俗奈何不了他。他像个浑身抹油的摔跤手,你别想抓到他。他自由得叫人牙痒痒。
如果别人在乎我们的看法,我们会沾沾自喜,因为这样我们好左右他。丝毫不理睬我们眼光的人就非常讨厌,恐怕是对我们自尊心的最大伤害。
——不在乎世人看法者得自由
11
我知道她这么说并非出于善意。苦难激发人性善是假话,幸福有时会,但苦难大多让人狭隘和怨毒。
——比起苦难,幸福能更好激发人性的善
对德克卓夫这个人物的刻画和描写也非常生动。
他天性温良慷慨,却总是莽莽撞撞;明明是审美内行,却只能画出庸作;情感细腻敏锐,气质粗俗不堪。帮别人办事老练圆滑,自己的事却砸成烂摊。老天把这么多矛盾特质糅在一起捏造他,让他面对这迷乱无情的世界,是何其残忍的玩笑。
然而这是这样一个人说出了以下这些话:
"美是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怎么可能像石头那样丢在沙滩上,给漫不经心的路人顺手拾拣?美绝妙又奇异,是艺术家忍着灵魂的煎熬从混乱的世界提炼出来的。他创造出来,却未必人人能懂。要想领会,你必须重复艺术家的冒险历程。那是他吟唱的旋律,你若想衷心听到,必须凭知识、敏感和想象。”
"他是天才,你不会以为我有才吧,我倒是想。可我懂识货,打心眼里欣赏才华,那是世上最神奇的东西,怀才的人其实很辛苦,我们对他们要宽容,要很耐心。”
"我爱她远胜过爱自己。我觉得,爱情中的傲气只是因为你其实更爱自己。“
对人性,作家更想探究,而不是品评。
在交际应酬中,人总是展示自己想让社会接受的面孔,你只能借助他下意识的小动作、不知不觉从他脸上掠过的表情来揣测真正的他。有时候假面戴得太逼真,久而久之他们其实就变成所装扮的样子,但他写的书、画的画会毫无防备地暴露自己。装腔作势只会显出他虚空,刷漆冒充铁板的木板一看就不过是木板,愣充个性掩不住头脑的平庸。对于目光敏锐的观察者,最不经意的作品也会暴露作者灵魂最深处的秘密。
世间我们每人都是孤独的,各自关在青铜塔里,只能打手势与同类沟通,但各有各的打法,手势的含义模糊不定。我们可怜巴巴想把自己内心的珍贵想法传达给别人,对方却没有能力接受,我们只好孤独前行,肩并肩却不是同伴,既不能理解旁人,也不能为旁人理解。我们好像住在陌生国度,对那儿的语言所知太少,满脑子美妙深刻的思想,嘴巴却只能说对话手册上那几句你好谢谢。脑中意念纷纷,却只能告诉你园丁姑姑的雨伞在屋里。
也许,要品味生活的浪漫,你得有点儿演员精神,必须像个旁观者,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既超然事外又忘我投入。
很喜欢查尔斯斯朱兰在大溪地的那段晚年生活。在这阶段描写的几个人物也很耐寻味。
尼克船长、提娅哈、亚拉伯罕、布灰努船长、爱塔....
向尼克斯船长打听斯朱兰吃那些苦头有什么反应。
“没听他发过一句牢骚,”船长答道,“偶尔有点毛躁罢了,但哪怕我们整天吃不到一口饭,手里连在中国佬那儿歇一夜的房钱都没有,他也照样跟蟋蟀似的活蹦乱跳。”
我听了并不意外。斯朱兰正是那种超然境遇之上的人,哪怕境遇已经惨到让多数人消沉,但这究竟是内心泰然还是天性执拗,就很难说了。
—— 理想赋予他无尽的生命力,在做真心喜欢的事情时就会毫无怨言吧
孤独的灵魂怀着不为人知的幻想,终于向他梦寐中的岛屿进发。我喜欢他四十七岁奔赴新世界的场景,多数人在这年纪已经安享天命。灰蒙蒙的大海在凛冽的北风下白沫飞溅,他凝望着再也不能相见的法国海岸渐渐淡出视野,他的风度堪称豪迈,他的灵魂堪称无畏。
我觉得有些人就是生错了地方。造化弄人,他们被抛到某处,却惦念着一个隐约朦胧的故乡。出生地则是异乡,从小熟悉的绿荫小巷、曾经玩耍的拥挤闹市,都只是沿途风景。他们在亲友中也许一辈子都落落寡合,对自己唯一熟悉的环境淡然疏离。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促使他跑遍千山万水寻觅自己永恒的归宿。也许有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欲,促使迷途者返回祖先在鸿蒙初辟时离开的故土。有时一个人偶然来到某地,会有莫名其妙的归属感。这就是他寻找的家园,他将融入自己从未见过的环境,与从未谋面的人相伴,似乎生来就和这一切相熟,在这里他终得安歇。
一路上,我琢磨着最近听来的斯朱兰轶事,不禁注意到一个奇特现象。在这偏僻的小岛,和欧洲家乡不同,他似乎没惹来任何嫌恶,反而博得不少同情,他的奇行怪癖总被包容。对这里的人,不管是土著还是欧洲人而言,他是条怪鱼,但大家早就对怪鱼习以为常,因此见怪不怪,这世上有的是怪人怪事,也许大溪地居民更能理解,人往往不是自己渴望成为的人,而是不得不成为的人。在英国和法国,他就像方塞子对圆孔格格不入,但大溪地什么形状的孔都有,任何塞子都能得其所哉。他在这儿并没有变温和,变得不那么自私、不那么粗暴,只是周围环境更适宜。
喜欢作者口述的亚拉伯罕这个人物
亚拉伯罕
才华出众、处于事业巅峰期的他,抛弃事业和前途,去了一个船上当体检医生。
众人哗然,千奇百怪的流言不胫而走。人类就是这样,谁有任何异乎寻常的举动,同伴们就会以最下作的动机揣测他。
我不知道亚拉伯罕是否真的糟蹋了他的人生。做你最想做的,生活在你喜欢的环境中,求得内心安宁,就是糟蹋自己的人生?成为年入过万的知名外科医生,娶个美娇娘,就是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对人生意义的看法,你对社会、对个人的要求。
零零散散的记录,佩服毛姆的用词,有种完全不同于之前读过小说的风格。推荐你读。
月亮与六便士,你看到了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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