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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三十六章,原文,译文,自解

《道德经》第三十六章,原文,译文,自解

作者: 蠓虫带着秤砣飞 | 来源:发表于2019-04-08 09:18 被阅读1次

    【原文】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译文】
      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

    【自解】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
    自解:想要关闭,必须要先打开。就像想要咬住东西,必须要先张开嘴巴。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
    自解:想要让一个东西变弱,先要让它变到最强,最强之后,就只能衰弱了。

    将欲废之,必固兴之;
    自解:想要废除一样东西,就先抬举它。西方也有类似的话,比如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让人疯狂。

    将欲取之,必固与之。
    自解:想要获取,就先给予。就像钓鱼一样,一个小小的鱼饵,就能钓到一条鱼。

    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
    自解:这些事情,由小见大,是如此的明了。如同柔弱战胜刚强。如同流水冲击岩石。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自解:就像鱼不能脱离水,国家的真正利器,不是用来炫耀展示的。

    这一章,用一个词总结就是谦虚,谦谦君子。明白事物的规律。
    但我个人还有些不甚明了的地方,比如将欲弱之,必固强之,理解的并不好。如果有更好的解法欢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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