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音乐的人,音乐是一种抒情;喜欢诗歌的人,诗歌是一种抒情;喜欢美术的人,美术是一种抒情......抒情,即表达情思,抒发情感。而我们今天要说的写作,自然也成了这么多种方式之一。
在写作之前,我时常在思考一个问题:我不是一位善于写作的作家,文笔也平淡无奇,如果非要抠出一个擅长点,大概也就是得空就写点琐碎的事情,按照规范的写作要求,我并不合格,那么我是不是该停止这样的写作呢?这样的想法让我困惑许久,直到意外看了央视著名主持人董卿主持《朗诵者》的那档节目,才令我恍然大悟。
《朗诵者》的宣传片刚出来那会儿,引起了周边人的众多猜想:有人说大概请来的都是文学界的大腕;也有人说大概是类似于竞争类型的大型朗诵综艺节目;还有人说做朗诵类的综艺节目受众比较少,反映应该不会好等等,但从其中不乏探寻到一丝人们对这个节目的期待。之后节目一播出,颠覆所有人的想法,原因是邀请到场的每位嘉宾都比较有特色,不限年龄,不同背景,跨领域的人,在他们背后也都隐藏着一段带有正能量的动人故事,且不说他们有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单说在朗诵上就各有各独特风采,其中不乏有人用着蹩脚的普通话、自信而极富于感情的朗诵,更难得的是他们的表现并不亚于文学大佬,反观听众也多沉浸在嘉宾抒发的个人情感及背后的故事而忽略朗读本身的技巧,给我印象比较深的有柳传志《写给儿子的信》、林兆铭《瓦尔登湖》、麦家《致信儿子》、徐静蕾《奶奶的星星》 等。
看完节目后,我开始举一反三,大致是不管你用什么方式的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只要做到畅所欲言即是成功。写作更是如此,从我们读书写字起,就开始用写作来抒发我们的感情,比如写日记、写随笔、写封书信等,那时我们并没有讲究所谓的“规矩”,仅是表达自己的内心的丰富情感。
有时候想想写作的意义在哪里?
白先勇说“我写作,是因为我愿把内心深处无声的痛苦用文字表达出来。”易卜生说“写作即是坐下来判断自己。”斯特凡·赫尔姆林说“人不是因为担心死而从事写作,而是担心死后没留下什么痕迹。”......而在我看来,写作意义是在于自由的抒发自己的情感,不是写给自己看,就是写给别人看。
总结来说,有的人写作真是写作,赢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有的人写作只是写作,赢得了内心的一片明静,这两者并没有本质的区别,皆是抒情。你可以不认可,但请你学会去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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