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是归纳推理的逆过程,是一个从普遍到特殊的过程。
最经典的推理过程“三段论”:
1)假设存在三个不同的物体A、B、C,要对比B和C,但无法建立联系。可是能建立A和B之间的联系以及A和C之间的联系;
2)得出两个命题:A和B对等,A和C对等;
3)由2)推出B一定等于C。
进行三段论必须满足一下几个条件:
1.必须包含三个命题
1)最后获得的结论,或者有待被证明的命题;
2)前提,或者证明结论的方法,包括大前提和小前提两种。
大前提:“人都是终有一死的”
小前提:“张三是一个人”
结论:“张三是终有一死的”
2.必须有三个术语
1)结论的谓语;
2)结论的主语;
3)位于前提之间的中间项。
三段论中“人是终有一死的”,“张三是一个人”,“所以张三是终有一死的”。
由此得到布置:
主要术语——“终有一死的”,次要术语——“张三”,中间项——“人”
3.至少有一个前提是肯定的
因为从两个否定命题中推断不出任何事情。
示例:
“人不是终有一死的”,
“张三不是一个人”
对于张三到底是或不是“终有一死”我们无法得到一个确切的结论。
因此,至少要有一个前提必须是肯定的。
4.假如一个前提是否定的,那么结论也是否定的
“人不是终有一死的”
“张三是一个人”
“张三不是终有一死的”
5.中间项必须包含在至少一个前提中
“人都是终有一死的”,指代“所有人”;
张三作为“一个人”,必须带有普通人的特性,是包含在“所有人”中的。
6.至少有一个前提必须是普遍的
从两个特称前提中推断不出任何结论。
7.如果一个前提是特称的,那么结论也必定是特称的
因为一个普遍的结论只能从两个普遍的前提中推断出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