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一个人跑步到白塘公园。夜晚的公园格外静谧,哪怕是晚上,依然能感受到两旁的大树浓荫。我沿着无人的柏油路跑到湖边。湖水倒映着公园外高楼的灯火,车声从很遥远的地方隐约传来,我看见湖面偶尔起两个鱼或螃蟹还是什么吐的泡泡。我仿佛置身一个特殊的场域中。
一个洞见升起来。
我想,我得要“俗”一点。
一直以来,朋友对我的评价总少不了“脚不沾地”、“不食人间烟火”、“烟火气不足”之类的语句。我从来充耳不闻,也没去想过。刚才跑步中内心突然触到这个点,看到了自己,确实有这个问题。
我清高,也不喜欢俗人。在喜欢的熟人面前是二逼,在一般人面前高冷,基本没话。其实就是觉得无话可讲。男人女人都有我嫌的,嫌男人低俗,无聊;嫌女人一地鸡毛,还是个无聊。宁愿发呆也不愿跟各种看不上的人呆着,觉得简直浪费生命。
其实我的认识是有偏颇的,只是我现在才开始意识到。
我一直有一个问题,我不能整合人性中的阴暗面,不具备这个能力。我看人看事只有两个极端,我喜欢的,我不喜欢的。我喜欢的就样样都好,不喜欢的样样都不好。我无法立体的去看待,以及去感受事物。
这个能力的缺失跟我“脚不沾地”、“烟火气不足”有关系。我只能在天上飘着,注重精神生活,当我看到根植于世俗生活中的人时,我无法欣赏到他们的美。很多文学作品,小说,农村题材的,我完全对人物产生不了任何情感;城市题材的也没法对“小市民”形象的人物感兴趣。再比如《红楼梦》和《金瓶梅》,我知道后者文学价值比前者高,但从个人情感体验来讲,我完全get不到《金瓶梅》打动我的点。其实说白了,我喜欢乌托邦,不喜欢现实。所有的现实主义作品,批判现实主义,魔幻现实主义,我基本都不感冒。
看,这是多大的一个问题。走到今天,我开始去看这个点。我发觉,根植于世俗生活完全不过精神生活的人们,往往具有极其强大的生命力,这个力量看似野蛮荒愚,但你不能否认它是一种美。而我以前从来没有看到,更不可能感受到。现在我好像开始能联结上这中生命之美了。我还活不出来,但我想去努力。
让我“俗”一点,再“俗”一点,那是多么有力,多么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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