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由此,关于房地产税的话题再次已发热议,根据政府计划将在2020年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在关于房地产税落地的讨论中,新信号是,“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所谓评估值,指的是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而非房产原值(即购房时价格)。
房地产税税率要落在法制给出的区间,一般不超过2.5%。目前在开征房地产税的大部分国家中,税率一般只在1%左右。
比如,挪威的房地产税率在0.2%-0.7%之间,立陶宛和保加利亚的税率甚至不到0.01%,法国的为0%-1.5%,日本的为1.4%,美国、英国等国家的房地产税率由地方政府确定。
且不按最高2.5%比例,参考一般国家1%左右税率计算,举个栗子,上海市,一套市场估值1000万的房子,房地产税约在10万左右。
这个额度你能接受吗?不妨算算自己家房子得交多少房地产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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