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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富为仁,社会方能在和谐中进步

为富为仁,社会方能在和谐中进步

作者: 阳光一风筝 | 来源:发表于2019-11-14 07:11 被阅读0次

    材料中提到古人“为富不仁”与“为仁不富”的观点,实际上是把“为富”与“为仁”对立了起来,这种观点其实是存在很大局限性的。在现代社会,只有把为富与为仁结合起来,社会才能在和谐中得到进步与发展。

    “为富”可以理解为社会中的个体通过与他人合作和自我努力发财致富的过程;“为仁”可以理解为怀着仁爱之心去回报社会。

    首先,“为富”是“为仁”的基础和保证。如果个人财富只能维持基本生活,即使想要大力回报社会,可能也是有心无力。一个人,只有在自身物质富裕的前提下,才会更有能力去回报社会。因此,为富方能为仁。

    其次,“为仁”是“为富”的重要补充。如果一个社会中的富人依靠其经济地位优势不断剥削与压迫弱势群体,社会贫富差距就会越来越大,不稳定因素会有所增加。因此,“为仁”可以平复部分社会裂痕、促进社会和谐,更加有利于社会和个人“为富”。

    但是,在个体富裕之后,“为仁”也存在着一定困难。如果个人财富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还在公众场合经常炫耀,可能会引起社会不满。如果个体富裕之后,对弱势群体一味剥削和压迫,可能会增加社会裂痕、不利于社会和谐。

    因此,在社会和个体富裕之后,“为仁”的有效实施,需要制度和教育的双重保障:首先,通过建立和实施相关税收制度实现社会层面的二次分配;其次,在全社会加强教育,强调和谐的重要性;最后,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慈善,让参与、支持慈善的个人和企业获得很大荣誉、尊重。

    因此,“为富”与“为仁”并不矛盾,只有国家和个体富裕之后,才能有能力去照顾弱势群体,社会才能在和谐共存中稳稳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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